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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微陳長文,傲慢陳節如:論殘忍的民進黨立委
2011/01/05 11:02:04瀏覽14304|回應6|推薦48

照片:民進黨立委陳節如,udn記者陳正興/攝影

善意提醒:我一直在想這篇文應該怎麼寫才能表達我的忿怒與兼顧讓更多人看到的「使命」,但這種事本來就很少人關心,且政府與朝野立委都不在乎,反正寫這些形同發洩,不如罵個痛快,不想看的網友請關閉此網頁離開。

陳長文籲修正就業服務法,延長外籍看護在台居留期限,結果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黃淑英表達反對,強調此舉會排擠本國勞工,朝野協商宣告破局,本會期確定無法完成三讀。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最大的理由是說:她的小孩屬極重度的多重殘障,連吃飯、喝口水都要旁人餵,也無法如廁,狀況比陳長文的小孩更嚴重;但她運用國內的居家照護體系,沒有聘請外勞,每月花費一萬多元,晚上則接回家照顧…

我已經寫過很多這類的東西,不想老提自己有多「可憐」,更為了避免網友覺得我翻來覆去都講這套。總之,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夸夸其言「我也有重殘兒 我沒請外勞」時,不妨比較一下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與一般人民的差別。

一、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是「公務人員家庭」,自稱「最起碼是餓不死,所以在經濟壓力上還算過得去」,但絕大多數人不是「公務人員家庭」!「極重度的多重殘障,連吃飯、喝口水都要旁人餵,也無法如廁」的台灣人很多,我也照顧過這樣的家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就不必以此再多說了。

二、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照顧的是「一個子女」,而且是「她自己、她的父母、以及後來所生下的三個小孩,全都一起照顧極重度智障的兒子」、「她與先生更是要協調時間、互相配合,才能兼顧兒子與工作」,一般人呢?不敢說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兒子「好命」,但陳節如的丈夫是大學教授,也已經退休,可以「搭配臨托保育員日間的協助」…,這都是陳節如自己說的,妳當然會覺得「不假外勞,也可以照顧孩子」!

一般人的家庭有這樣的「人力資源」嗎?陳節如大立委!

三、陳節如表示「她的小孩無法自理生活…白天的時候,是用鄰托方式、日間居家照護體系,每月花費1萬多元,到了晚上就接回家照顧」,有種話來形容陳節如剛好:站著講話不腰疼!

陳節如是立委耶,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丈夫是大學教授,當然可以「鄰托」,換做是我,「鄰托」給誰?鄰居不必上班嗎?鄰居不必顧家嗎?難道把重殘丟到別人家嗎?

陳節如是立委,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丈夫又是大學教授,日間居家照護體系當然「服務周到」,這不是因為陳節如妳兒子別人愛照顧,而是全台灣人都會害怕妳的權勢,如果妳是阿貓阿狗看會不會有人理妳!

這件事,我在「民進黨與國民黨社會福利制度的區別」略提過就不再提。


更讓我意外的是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野蠻態度。

朝野協商時,陳節如一開始就表明反對立場,「認為陳長文來立院遊說,此風不可長」。

根據遊說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被遊說者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民意代表。…

可遊說事項,遊說法第四條:
與欲遊說之政策、議案或法令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無關者,不得遊說。

不可遊說事項,遊說法第五條:
一、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行為。
二、外國政府或政府間國際組織派駐或派遣之人員所為職務上之行為。
三、人民或團體依其他法規規定之程序及方式所為之申請、請願、陳情、陳述意見等表達意見之行為。

換句話說,什麼叫「此風不可長」?

民主國家中,合法的行為被民進黨立委認為「此風不可長」?陳長文沒向妳拜碼頭妳不爽嗎?

更讓人覺得民進黨立委陳節如偽善到極點的是:什麼叫「此舉會排擠本國勞工」?

妳花一萬多元就有照顧到本國勞工?妳花一萬多元要別人照顧妳的寶貝兒子,一般人的老殘父母花一萬多元請得到人照顧嗎?不是每個人都像妳是「公務人員家庭」!

請不起本國勞工的人,該怎麼辦?家裡包括病人就一兩個人而已怎麼辦?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上一任是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榮璋委員,他揭發民進黨立委余天請「外籍看護」當家庭佣人還溜狗,王榮璋委員消失後,請問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為什麼民進黨立委余天的「外籍看護」可以當家庭佣人又溜狗,為什麼這樣不會「排擠本國勞工」?

