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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21:37:07瀏覽7653|回應0|推薦0 | ||||||||||||||||||||||||||||||||||||||||||||||
賽德克族於民國97年(2008)4月23日成為政府承認的臺灣原住民族群。在傳統原住民族分類上賽德克屬泰雅族亞族,又分為德克達雅(Tgdaya)、道澤(Toda)、太魯閣(Truku)三群,主要分布在南投和花蓮兩縣,民國93年(2004)1月14日東部賽德克人以太魯閣族為族名搶先經行政院通過認定為臺灣的第十二個原住民族,賽德克族正名後族人主要集中在南投縣仁愛鄉,德克達雅群以互助村(霧社事件後霧社以東的族人被迫遷至北港溪中游之清流、中原地區)、南豐村(原住眉溪東方深山者,遷居南山溪一帶之溪谷,天主堂和眉溪兩處)、大同等村為主要居住地;道澤群居住在精英、春陽村;太魯閣群分布在親愛村松林、精英村廬山、合作村靜觀部落,民國107年(2018)12月統計含其他各縣市的零星人數,賽德克族人口為10162人。 昭和5年(1930)10月發生的霧社事件牽動整個賽德克族的歷史和命運,事件的主要發生地大同、春陽、精英三村和受影響的親愛、合作、互助村等至今仍是賽德克族人的居住地,日常生活所在即是歷史的現場,霧社事件紀念公園的牌坊就立在大馬路邊,當年的恩怨情仇是被記憶或遺忘? 霧社事件日本平民死亡134人、陸軍陣亡22員、協助日軍的原住民丁勇陣亡22員、隨軍漢人軍夫陣亡1員,參與霧社事件起事六個部落的族人於戰事中死亡及自殺者共639人,第二次霧社事件被道澤群殺死及自殺者216人,合計855人,內含婦孺,起事的族人一共1236名,死亡超過三分之二,日本軍隊以大砲飛機攻擊,甚至疑似使用違反國際公約的糜爛性毒氣瓦斯彈與白磷燃燒彈,此為事件慘烈的原因之一。在起事當天造成日本平民134人死亡,為對包含婦女、兒童在內的無差別攻擊,霧社公學校校長宿舍有36名兒童受害,此為事件慘烈的原因之二。連在霧社診療所擔任多年醫師,與賽德克族人關係良好的志柿源次郎亦被殺害,歸順典禮後,日警帶走23名六社壯丁,皆被刑求死於獄中,巴蘭社群也被以類似手法捕殺16名曾參加事件的男子,可見當時相互充斥的仇恨。事件發生後臺灣掀起政治風暴,總督石塚英藏、總務長官人見次郎遭日本內閣撤換,警務局長石井保、臺中州知事水越幸一去職,繼任總務長官的高橋守雄因二次霧社事件去職。 賽德克族的傳統生活領域,東邊是中央山脈的脊稜線之一奇萊山與能高山,北有合歡群峰,南為卓社大山,西有守城大山,群山環抱,自成天險,深入山地的北港溪、眉溪、濁水溪亦山高谷深,不利通行。人止關到霧社直線距離3公里,海拔相差350公尺,霧社與眉溪溪谷落差更達600多公尺,此易守難攻的優勢在昭和5年(1930)已完全不存。雖在明治35年(1902)的人止關事件擊退日警,但終究人止關不再能止日人之步,明治39年(1906)4月,日警在眉原霧社隘勇線前進後佔領霧社,明治41年(1908)4月設置霧社警察官吏駐在所(仁愛分局),同年內霧社隘勇線推進到白狗(瑞岩)並連接眉原,大正元年(1912)前進到梨山,大正7年(1818)完成的能高越道路直接開進德克達雅諸社,賽德克族實際上已在日本警察的包圍圈內,驟然起事只能殺個對方措手不及,憑險而恃不切實際,最後失敗的結果無法避免。 霧社事件的兩造當事人表面上是以莫那魯道為首的賽德克族人與日本當局,另一方面卻是賽德克族的內戰。當時各族群的分布,德克達雅群集中在霧社到廬山一帶,霧社有巴蘭、田他南、洛韶、拉克沙卡,波魯諾夫等五個小社,統稱巴蘭(Pawan,苦楝樹),日人設有巴蘭駐在所(南投縣農會倉庫),今日信義鄉民亦習慣稱霧社為巴蘭;春陽有荷戈社、雲龍橋附近有斯克社、廬山附近的塔洛灣社、廬山部落的波亞倫社、廬山溫泉有馬赫坡社、仁愛國中附近的羅多夫社,以及塔卡南社、土岡社、西袍社、卡茲庫社等。 