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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一小段感情債
2012/03/20 18:00:11瀏覽142|回應0|推薦5

今天身體好多了,輪到外子生病。老五最近才生病痊愈,很有經驗的告訴我們,這段生病的過程會如何如何。

既然要養病,就躺在床上,任憑思緒五湖四海漂遊。

 

 

在前幾天的婚宴上,對我而言,最大的感情結算戶是那個壞女人和她女兒,前市場夫人,新郎的媽媽。但是,還有幾位女士,我的感情的賬還沒有結算完。

 

 

新郎的二哥,在我們工廠出事的時候,主動過來協助我們,城裡山裡兩頭跑,我們搬家的時候,他也帶新郎過來協助我們找房子搬家,他這樣協助我,而我們現在幾乎沒有來往。

問題出在,最後在談房價的時候,買賣雙方拉鋸戰,他投向對方。

沒有錯,市場不好,我不能以政府的評估價出售,但是,他畢竟不是我們 -- 我們是在一片廢土上面開墾,建設,拉電,進設備,全部現金支付。

而自由區給買方的條件:只要付百分之二十,其餘的分五年分期付款。我曾經爭取這樣的條件,但是神經病自由區不答應,我一個好好的工廠,就這樣被分解離析。

自由區沒有權利,膽量,意願購買我的工廠,是上面的意思。

但是,上面的意思,走到下面,就變成自由區一小撮人獵取個人私利的機會,別的不說,光買方人選,就是內定的,有關係的人。

 

新郎的二哥在與自由區斡旋的時候,經常被設局,走入被動的局面。我曾經告誡過他,不要輕信自由區的律師,不要赴約拿購屋合同,但是他以為他可以應付,自作主張的拿合約回來,害我被強勢的自由區設計成我拿了雙方同意的合同,三天這事就了結了。

他把合同拿來,我就知道他壞事了。

整個合同就是我什麽都同意了,而自由區還有最後終審權。

我要把合同退回去,結果呢,整個自由區沒有人接  -- 他們在等三天的時效生效。

 

這種情況,逼得我只好退一大步,以程序不符合法律為由,從頭再走一遍。

我的意思是,我要依照法律評估價格出售。這個價格與合同上的價格差了百分之三十。我告訴這位朋友(新郎的二哥)我必須這樣做,因為,對自由區來說,百分之三十不算什麽,但是,現在是經手人要吃這個錢,才這樣卡我。我不能將我費盡千辛萬苦才獲得上面破例收購我工廠的協助,被這些這些爛人,鳥人,壞人吃掉。

 

我的意思他懂,但是,他覺得,我打不過這一群經手的人。

最後,他放棄了,要我們自己直接和自由區的律師交涉。

最後,我們依照法院評估的價格出售。

所以這件事情,我覺得他對不起我:

1. 如果事情成功,我當然要謝謝他,

2. 然而他這樣做事,我怎麼謝謝他。只能比照律師的價格,包個紅包給他。

 

 

此外,他協助我這件事的時候,主要還是要我介紹一些中國朋友給他認識。我覺得他這種要求,只能等水到渠成,而不是強求可得的。後來鋼筋廠的中國老闆來,我們請他到工廠看廠房的改建部份,結果被業主告誡,下不為例。我告訴這位朋友,我們本身不是業主,所以沒有資格將中國朋友介紹給他,等他自己手上有項目,或者他自己當業主,那時候,我們才有道理介紹中國朋友給他們。

 

以上的道理,誰聽了都懂,只不過,在感情上,很難處理。這位朋友,就像前市長一樣,覺得,他們在我們困難的時候協助我們,而我們卻“背叛”他們,什麽都“偷偷摸摸”背著他們做。

 

 

我以前在大陸的員工,親信,都是我一手慢慢培養起來,他們既忠心又有執行力,再加上中國人本來就比較聰明,知道人際關係的複雜,在處理任何麻煩事,他們都懂得條裡層次。這裡的人,談不上忠心,又喜歡擅作主張,再加上只長心眼不長心機,每次出去辦事,回來我都還要替他們收拾殘局。這都罷了,問題是,他們不這樣想,老是要用苦勞來爭功勞 -- 跟他們共事,我好痛苦。

 

 

搬到這個小屋之後,這位朋友來談了幾件事,我都表示得很清楚,除非他是業主,或能代表業主,否則,不太可行。他覺得我不夠意思,不協助他,就與我們不來往。

這種蠢蛋!我告訴外子,他這樣做,外人不明就裡,容易誤會我們,所以,我們一定要和他弟弟,他媽媽保持好關係,把事情講清楚,讓事件來龍去脈透明化。為此,我們刻意和他弟弟,他媽媽保持好關係。

 

 

婚禮上,我看到這位朋友的妻子,女兒,丈母娘。

他妻子和女兒先過來打招呼,我連忙站起來。

過後,他丈母娘也來,用下對上的握手禮,我連忙雙手拉住她的手,擁吻她,阻止她。

這三位女士,女孩都曾經在我最困難的時候,到我們這個小屋來看望我,老丈人也曾代表我們出面出席債權人會議。這四個人的恩情,我都還沒有還清,我還掛著賬上。

 

當然,前市長夫人,還有前市長的恩情,我也一定會好好的還。說到前市長,那麼,他後面那麼一大串的女人:前市長的母親,前市長的弟妹,前市長的姐姐,前市長的姐姐的兩個女兒。她們在我們那段困難的時候,都曾經坐在我們身邊,陪我們吃飯,聊天。或許,她們沒有給我們一毫一分,然而,如人飲水,滴點在心頭。

 

 

婚禮上看到前市長夫人的三妹妹。

這個女人很善變。

我們工廠發生事變,我們搬到城裡這個小屋,有天前市長夫人請客,我們大家都出席,這位三妹妹也帶著她幾個月的女兒出席。我出於好意,想要抱她的孩子,她竟然不讓我抱,我從她的態度看得出來,她很厭惡我,覺得我的倒楣氣會傳給她女兒。

後來,工廠賣了,她開始又對我示好。

像她這樣的表現和人品,在我人情帳冊上,沒有進,出,餘額為零。我反而覺得好輕鬆。

 

說了很多位女士,差點遺漏的艾登的媽媽  --  我最大的感情債權人之一

艾登上個月回來的時候,我們談過,要將他家人全送到中國。

現在見到艾登的媽媽,就是在告訴她,中國人怎麼生活,他們到中國之後可以做什麽生意。

“還債方式”已經取確定,就是時間早晚而已。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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