當然,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比我等小民更偉大(尾大、大尾)的原因是:她是立委,而且還是民進黨立委,她的小孩屬極重度的多重殘障,她是天下父母心!

記得我父親還在世時,我與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的差別是,我不是立委,我沒有小孩,我是父親生病…

記得jun5238兄在「今日王老頭 明天馬英九」回應我與網友時,認為老人安養問題可以交給「中國孝道」與「大同世界」的「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或曰內儒外法,內聖外王,由內而外,先道德後法治…」

真讓人哭笑不得,難怪晉惠帝聽到饑荒會說「何不食肉糜」。

我不像jun5238兄有母姊可代勞,廣大的台灣身心障礙者家庭更不像民進黨立委陳節如有這麼多人愛護著她的寶貝兒子,台灣立法委員也不過百來個,我若要是一個月賺二十幾萬的立委,有權有勢又一大堆親人可供使喚,還會在網路上哭夭嗎?


「大同世界」從來就是幻想,我們只有「極樂世界」可以寄望!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1/1/5

我沒請過「外籍看護」,我對「外籍看護」問題的看法,請參照:
1.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
2.由一張綠色傳單看台灣之恥

蘋論:支持外籍看護延長居留
2011年 01月05日 蘋果日報
陳長文向立委陳情,希望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2條,延長外籍看護在台居留期限,從9年延到12年,引起部分綠委及勞工團體的反對。
家屬難長年顧病患
綠委陳節如表示,她的兒子是重殘者,白天靠臨托、日間照護體系,晚間自行照顧,不需要聘僱外勞。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也說,延長聘僱外勞就像吸食鴉片、嗎啡,延長3年又如何?政府別再花錢放煙火,應建立長照制度。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指出,許多外籍看護來台,領低薪又要24小時工作,很不人道,推動長照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綜合而言,反對延長外籍看護在台時間的理由是:1.自己家人可以照顧。2.會搶走台灣勞工的飯碗。3.外勞低薪工作時間太長,違反人道、人權。4.延展3年又如何,到時還是要聘僱新的外傭。5.應壓迫政府推動長照。
家人可以照顧嗎?坦白說,能夠長期做到的不多。先不提家人必須上班工作,即使辭職在家或沒工作,長期照顧都會心力交瘁,可能發生上月83歲老翁殺79歲病妻的悲劇。會搶走台灣人的工作機會嗎?就是因為台灣人已經不做這麼辛苦的工作了,才有引進外勞看護的政策,怎麼倒果為因說外勞搶走工作機會呢?台灣人大多不願長期照顧病障者,即使願意做,工資也很高,長期下來一般殷實家庭都受不了,何況中低收入戶。
外勞低薪但工作時間太長,有違人道與人權。這話很對,但是可以從修法改善外勞的待遇,包括休假、鐘點費、保險等做起;而且勞動市場也是自由市場,會按經濟規律調整,不必擔憂。何況剝削是相對意義的概念,台灣覺得少的工資在外勞的國家可能算是很高的收入。至於延展3年又如何?因為目前無法一步跳到終身或長年聘僱,只好先延長3年再說。因為照顧病障者熟悉之後,換人將是很大的麻煩,病障家庭又要陷入憂慮。所以,理想的狀態是能夠長年照顧,不必換人。
長照不知何年上路
至於壓迫政府建立長照制度固然正確,但緩不濟急。官僚體系拖死狗的經驗人人都有,不知道要等到哪個猴年馬月。知道為什麼「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嗎?就因為是政府發包的。因為憐惜身體病障者之苦,也同情家人的身心重擔,所以我們支持外勞看護延長居留,最好是能無限期或長年居留。

家有喜憨兒 “立委”陳節如全家總動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02-10 12:07:14

  中評社香港2月10日電/政治人物常常忙到沒有時間與小孩子相處,但是與民進黨新科不分區“立委”榜首的陳節如相比,可真算是小巫見大巫了!

