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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2 02:27:29瀏覽1684|回應23|推薦120 | |
拉來牆角的小板凳,踮起足尖,伸長手臂,中指尖果然摸到那小小的圓形茶罐。指尖輕輕撥著撥著,就拿到手了! 今天終於可以像同學一樣,到學校合作社買紅色的棒棒冰來吃。。。 ◇爲什麼買那麼多零食和飲料請全班同學? ◆他們對我都很好呀! ◇好吧,下課再發!
(兩週過後。。。) 管福利社的老師找到班級來,說要和某個同學約談一下: ▼ 你買那麼多零食請全班同學呀!?是你的零用錢嗎? ◇ 媽媽給的早餐錢。 ▼ 給多少? ◇ 七百元 ▼ 固定給那麼多嗎? ◇(遲疑一下)有時候三百,有時候五百。 ▼(威脅狀)我現在馬上打給你媽媽證實你說的話,可以嗎? ◇ 好哇!(眼睛都沒有眨一下。)
◆ 我寫聯絡簿跟你爸媽溝通一下,請他們注意你花錢的方式不要那樣子毫無節制。 我最後下結論告訴那位老師。 第二天早晨,妞兒來找我,我們在西廂房裡,蹲下來看小油雞。我本來是要說話的,但是沒有出聲,只是心裡在問她: 「妞兒,爲什麼好多天沒來找我?」 「妞兒,是你爸爸不許你來嗎?」 「妞兒,昨天爲什麼不許我跟你說話?」 真奇怪,這些話都是我心裡想的,並沒有說出口,可是她怎麼知道的,竟用眼淚來回答我? 她不說話,也不用袖子去抹眼,就讓眼淚滴答滴答落在籐箱裡,都被小油雞和著小米吃下去! 忽然,她站起來,撩開袖口,撩起褲腳,輕輕的說: 「看是我爸爸打的!」 我是蹲著的,伸出手正好摸到她腿上那一條條腫起的傷痕。 林海音〈惠安館〉 收錄在《城南舊事》 第二天早晨,我翻開他的聯絡簿,無意中發現他撕下後面一張聯絡頁,利用昨天要家長簽名的防災震演習通知單訂在一起,至於前兩天的家課部份重抄以外還仿冒了家長和導師的簽名。精明的孩子!事有蹊蹺。 我把他叫到身邊,要他對昨天請客所支付的錢的來源誠實交代。 幾句話之後,他眼框開始紅了。坦承偷拿家裡三千多元,包括兩星期前大手筆的請客在內。 「你還剩多少?」 「花光了!」 「這件事我必須告訴你爸媽!」 「他們已經知道了!昨天安親班的朋友說出來的。」 說著,撩起褲腳,小腿下方一條條細細的鞭痕。十次以上。 小時候隔壁住著一位漂亮的女生,身子不是很好,剛好跟我同班,兩人一起上學時,我總覺得我有義務要保護她。路途上,我會主動幫她提東西。 她家比我家有錢,但是她媽媽好兇。有一次我們說好偷錢買零嘴,在外頭被揭發後,分別被訓喝回家。我媽罵完我之後,我卻聽到隔壁傳來求饒的叫聲。後來才知道,她媽媽會用竹條懲罰她,功課沒寫完,字寫不好看,都會打。我看過她腿肚上的紅腫印。 你偷錢的事已經有處罰了,老師就不再罰你。但是改裝聯絡簿的事我還是得提醒你,要做一個誠實的孩子,懂嗎。至於發生的這些事,我必須全部告知你的原班導師,希望你不要再犯錯。 學生應聲好,放他下課。轉頭再看他,竟已談笑自若,掩飾得真好。 其實這孩子不是初犯,導師跟我提過他撒謊、偷同學東西的紀錄。家境不錯,惟父母課業導向,考不好也常用打的方式訓誡他。 孩子頗具領導才能,學習能力強,上課喜出鋒頭,下課若暫時無法離開,會吆喝同學先去球場佔位置。 聯絡簿的事,我把當初想告知父母他企圖改裝的一段話用立可帶塗掉,重新寫上一些讚美的話。 第二天早晨,我翻開他的聯絡簿,他媽媽似乎發現聯絡簿的異狀了。打了他嗎?我沒再問。代課將近四週,這是最後一天,很多事情我必須做個總整理好交代給導師。 只是今晚讀到林海音的城南舊事,禁不住想起這段代班的插曲。對於這小四生,我頗為掛心,默默祝福他能做對的事情,選擇對的方向,將長才放在對的位置,成就他漂亮的人生。 代課一天,二十四小時不夠用。我狠狠地給它生了場病以示報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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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