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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南族
2021/08/05 21:19:00瀏覽607|回應0|推薦0

卑南族主要居住在中央山脈以東,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地區,臺東縱谷南方的平原上,少數散居在恆春半島。臺東縣政府劃分的卑南族村里行政區包括:知本里、建和里、利嘉村、泰安村、檳榔村、美農村、初鹿村、南王村、溫泉村。關於卑南族部落的分佈,一般沿襲著「八社」的概念,即:南王(puyuma)、下檳榔(pinaski)、上檳榔(alipai)、初鹿(murimurivuk)、 泰安(tamalakau)、利嘉(likabong)、建和(kasavakan)、知本(katipul),但實際上還有寶桑(papulu)和明峰(龍過脈,danadanaw)也是獨立運作的部落,所以事實上卑南族的部落並不只八個社。臺東縣的卑南族人口數,以臺東市最多,其次是卑南鄉。

如同其他的臺灣原住民族,卑南族在被分類為同一族群前,是以部落的型態獨立存在,面對著不同的環境不同的外在勢力,發展出適合其生存的文化和生活模式,所以在不同部落間表現出的卑南族樣貌有或多或少的差異,是族群歷史演進的必然。

卑南族的社會文化本已存在複雜性,加上處在阿美族、布農族、魯凱族、排灣族各族之間,風俗習慣難免互相滲透影響,使得日治時期的學者在卑南族的分類上有不同的看法,民國43年(1954)將卑南族定為臺灣原住民九族之一後,其所指的對象就逐漸被固定。

明治33年(1900)伊能嘉矩、粟野傳之丞在「臺灣蕃人事情」中第一次將臺灣原住民分為泰雅、阿美、布農、曹、澤利先(魯凱族)、排灣、漂馬(卑南族)、平埔族八族,卑南族為獨立的族群。

鳥居龍藏明治31年(1897)「東部臺灣に於ける各蕃族及び其分布提及東部平地蕃中有卑南蕃和知本蕃,但明治43年(1910)的法文報告Etudes Anthropologiques:Les Aborigenes de Formose中,臺灣原住民九族僅有卑南之名。

明治44年(1911)臺灣總督府蕃務本署參考伊能嘉矩、鳥居龍藏的分類方式,在編印的英文報告Report on the Control of the Aboriginese in Formosa中使用九族分類法:Taiyal、Bunun、Tsuou、Tsarisen、Paiwan、Piyuma、Ami、Yami、Saisett,Piyuma(卑南族)被視為獨立的一個族群。

明治45年(1912)森丑之助將漂馬跟排灣族、澤利先合併為一族,漂馬成為排灣族卑南蕃,並將賽夏族排除於原住民族之外。

大正2年(1913)蕃務本署的「理蕃概要」採用森丑之助的六分法,臺灣總督府警務局理蕃課刊行的「蕃社戶口」以森丑之助的六分法加上賽夏族成為七族,是日治時期官方通行的臺灣原住民分類。

臺灣總督府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出版,大正2年(1913)佐山融吉的「蕃族調查報告書阿眉族南勢蕃馬蘭社卑南族卑南社」、大正4年(1915)河野喜六的「蕃族慣習調查報告書第二卷阿美族與卑南族」,將卑南族視為獨立的族群。

昭和10年(1935)移川子之藏、宮本延人、馬淵東一在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研究室出版的「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硏究」使用和Report on the Control of the Aboriginese in Formosa類似的分類,認為Panapanayan(卑南族)是獨立的族群。

昭和11年(1936)小川尚義和淺井惠倫基於語言學研究提出複級分類方式,認為卑南族是鄒及排灣群之下的一個亞群。

昭和14年(1939)鹿野忠雄提出的分類法,則給漂馬族(卑南族)獨立的族群地位。

盡管日本學者從體質特徵、語言、社會文化結構各種角度提出原住民的分類系統,臺灣總督府官方對原住民的身分認定及戶口制度實務卻沒有採用,反而沿用清廷的分類,明治38年(1905)開始實施第一次臨時戶口調查,對原住民僅區分生、熟,沒有區分族別,昭和10年(1935)改為使用平埔族和高砂族區別,並透過戶口規則予以制度化。