  三十多年前,陳節如的長子六個半月時,在大人沒注意時不慎跌落床下,送到醫院急診室已經翻白眼,在那個沒有醫療知識的年代,早期療育與醫療的相關資訊都相當差,住院一個月也沒見到主治醫師做任何處置,直到送紅包給醫師後,隔天才立刻安排腦神經外科手術,但陳節如長子的腦部與視力已經嚴重受損,造成了極重度智能障礙、癲癇,並且必須終生服藥。

  據中時電子報今天專題報道,陳節如在漸漸認知兒子不會好起來後,全家人開始總動員來照顧他,包括在大學擔任教授的先生、她自己、她的父母、以及後來所生下的三個小孩,全都一起照顧極重度智障的兒子,尤其是她與先生更是要協調時間、互相配合,才能兼顧兒子與工作。直到十多年前,政府提供公費臨時托育的保育員,在日間提供免費的“喘息服務”,超時的部份則由家屬自行負擔費用,家人的壓力才稍稍減輕。

  陳節如說,現在他的兒子視力非常差,眼睛的焦距不對、平衡感也不好,行走全部需要靠他人攙扶,幾乎沒有行動力。目前她先生已經退休,搭配臨托保育員日間的協助,每天都必須帶著兒子四處走走、搭公車、到其他機構與其他病友互動,並且做些物理治療,以避免四肢不活動而造成萎縮。而陳節如自己則是每天早上與晚上都會撥出時間與兒子互動。

  陳節如表示,他們是公務人員家庭,最起碼是餓不死,所以在經濟壓力上還算過得去,但是精神壓力上的折磨,則真的很辛苦。陳節如說,她兒子小時候感冒,不願意張開口吃藥,讓她足足耗上三個小時,但經過不斷的訓練之後,陳節如滿意的說:“現在他很乖了,都會乖乖吃藥了!”

  過去,陳節如的兒子吃飽飯後,總是自己站起來就離開,經過全家人不斷努力訓練,現在她的兒子已經會等到全家人都吃飽了才起身。陳節如說,這都是透過不斷的訓練、反覆使用錄音機等輔助器材才有的成果,相當辛苦。

  對於外界異樣的眼光,陳節如說,如果她在乎的話,現在就不會出來為社服團體做事、發聲了。陳節如也呼籲其他有類似狀況家庭的家長,應該把自己的小孩子帶出來、勇敢面對,對社會大眾進行社會教育,讓大家知道社會上也有這種弱勢群眾。陳節如說:“父母要先走出來,小孩子未來才有希望!”

  家中有這樣特殊的小孩子,會不會排擠到照顧其他小孩時間與金錢?陳節如說,他們夫妻倆還是堅持讓所有的小孩都能夠學點不一樣的東西,雖然排擠難免,但是他們還是會盡力讓所有的孩子能夠獲得同樣的照顧。

  面對未來,陳節如說,他們能照顧多久就照顧多久,她現在也正努力在推動支持系統的照顧模式,如果未來真的年紀大了無法照顧,也只能將兒子送到社福機構協助照顧。而她所籌組的台灣社會福利聯盟,也將朝從出生到老、包含政府釋出的全部服務,全方位的為身心障礙者的小孩、家長爭取權益。

陳節如:我兒比陳長文寶貝還慘

【聯合晚報╱記者陳雅芃/台北報導】 2011.01.04 05:20 pm

紅十字總會長陳長文為極重度殘障兒子請命,希望修法放寬外籍看護在台工作期限。民進黨立委陳節如上午表示,天下父母心可以理解,但到立法院遊說,此風不可長。她的小孩也是重度殘障,狀況比陳長文小孩還嚴重,喝口水都要人家餵,但她還是運用居家照護體系,沒有聘請外勞。
陳長文為兒子請命,希望立法院能修法延長外籍看護工作期限,目前國民黨立委已提出修正草案,等待朝野協商的結果,陳節如與勞工團體上午舉行記者會表達反對立場。
她批:扭轉制度 此風不可長
陳節如表示,陳長文為小孩請命可以理解,但是這樣到立法院遊說,破壞原有的居家照護體系制度,此風不可長。陳節如說,她的小孩比陳長文的小孩還嚴重。
陳節如的孩子是在嬰兒時期,因為不小心從床上跌落,造成腦出血壓迫到腦神經,如今視力、智能、肢體行動上都出現問題,屬於極重度的多重殘障。
陳節如表示,她的小孩無法自理生活,不能自行吃飯,連喝一口水都要人家餵,也無法如廁,但她還是運用國內的居家照護體系,沒有聘請外勞。白天的時候,是用鄰托方式、日間居家照護體系,每月花費1萬多元,到了晚上就接回家照顧。
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表示,若未來過度依賴外籍看護,將衝擊國內現有的照護制度。他認為,台灣許多勞工家庭也有需要被照顧者,但他們請不起外勞,現若為一人修法,延長外籍看護工作年限,最終只是圖利雇主罷了。