廬山以北為道澤群居地,廬山以北7公里地的平靜(Toda),位於濁水溪左岸,尾上山西方山麓,海拔1200公尺,四面為山包圍,多急斜坡,僅沿河一帶有少許平坦地,稱為道澤台地,建有頓巴拉哈(Tonbarah,台地最南端,為最早成立的部落)、奇卡(Sga,台地中部上方)、洛沙(Rucau,台地北端)、波奇澎(Bunubun ,洛沙上方緩斜地)四個部落。明治41年(1908)12月的霧社方面隘勇線前進中,道澤群曾攻擊前進隊,次年(1909)1月2日至7日日警從翠峰砲擊道澤群部落,經數次反擊無效,從此未再反抗,明治44年(1911)8月在頓巴拉哈社設道澤駐在所(平靜派出所)。位於平靜北方1.6公里的平和,族人稱魯給塔雅(Ruku-Daya),位在濁水溪左岸,尾上山西北方山腹,原住地在巴卡散溪(塔羅灣溪)下游,因人口增加向北遷移,先住於奧克魯(Okolu),再往北定居於平和,分為魯給塔雅、喀拉寶(Kalapao)、侯米里西(Homelesik)、畢黑拉(pexela)四個部落,以魯給塔雅社的人口最多、勢力最大,佔有最廣之土地,日人統治後,將鄰近部落併入魯給塔雅。 平和北方,今合作村,為太魯閣群居地。在濁水溪上游,南係尾上山之北側,清朝時建有托魯萬、索多、玻希卡、盧西塔亞與玻拉瑤五社,因屬太魯閣群,被稱太魯閣五社。明治29年(1896)臺灣總督府軍務局陸軍部派深堀大尉率探險隊來到太魯閣,在合歡瀑布被全數殲滅,日人遂稱此瀑布為深堀瀑布。明治41年(1908)12月的霧社方面隘勇線推進,太魯閣雖較無損失,但二年後12月18日日警再度入山,從三角峰、立鷹(松崗)砲擊各社,造成太魯閣群嚴重傷亡,太魯閣群乃於明治44年(1911)1月16日投降,日人於索多設置駐在所。 索多(Sadu),名稱取自於澀梨(Moquban nasi),今稱靜觀,位於濁水溪上游左岸,尾上山北方山腹,海拔約1500公尺的山腹平台。索多社對岸有玻蘭社,因位於立鷹駐在所到索多必經之路上,被迫遷至索多。於昭和5年(1930)起,日警迫令五社遷住,一部份往廬山,一部份到松林,住於濁水溪最上源的玻拉瑤社全被遷出,原本有意將其遷至埔里水頭一帶,因頭目激烈反對作罷,大部份社人由頭目瓦歷斯•納威(Walis•Nawi)率領移居廬山,一部遷至松林,玻拉瑤原址遂廢。廬西塔亞因在托魯閣駐在所上方,距離太遠,被迫遷散於玻希卡與索多兩社;而玻西卡社亦以遠離駐在所管理不便為由,被遷至索多上方約500公尺處,稱為玻西(Busi),又稱上部落。托魯萬(Truwan),今名平生,古時稱為Mzijau或Mejau(清醒之意),是太魯閣群最古老的部落。位於濁水溪上游左岸,尾上山北方山腹,海拔約1500公尺處的溪岸平台,距東方的靜觀部落僅800公尺。 霧社西北方的北港溪為泰雅族居地。上游的馬力巴族人與日人最早的接觸,是在明治42年(1909)3月到5月的霧社方面隘勇線前進後續行動,並在同年10月第一次與日本人和解,但之後不斷遭受攻擊,直到明治45年(1912)4月到6月的白狗、Malepa方面隘勇線前進,使得北港溪上游的福骨、馬力巴族群被鎮壓並沒收槍枝而結束大規模反抗,同年5月設置馬力巴警察官吏駐在所。馬巴阿拉(Bngala)位於北港溪中游左岸海拔485公尺的台地,關刀山北方山麓,日人譯為眉(Maibaala),自清代至日據,相繼有眉原、福骨、馬力巴、沙拉茅與南勢等五個族群遷來,以眉原群最早遷來,日本駐在所亦以眉原為名,故以此為社名。清朝末葉,眉原群建有六社:波揚幹(Buyungan)、奧本(Obin)、百多昂(Paitowan)、馬到魯(Mataolo)、笨卡奇(Bengaci)與摩古卡恩(Mkgaong),散居北港溪下游兩岸山腹,明治37年(1904)開始推進隘勇線,進擊眉原群,然被擊退,明治43年(1910)10月6日,日人分二路入山,一從北港朔溪而上,一從東勢越眉原山南下,該群奮勇抵抗,經22日始屈服,設眉原駐在所統管六社。