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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入監」吃免錢牢飯,成了另類「社會流動」出口?
2016/03/28 23:27:20瀏覽130|回應0|推薦0

/解構年代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總經理 劉建鄰

 

2016328日,台灣再度發生駭人聽聞斷頭殺害4歲女童案;對此,筆者質疑,包括鄭捷及這次犯案等多名殺人犯其實是已經到了無法在社會生存的狀態,蓄意預謀殺人(自認為不會被判死),企圖成為另類「英雄」,進而可以進入獄中吃免錢牢飯,把「殺人入監」的行為當成是另類「社會流動」的出口。筆者呼籲,台灣人應再度思考,執行死刑是否才是某種程度對此類社會邊緣「嚇阻」與「教化」的方法!

 

不管誰執政,治安問題似乎業是人民關心的重大議題;在馬英九上台之後,台灣發生多起隨機殺人事件。馬英九近日卻仍誇讚他在治安上的政績。

 

每次發生殺人事件,台灣人民就開始討論「廢除死刑」的議題。有些「廢除死刑」的人認為,任何人沒有權力對一個嫌犯判決死刑。這些人似乎認為,執行死刑就是殺人的行為。這些人還認為,人只要還有教化的可能,就應該以把他的性命留下來,教化他們。

 

還有教授在電視上發表言論認為,許多重犯罪者在獄中根本沒有被教化,在出獄之後可又會再度犯罪。教授認為,對於如此「循環」的犯罪行為,若把犯罪者都殺了,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循環」犯罪的問題。

 

支持廢死的人們似乎認為,殺死犯罪者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他們似乎認為,教化才是解決問題之道。

 

對於台灣再度發生類似隨機殺人事件,筆者質疑,包括鄭捷等多名社會邊緣人

是在現實生活中「抗壓力」較弱的一群人。這些「抗壓力」較弱的人在如此社會不公義、就業條件不好的環境中,在「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保護傘」底下,殺人之後,成為媒體焦點,化身為另類變態英雄,或許自以為可以和鄭捷等人一樣,到獄中「享受特權」,吃免錢飯,或許是殺人的真正(變態)動機,及另類變態社會流動的方式與出口。

 

假如筆者上述假設成真,筆者認為,或許「執行死刑」才是真正「嚇阻」與「教化」這些低度抗壓力的社會編緣人的方法。只因為,這些人當然不是精神病患(蓄意殺人怎麼會是精神病患),這些人也不是沒有「教化」的可能;只是,我們的司法不能認為他們裝模作樣說要悔改,就不用被判死刑!

 

筆者認為,這些人在犯下隨機殺人案件的當下,他們的頭腦就是「蓄意的」,而不是「過失的」!如此「蓄意的行為」在犯案的當下就該為行為負責與被教化!

只是,要如何「教化」他們?難道只要他們說說人話,裝得不喪心病狂,就不用被判死刑來教化?

 

筆者舉宗教的「戒律」為例來再說明與論述。在宗教中,對於一些自制能力較差或抗壓性低或初學者,法師就會要求一定必須守「戒律」,才能不犯「罪、過、錯」,進而讓行為走向正軌,不會傷害別人。但是,對於某些自制能力好的人則不用也不會被要求「守戒律」,就能讓行為走向正軌,還能自利利他!只因為,這些自制能力好的人根本不會犯戒律,自然不用守戒律,行為就會端正。

 

話題拉回來。對於蓄意隨機殺人的人,若犯案動機真的只是要逃避現實,自以為可以透過殺人的方式,進到獄中讓全民養他,試問,這樣「頭腦清楚」、有意危害社會,自私地為自己的惡人,司法能不用最嚴格的法律(如同宗教的「戒律」)來規範、教育與嚇阻嗎?(若再用宗教的說法,犯重罪的人死後不用上刀山、下油鍋來被教化嗎)

 

馬英九政府已經把社會環境弄得不好,如今可能產生如此多的社會邊緣人;試問,要再縱容這些蓄意犯罪的人,讓他們食髓知味,更讓更多類似的社會邊緣人起而模仿,讓類似案件不斷發生嗎?筆者呼籲,「亂世用重典」這句話是有道理的!或許執行死刑才是某種程度對此類社會邊緣「嚇阻」與「教化」惡人的方法。相信台灣人期待能再度出現有魄力的執政者,讓人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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