【2011/01/04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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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土‧‧‧郭譽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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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立委‧‧‧
2011/01/09 23:18

由於很久沒看電視和報紙了,對於這個問題的理解有限‧‧‧

然而,看您的資料,這種立委確實是太獨斷了

很難想像,不是太幸福,而是完全不知道自身的幸福‧‧‧

對於每個不幸的家庭,叫天天不應,喚地地不靈的無告,怎會不懂得?

泥土敬白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1-01-09 23:51 回覆:
您的回應很有哲理:不是太幸福,而是完全不知道自身的幸福。

世上一定有比自己更悲慘的人,我也不是世上最悲慘的人,但這位立委卻忽略了這事,才會有我這篇文來批評她。

我對她兒子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我無法同意她的言論。

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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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並不卑微,陳節如並不殘忍
2011/01/07 05:47

格主可能關心此議題過甚,將陳長文與陳節如作出極端之對比。陳節如有她的立場,其立場並非毫無道理,外勞議題宜審慎客觀視之,小肉球傾向於反對延長外勞聘期,俺不殘忍,俺看大局。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1-01-07 10:27 回覆:
我強烈批評陳節如不代表我支持陳長文的主張,小肉球兄或許沒注意到,本文中我並未對外籍看護政策置一言,我也沒說陳長文究竟對或錯,我指責的是一個傲慢至極的陳節如。

陳節如沒對台灣社福政策平衡,以己度人,我看陳節如看的也是大局。

我在主文結尾有提到:我沒請過「外籍看護」,我對「外籍看護」問題的看法,請參照:
1.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
2.由一張綠色傳單看台灣之恥

看過之後就知道我對外籍看護政策的看法,我在去年就提出這些人從來都不敢提的想法。

我批評陳節如的是她自以為是的態度,她沒有任何權力反對人民遊說立委,更不應以自己得天獨厚的家境衡量其他人。

Jacaranda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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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節如:我兒比陳長文寶貝還慘
2011/01/06 13:23
看了這位立委反對的原因,真是令人搖頭!她的意思是要人人比她更慘嗎?

嚴格說這個修法,應該在陳長文請命前就啟動;無奈台灣仍然是有名有勢的人說話的地方,一般小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這是制度的缺陷嗎?為什麼這麼多人有需要卻得不到,但是有辦法的人即使沒有迫切需要卻仍能得到?政府的這些限制,真的有保護到本國看護的利益嗎?還是成為剝削外籍勞工的機制?

馬總統不是設置了人權諮詢委員會嗎?這外勞、外籍看護議題是否應該送給人權諮詢委員會檢視一下?

歐洲最近已將對殘障者的福利列為人權之一,政府有義務照顧這群人,相對之下,這位反對的立委是否觀念太迂腐啦?!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1-01-06 21:50 回覆:
台灣的社會福利有個問題就是資源錯置,我提過一個例子,民進黨蘇嘉全的母親是身心障礙者,他很有錢,結果他利用他母親的身份替他的賓士車申請身障車牌,可以免牌照稅,當時蘇嘉全是內政部長,月入數十萬,居然好意思申請,而免除的牌照稅就有幾萬塊錢之多。

這根本就是劫貧濟富,毫無公理正義,台灣稅收來自一般受薪者,絕大多數都沒benz開,沒想到窮人納稅給有錢人開名車,一點天理也沒有。

陳節如是立法委員,立法委員的職務有幾個很重要,制定法律與修正法律,陳節如以她自身的優渥狀況看待全台灣人,這樣的人沒有資格擔任立法委員,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榮璋委員絕對不會像她這樣。

制定法律來說,她推動長照有什麼結果了嗎?

修正法律來說,民進黨蘇嘉全現在這種現象改善了嗎?