大正13年(1924)3月1日,各社由頭目率領集體遷到今眉原派出所東方,丁字山西北山麓北向斜地,臨溪一帶地多平坦肥沃,開闢水田,種植水稻,從此改變生活方式。 霧社南方為布農族居地,翻越中央山脈,廣大的東部山地也是賽德克族的移居地,立霧溪流域有太魯閣群和道澤群,木瓜溪流域有太魯閣群的巴托蘭諸社,但已在大正3年(1914)的太魯閣征伐中被日本軍警擊敗。 德克達雅群各社中,參與霧社事件的只有荷歌社、斯克社、塔洛灣社、波亞倫社、馬赫坡社、羅多夫社六社及以個人名義參加的少數巴蘭社人,其他各社按兵不動,最要命的是日人以提供賞金和槍枝彈藥為條件,利用周邊原本即因爭奪獵場、既有糾紛而與德克達雅六社存有嫌隙的道澤、太魯閣、萬大、馬力巴、白狗諸族群組成「味方蕃」(味方意為日本之友)襲擊隊,協助日人軍警部隊作戰,不同團體間的情緒就上來了。道澤群和德克達雅群同屬賽德克族,當時沒有族群相屬的概念,只有部落與部落的利害關係,互相修理並未手下留情。道澤群包括基茲卡、布凱本、魯茲紹、屯巴拉四社,相較於白狗群、萬大群,屬於與德克達雅群較為友好的部落,但1910年代發生獵場與婚嫁上的糾紛,霧社事件前數年莫那•魯道甚至曾計畫圍殺擅入獵場的50名道澤狩獵隊,因此兩者日漸交惡。日軍收復霧社後,道澤群加入日方之味方蕃,從事偵查、勸降、破壞德克達雅六社農作、捕殺抵抗日本的原住民的工作,由於過去的恩怨,又貪圖獎賞而對婦孺一律殺害,據說參與起事的德克達雅人對味方蕃之仇恨更甚於日軍。昭和5年(1930)11月11日,道澤群襲擊隊在眉溪上游哈奔溪谷中被德克達雅群埋伏獵首,道澤群總頭目屯巴拉社的鐵木•瓦力斯及其下十餘人戰死,29日於圍捕兩名負隅頑抗的德克達雅族人時卻造成己方五死七傷,道澤群死傷人數居於各味方蕃之冠,總頭目之死更被視為奇恥大辱,昭和6年(1931)4月25日深夜發生在日警挑撥放縱下,道澤群攻擊被集中於鄰近原部落的四處「保護蕃收容所」的第二次霧社事件。 霧社事件後為防範類似事件再起,不但被擊潰的德克達雅六社被流放,連其他未參與的部落都要預防性的遷離原居地,昭和6年(1931)5月6日,日本官方強制參與事件的六社族人全部遷移到北港溪與眉原溪交會處之川中島(清流部落),將六社合成一社改名為川中島社,因從高山遷至低海拔地區,水土不服,許多族人染病而死,也有因憂憤自殺者;最後六社族人僅剩老弱婦孺200多名。霧社群(德克達雅群)各社中人口最多的巴蘭社群(巴蘭、塔卡南、卡茲庫)雖然因為在事件中保持中立並救助日人而未遭受處罰,昭和14年(1939)仍因日本人興建萬大水庫而遷移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為中原社。原六社居住的霧社地區則撥給事件中協助日方的味方蕃道澤群;霧社事件後,日警恐道澤群反抗,令道澤台地四社各抽一半家戶遷居春陽,以分散實力,令波奇澎留居者遷到洛砂附近、奇卡社遷於頓巴拉哈社稍北約100公尺處,使各社集中於道澤台地,以利監視,將合併後的部落稱為道澤社,臺灣光復後改稱平靜。魯給塔雅大部分社人被迫遷居春陽部落第一班及霧社碧湖部落等處,原居地臺灣光復後改名平和。 以下為事件當時的地點和現今所在位置的對照表:
資料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霧社 維基百科全書-霧社事件 https://www.renai.gov.tw/pg.asp?theme=28仁愛鄉公所全球資訊網-本鄉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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