臺灣光復後,學界對於原住民的分類亦提出自己的看法,衛惠林綜合起源傳說、社會組織、體質、語言、風俗習慣等因素,參考鹿野忠雄的分類,首先提出八族說,後有陳奇祿的十族說,芮逸夫及李亦園的九族說,都將卑南族列為獨立的族群。官方則延續日本殖民政府的策略,依據日治時期戶口在山地或平地行政區,將原住民分為山地山胞與平地山胞,統稱為山地同胞,未以族群別作為標準。民國43年(1954)臺灣省政府將山地行政區域內的原住民認定為山地山胞,同年內政部核定了最初的九族名稱,卑南族是其中一族,但居住在平地行政區的卑南族人還未被納入山地同胞的範圍,民國45年(1956)臺灣省政府頒布臺灣省平地山胞認定標準,族人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完成補登記申請,才能成為法律上的山地同胞。

國民政府對山地同胞的政策以同化為主,與族群認同有關的身分認定不是很注重,民國69年(1980)臺灣省政府訂定臺灣省山胞身分認定標準,以行政命令規定原住民女子嫁給非原住民時將喪失原住民身分,這項規定直到民國80年(1991)內政部頒訂山胞身分認定標準後才取消,民國83年(1994)「原住民」一詞入憲後,山胞身分認定標準隨之更名為原住民身分認定標準。民國85年(1996)原住民委員會成立,取代內政部成為辦理原住民身分的主管機關,民國90年(2001)公布原住民身分法,原住民身分認定的法源提升到法律位階,放寬身分認定的標準,從之前的父方單系繼承,修正為可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而取得原住民身分。民國86年(1997)修憲時將「原住民」更名為「原住民族」,讓原住民的個人權利和民族的集體權利產生連結,民國91年(2002)訂定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將族群別具體落實在戶籍登記上。

國家法令塑造了外在的框架,從部落的認知跨越到族群的共識,也要經歷融合的過程,有許多的意見和觀念需要協調和解決,如取自八大社中最強的卑南社的卑南族名。

卑南族原來並沒有一個統稱性的名詞來稱呼整個族群,而是以部落為單位來區別自稱的。長期以來學術界及一般人對卑南族使用的一個統稱「Puyuma」,各社族人常有異議,因為在族人的概念當中以及實際日常生活的使用上,「Puyuma」這一個語詞只是指「南王」這個部落而已。早年族人常有這樣的困惑和質疑:為什麼不叫卑南族為「Pinaski」、「Katipul」、「Kasavakan」或是其他部落的名稱,而一定要叫「Puyuma」?而又為什麼一定要叫「卑南族」而不叫「知本族」?這樣的質疑事實上也呈現了卑南族人對族群分類和部落關係的一種傳統概念和想法。

卑南族的學者孫大川曾在一次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時說:「臺灣原住民族本來都沒有『族』的觀念,就拿我們卑南族來說,我們有的只是「部落」的想法,是日本人來了之後,才給我們『族』的觀念。… 現在大家都叫我們「卑南族」,用我們的母語來說是 Puyuma。但是在我們的語言裡,Puyuma 指的是今天的南王部落…。我的母親今年 88 歲了,她年輕的時候最討厭 Puyuma 的人,後來外族的朋友們來我家叫她 Puyuma,她非常不能諒解。一直到這十多年,我常向她解釋為什麼大家叫我們 Puyuma,她才慢慢的釋懷。」(馬騰嶽, 2003)

移川子之藏主張以Panapanayan(巴那巴那樣)稱呼卑南族,Panapanayan是鄰近的阿美族和排灣族對卑南族的稱呼,因為卑南族擁有祖先發祥的Panapanayan的石頭。卑南族民族議會主張以Pinuyumayan作為卑南族的族群稱呼,Pinuyumayan是指「屬於卑南族的」。

現今主要的卑南族部落都是在日治時期的理蕃集團移住政策下重整建立的,並曾嚴格禁止漢人移住,臺灣光復後取消漢人移住的限制。

知本

位在臺東市西南方,鄰近太麻里,倚山面海,知本溪環繞。卑南語稱Katipul(卡地布),意為又同住在一起或到深山又回來家裡的人,知本與南王是卑南族最重要的兩個部落,傳說是知本和建和先後來到同一個地方建社,所以稱Katipul。明治37年(1904)由知本溫泉北方山麓遷移到知本溪左岸的河階。

