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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首應還,為何西藏不可還?
2009/02/28 03:54:55瀏覽641|回應1|推薦6

土地原本是無主的,後來人類發展出了聚落,城邦,國家型式後,國家領土的概念才漸漸成形.但在那時,國際社會尚沒有一套法律標準規範各國,因此今天不能以簡單的”土歸原主”這種概念來討論西藏等問題.

有人說,西藏原本不是中國的;美洲原本不是西方人的,所以按照侵略與征服的概念,應當歸還原主.問題是,誰才是原主呢?

我們都知道歷史上的人類經過許多次遷徙,勢力強大的族群就將原主趕走,落地生根.而西藏人,印第安人,很可能都不是所在土地的原始主人,若要窮究”土歸原主”,就不是那麼現實的事情了.

也許,人類應將土地歸還給恐龍呢?若追溯到源頭,這結論顯然是荒謬的.

因此,現代國際社會訂立了國際法,使得一切各國領土主權範圍必須受到規範,換言之,各國已經被定義好的國家領土範圍是為國際所承認,有法理依據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國際承認在今日的國家定義上,是不可或缺的條件之一.否則,任何人都可以任意侵奪他國土地,佔領為王,則國際社會就沒有一套準則可以斷其是非.

西藏領土自清代延續下來,既然已是中國合理合法的領土,西藏人民自再無法理搞獨立.若不然,則美國應立即歸還土地給印第安人.

按照這原則推廣下去,英國會出現問題,澳洲會出現問題,加拿大...世界秩序必然崩潰,這顯然不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

對台灣而言,情況是一樣的,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適用於國際現行規則,台灣獨立並不合國際法理.

上面拉雜的講了這些,無非是要確立一個重點:不論古代各國各族如何互相侵攻,佔領土地行為如何強暴,其中並無道理可言,只有弱肉強食.

而在現代社會,國際上有一定的法理必須遵守,儘管有時看來虛偽,但至少是個國際共同依據.

因此,上綱上線要求土地歸還給所謂的”古來原主”是沒有意義的.

最近,中方與佳士得拍賣圓明園獸首一事鬧得不甚愉快,我方認為外國掠奪者應立刻將獸首無條件歸還.

於是好事者說話了:

”歷史就是一部強者掠奪弱者的紀錄  2009/02/27 14:40
中國在強盛時,對週邊鄰邦的掠奪侵占不比英法少,要法國私人收藏家歸還獸首,中國不如先歸還東突(中國口中的新疆)和圖博(中國口中的西藏)人們的國家和土地吧~”

 
本來我對這說法感到有理但困惑,相信許多人也會被”掠奪必須歸還”這自古顛撲不破的真理所疑惑.明明是真理為何不能一體適用?難道我們對於西藏領土的堅持,是錯的嗎?

殊不知,英法等國侵略的是一個近代主權獨立中國,其掠奪所獲之財物,自屬於非法所得,我方當然有權要求歸還.

因此,中方要求歸還獸首與中方”應”歸還西藏土地之間,毫無可比性.

則,中方合法領有西藏與英法非法掠奪中國財物,豈可一概論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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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國寶們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2009/03/06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