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3/09/28 19:09:47瀏覽598|回應2|推薦18 | |
屏東縣屏東市經建路38號的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9月22日晚間爆炸起火,廠房內疑有堆置爆炸品、易燃物,因此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目前已經造成9人罹難,其中有4人還是因公殉職的消防員,在此先為這些罹難者哀悼,也企盼其他傷者能早日復原。 經我上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查詢,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也是登記在屏東縣屏東市前進里5鄰經建路38號,由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核准登記,核准登記日期在民國95年7月28日,最新變更核准日期則是民國112年8月15日,資本總額8億,實收資本額5,472萬719元。 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營事業,包含體育用品、橡膠製品、塑膠製品、強化塑膠製品、黏性膠帶的製造,還有國際貿易、文教、樂器、育樂用品、化學原料批發及零售,以及模具製造及批發,單從其中化學原料批發、零售這項看,就可以知道該公司廠房建物,具有一定化學原料外洩污染,或爆炸起火的風險。 而從今周刊【屏東爆炸/明揚工廠環境很糟?前員工爆「內部充滿橡膠粉塵」…連3年違反勞基法遭罰,判決書曝光】報導可知,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的工作環境不太好,過去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紀錄。 而在我看來,這家工廠會發生爆炸起火事故,可能也還有違反其他法令,如【工廠管理輔導法】、【消防法】、【建築法】、【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噪音防制法】等,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城鄉發展處、消防局、環境保護局等有關單位,至少應俟消防局火災調查報告資料出來以後,依報告當中的現場照片及狀況描述之內容,依各自業管法令本權責妥處。 屏東市明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廠房,其土地坐落於屏東市頭前溪段1332-3地號,係屬「工業區丁種建築用地」,不過隔著頭前溪路往北卻是大片的「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屬於【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定義的耕地,也是【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1款定義的農業用地。 臺灣的爆炸起火事故,比較常見的是發生在民宅、工廠或店面,不過臺灣以往也有發生過一些農地火災事故,禍首通常是上面大量堆置的廢棄枯枝、枯葉、木材、木屑或其它易燃物,消防局接獲通報農地火災前往現場救火,之後也會將火災調查報告函送至農業單位,農業單位便可依照報告中的現況照片和文字敘述,認定不符合農業使用並移請【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相關單位裁處。 另一方面,有些縣市的消防局也會基於消防公安的考量,而主動進行土地堆置易燃物的稽查,若土地是農地,則消防局也會造冊函送縣市政府農業單位由其本權責辦理,該類單位也會函請土地所轄公所進行查報,後續再依公所的查報結果進行符合農業使用與否、農地違規使用與否的判定。 在我看來,基於公共安全的考量,屏東縣政府消防局及所屬各大隊、分隊,也應該要不定期檢查轄內各地易燃物品、化學原料堆置的情況,還有針對公寓大廈、公司、工廠、店面等進行消防安檢才對,反之,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生爆炸起火的時候,消防局長對屬下職務行為的掌握明顯不足,說了之後又改口,顯示其內部溝通有問題,這樣不太好。 此外,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所在地區還有一個要命的地方,就是該地區目前大部分被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列為土壤液化高潛勢區,西南側一小部分則被列入中潛勢區,而該公司及其廠房至少在民國95年就已蓋好,當時恐怕也沒有充分考量土壤液化的問題,如果地震發生而與震央距離近,則廠房也有塌陷的可能。 所以,明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後續也應檢視其建築結構是否夠安全、耐震。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