建和

古名射馬干,卑南語稱Kasavakan(卡沙發幹),意為內側或深谷之地。位在臺東市西南方。昭和4年(1929)為了推廣水田耕作,召集知本與建和兩社族人修築知本圳,圳修成後,為方便管理族人和圳路,將分散在西側山坡和建豐路的射馬干人遷來現址。

利嘉

文獻上又稱為呂家罔、呂家望、遵化、呂家,卑南語稱Likabung(利卡夢),意為像大帽子,形容當地芋頭葉的形狀。西倚中央山脈,北為泰安,南為大南,和知本、建和、南王構成卑南族的四個主要部落,現為僅次知本、南王的卑南族第三大聚落,日治時期呂家社的人口還超過當時的卑南社。昭和3年(1928)日本政府將散居的呂家社人遷至現址。

泰安

卑南語稱Tamalakaw(大巴六九),意為有勇氣。北鄰太平溪(大巴六九溪),南為利嘉,西邊是大巴六九山,地形由西向東傾斜,卑南族人多居住在受東宮西側的社區。族人數大巴六九社,有其祖先來自魯凱族大南社的口傳歷史,在日治時期經過幾次遷徙,昭和13年(1938)遷到現址,新的部落規劃整齊,並建立了會所。

下賓朗

卑南語稱Pynaseky(比拿斯齊),意為上坡的地方,因相對於南王部落,位於地勢較高的斜坡。在南王部落北,西鄰太平溪,聚落外是臺東茄苳樹綠色隧道,聚落內有兩條平行的主要巷道,和阿里擺是所有卑南族聚落族人比例最少的,因漢人多住在聚落外圍,族人的住家仍算集中。下賓朗最早的紀錄是光緒5年(1879)夏獻綸臺灣輿圖中的賓仔什格,原屬卑南社的一支,大正5年(1916)遷來現址,在村落入口建立了少年會所與年會所。

上賓朗

位在花東縱谷南端,臺9線省道與臺東種畜繁殖場之間。卑南語稱Alipay(阿里擺),意為上方。部落原址在臺東農業改良場賓朗示範果園東向斜坡,昭和3年(1928)遷來,住家不多,卑南族人多居住在巷道兩側。

初鹿

中央山脈和海岸山脈在初鹿突然收束,形成狹窄的初鹿通谷,被稱為paHaliwan,休息的地方,成為生意人聚集的所在,又有初鹿牧場的設置,省道旁聚集許多店家,部落在省道西邊。卑南語稱Ulivelivek(烏利布利布克杜),意為被隱蔽起來的地方。初鹿為北絲鬮社所在,附近有不少小聚落,日本人在此規劃新的聚落,將北絲鬮社各部落遷來。臺灣光復後,部分族人搬離,漢人漸漸移居至部落及其周圍,使得初鹿不再是以卑南族為主的社區。

龍過脈

在蘭柵尾山(稻葉山)和初鹿之間,屬明峰村,卑南語稱Danadanaw(達鬧達鬧),意為水池、沼澤,以前在嘉豐附近有個很深的水池,無法種植水稻。龍過脈地名由來有說是閩南語爛泥巴的音轉。過往以水田種作為主,今大部份田地已休耕,男性族人多從事勞力工作,婦女多在龍田牧場採茶。

南王

在臺東市北方,被省道臺9線隔為南、北兩區。卑南語稱Puyuma(比悠瑪),意為集中團結。南王的前身卑南社是卑南族大社,卑南覓曾作為地名及東部原住民的代稱。昭和4年將社人遷移到現址,棋盤式的道路格局為遷社時建立。

寶桑

臺東市寶桑里強國街、勝利街、博愛路周遭,寶桑里原住民所佔人口比例不高,約20%左右。卑南語稱Papulu(巴布麓),一說其意為高地,一說為沒有多少人之意。昭和4年卑南社遷村時,南志信帶領10餘戶住家移住至此,成為寶桑部落的前身。

 

 

 

資料來源

王勁之(2014)。誰是卑南族?試論Pinuyumayan的身分認定。卑南學資料彙編第一輯,頁79-109。

明立國(2012)。卑南族的歲時祭儀。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原住民族歲時祭儀論文集,頁 97-153。

陳文德(民90)。臺東縣史卑南族篇。臺東市:臺東縣政府。

劉斌雄(1976)。日本學人之高山族研究。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40期,頁5-16。

達西烏拉彎•畢馬/田哲益(2006)。認識台灣原住民族 喜愛花環的美麗民族—卑南族。臺北市: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產業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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