都沒有。

陳節如以她自身的優渥狀況看待別人,我就知道許多鄉下的身障者,根本無法「托鄰」,陳節如住在全台灣最好的台北市從台北看天下,又把自己一萬多就搞定的特例拿來招搖,陳節如沒受過居家服務者的氣,她有一大家子人可以幫忙,別人可沒這樣。

台灣法律有些會圖利有錢的殘障者,住台北的陳節如與住其他地方的人當然不同,撇開社會福利是否應該增加的問題,如果能先解決「逆分配」與城鄉差距,身障家庭者的感受會好很多。

至於政府是否有義務照顧殘障者(身心障礙者),有學者認為這是社會的倫理問題,但很多人會質疑錢從哪裡來?

台灣無論朝野的對策是,錢要辦跨年就有,要辦社福則無,從台北到高雄都如此。

我之前批評那堆180教授很扯,台灣的勞工權利漠不關心如此久,還談什麼其他,就像林萬億一直反對政府的長照反外勞,那替代方案是什麼?

最後就是大家一起沒有,然後他們又可以整天罵政府無能嗎?

台灣身障家庭根本不要求吃大餐,把某些人嘴裡的雞腿分一點皮給大家就好了。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FM/093/FM-C-093-060.htm


財金(評)093-060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April 26,2004
使用牌照稅與身心障礙者的照顧



政治大學財政系教授 曾巨威

內政部長蘇嘉全的夫人日前駕車被搶案,震驚社會輿論,同時也扯出部長夫人駕駛的賓士轎車掛領殘障車牌,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另一引起民眾關注的話題。據悉部長夫人座車申請殘障減免係因照顧其母生活所需,並未違反現行稅法規定。然而,民眾除了對政府高官擁有高級轎車表示財富的好奇之外,更重要的是,對身心障礙者常成為親朋好友減免牌照稅「人頭」的社會現象與法令缺失,充滿了不服與質疑。在法制不健全下,期待政府高官會以高的「道德標準」自律,乃為一不切實際的想法。根本解決之道,就是儘速修法以匡正此一不合理的規定。
根據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第八款規定,「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可以免徵使用牌照稅,但「每人以一輛為限」。此外,「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亦可享受免稅,但規定「每戶以一輛為限」。後者的用意乃是為擴大照顧身心障礙者的範圍,殘障者自己雖然無法取得駕駛執照,但只要照顧他的家人或親屬,在同一戶籍下,即同樣可以適用免稅。蘇部長的夫人座車可以掛領殘障車牌免稅,就是因為此項減免規定所致。換言之,只要是「實際」用以照顧身心障礙者所需的車輛,即可適用免稅,車主或駕駛人不一定須為身心障礙者本人。
其實,這項對殘障同胞的免稅優惠乃源自民國八十四年修法時所增訂。當時的條文是,「專供殘障者使用,而有固定特殊設備之交通工具」,可免徵使用牌照稅。隨後,在民國八十七年又進一步將其修改成「專供持有身心障礙福利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但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法取得駕駛執照,經各地交通主管機關證明者,每戶以一輛為限」。從此一沿革,很清楚地看出,原先立法以「車」為重的精神,迄後已轉為以「人」為重的立法目的。是故,不但不再對車輛加裝「固定特殊設備」作要求,更將「人」的身分,從「身心障礙者」擴大到包含「照顧者」或「扶養者」。這也反映出與任何租稅減免相同的屬性與特色,亦即一旦減免成立,緊接著便是逐漸地放寬標準與擴大範圍。
對於殘障者的照顧乃政府本應擔負的責任,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定有明文,「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其中並未明確提及任何有關租稅的優惠。但根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對於身心障礙者或其扶養者應繳納之稅捐,政府應按障礙等級及家庭經濟狀況,依法給予適當之減免」。
基此,上述使用牌照稅之免徵,從身心障礙者擴大適用至其照顧者,似乎與政府落實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的規定,頗為契合與一致。若殘障者本身無法駕駛交通工具,有由共同生活之家屬負責接送之需要,故特予以租稅之優惠。
但是,政府預算資源有限,用免稅作為社會福利措施的工具,應該審慎評估利弊,防止浪費與無效率的情事發生。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雖要求免稅及於扶養者,但也同時規定政府減免稅捐,不僅應考量障礙等級,還要參酌殘障者之家庭經濟狀況。以此衡諸現行牌照稅法之規定,顯然在稅制公平的標準上,與身心障礙保護法的立法意旨,仍然有段差距。目前的免稅,沒有車輛類型、規格、價格等的限制;也沒有對殘障者或其扶養者經濟能力或條件的規範。有駕駛執照的殘障者,只要車籍與戶籍相符;無駕駛執照的殘障者,只要車主與殘障者設籍同一戶號且具親屬關係,即可取得免稅。無怪乎蘇部長夫人事件發生後,連「殘障聯盟」團體皆表示該項免稅為財富「逆分配」,只圖利有錢的殘障者,甚不公平。
為防堵殘障人士申請免稅成為逃漏稅的管道,財政部長林全已下令各稅捐單位,列冊彙集殘障車牌的車主,並建檔嚴格查核。但我們認為,問題的癥結既然是在於制度的缺失,則財政部便應該著手修改稅法,才是正辦。修法的重點有二:
一、專供照顧身心障礙者的車輛,應比照其他公共安全使用、教育文化宣傳或電信郵件運送之車輛,規定須有「特殊標幟」,以資區別。
二、訂定身心障礙者或其扶養者適用免稅的「排富條款」或採用「定額免稅」,以減輕租稅利益分配的不公。
若能如此,殘障者福利的照顧才能落實,稅制漏洞的缺失才能改正,而憲法保障弱勢的意旨亦才能得以遂行。
(本文刊登於工商時報93.04.25社論)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不信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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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點陰德
2011/01/06 00:05
我不想多說, 只想說: 不管從小民到立委, 甚至於天王老子, 要多行善, 集點陰德, 保佑子子孫孫, 尤其是口德和一顆善良的心!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1-01-06 01:16 回覆:
我不敢說自己多孝順,但我是自己照顧父母。

