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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制與內閣制不該由此屆立委決定
2006/05/06 02:04:08瀏覽1107|回應0|推薦6

*本文為回應「動動腦」網友,原文在 http://blog.chinatimes.com/FLD/archive/2006/05/01/56108.html 本文並為回答所有於udn網誌網友的回應。

前幾天,我寫了篇「要「內閣制」可以,要當萬年立委也可以,要奪權更可以,拜託不要那麼醜陋 」,貼在許多地方,其中有段話:

「「總統直選」後,「內閣制」統治的「民主正當性」就不可能高過「總統」,拜託,真的以為沒有人唸過「憲法」?人民要的就是「總統制」,「國民主權」懂不懂?」

引起網友的批評,通篇也有不少錯誤,原因是該文說理太過跳躍,甚至於沒有推論,再加上我口氣太衝,在此向大家致歉,首先,先介紹一個地方:財團法人台灣智庫 Taiwan Thinktank http://www.taiwanthinktank.org/ttt/servlet/OpenBlock?Template=Home&category_id=20&lan=tc&BlockSet=

與一篇文章:「憲政改造工程:行政與立法關係憲法定位之研究」by 陳慈陽  

http://www.taiwanthinktank.org/ttt/attachment/article_605_attach1.pdf 

陳慈陽教授對總統制與內閣制有相關內容的介紹,我就不自暴其短。第一,我要解釋何以我會說出「「總統直選」後,「內閣制」統治的「民主正當性」就不可能高過「總統」」這段話的理由。

固然,在「內閣制」的國家,也有「總統直選」這麼回事,然而,在其整個政治設計中,總統是沒有實權的,我之所以說出『「總統直選」後,「內閣制」統治的「民主正當性」就不可能高過「總統」』,指的是「台灣」,「台灣」這麼多次的修憲後,總統只有擴權,台灣是朝「總統制」傾斜,「內閣制」的影子已無,所謂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是憲法空有規定而已,在現實政治上並未實現。

其次,我說「再說了,台灣從來就是「總統制」,哪來的「內閣制」,舉個例子來聽聽吧!」,指的是台灣人慣於有個「總統」。

從我該文的脈絡,可以看出我「目前支持總統制」,主要原因如下:

1.如果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要修改為「內閣制」,可謂困難重重,首先要面對的問題就是,如何通過極高門檻的公民複決?

2.所謂「民主正當性」透過在國家內人民同意並賦予總統統治台灣,為何不透過投票的閣揆可以比總統更有權力而成為實質的統治者?因此,唯有使總統成為虛位元首,「內閣制」才有成立的可能,但若要朝向「內閣制」,「總統直選」有何必要性?

人民選的總統不能擁有行政權,為什麼還要去投票選總統?選議員不就得了?

因此,要朝向「內閣制」,就必須停止「總統直選」,這在現在的台灣絕無可能,陳慈陽教授還提議由議會選總統呢!(請見該pdf檔,他有詳細的配套說明)

而我認為「修憲」在今日台灣絕對沒那麼簡單,一定會附帶一大堆議題,最重要的就是:制憲!(中時民調也顯示有近20趴表示「若制憲就支持修」。)

並請去看台灣智庫 Taiwan Thinktank ,裡面學者絕大多數鼓吹「制憲」!所謂「21世紀憲改聯盟」有沒有政府的手亦值得懷疑,他們一部份人假借「下而上」的推動制憲,想瞞過老美老共,我認為,泛藍絕不能給民進黨這個裝模作樣的「內閣制」換台獨最後一搏的機會。

當然,現行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不是沒有問題,新憲解讀系列/聯合報社論說的很好:

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aid=1269037&tpno=0&raid=1269048&no=51525&cate_no=0 

最重要的是,現在的立法委員完全不值得信任,我認為他們為了繼續享受榮華富貴,絕對會棄中華民國於不顧,應該等他們「世代交替」後,新立委修憲始有正當性。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6/5/6

新憲解讀系列/聯合報社論

新憲解讀系列之一》新憲會否造成「恆藍」及「永綠」的固化社會

新憲解讀系列之二》且看超級大總統與超級大立委的惡戰

新憲解讀系列之三》日制並立式:理論上不叫好 實務上不叫座

新憲解讀系列之四》新憲是否也有「巧門」?

新憲解讀系列之五》立委與總統同步選舉,何者才是「新民意」?

新憲解讀系列之六》大法官如何審理大老闆的彈劾案?

新憲解讀系列之七》不可藉修憲為愚民及政爭手段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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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ackjack&aid=26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