然而,我反對任何人把這種事完全推給「孝道」與「外籍看護」,現在台灣社會結構還談「孝道」根本就是自欺欺人。

子女重殘是不幸,陳節如也很努力,但明明就是很困難的事,現在講的這麼輕鬆?請問陳節如,妳平日在立法院開會時,誰在照顧妳的兒子?

不是自己親力親為,那陳節如有些話就不該說也沒資格說。

如張爺兄所言,白天請保姆照顧健康嬰兒就要一萬多,陳節如真的這麼有本事可以有低於外籍看護的行情價,不妨請她統包全台灣的長照。

凡人無法選擇父母,任何人也不願子女變成這樣,但沒有同理心的人不該做立法委員。

林濁水家有身障兒,立法委員生涯中未對此發言,宛如「消失的女兒」翻版,連受切膚之痛的人都如此無情,台灣還要談什麼社會福利?

我對陳節如非常失望,但我知道她也不會在乎這件「小事」。

本文可能有點刻薄,但我不覺得我沒有立場指責她。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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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
2011/01/05 23:44

當然可以!

人家是立委大人,

該縣市的社會局誰都可以不照顧,

就是立委大人家裡一定要照顧!

不然不被轟死才怪,按照這位立委大人的想法!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1-01-06 00:52 回覆:
再多說下去我就像再裝可憐了。

至少我還健在的母親也是重殘與多重,但社會局已經消失了。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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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節如兒子真可憐
2011/01/05 14:01

如果陳節如孩子的狀況真是吃喝拉撒都無法自理,我很懷疑他能夠用每個月一萬多的代價日間鄰託兒照顧好孩子(白天請保姆照顧健康嬰兒就要一萬多)。這樣照顧的好才怪。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1-01-06 01:01 回覆:
我太批評陳節如就顯得刻薄了,但她應該明白一件事,不是每個人都有跟她一樣的人脈與社會資源。

如果陳節如沒有能力對真正弱勢者有同理心,或她認為全台灣家有重殘者都跟她一樣有本事,那她根本不適任立法委員這個職務,應該立即辭職。

陳節如是以身心障礙者家屬的角色進入立法院的,或許她不清楚,有些鄉下地方根本已經完全老年化,或是所謂的鄰居住很遠,或是居家照顧體系不全,如何用萬把塊錢照顧家人?

陳節如若認為自己的兒子被照顧的很好,她該明白是因為她那身老虎皮「立法委員」在保護她的兒子。

我想,非常多人是過來人,張爺兄也是,一萬多對重殘者能做的事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