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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經濟學,女男要平等
2012/01/05 23:39:26瀏覽4344|回應1|推薦22

引用文章廁所經濟學 

文/怡克納米斯(Mr.Economics)

針對男女公共廁所的比例問題,立法院在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通過「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修正案:「有關建築規劃、設計、施工、構造、設備之建築技術規則,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並應落實建構兩性平權環境之政策。」

根據立法院「法院資料庫」之立法歷程記載,修正條文的立法理由如下:

一、 為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權,全面落實建立性別平等之公共環境,特修正本條。

二、 基於保障女性在衛生福祉方面最為基本而迫切之需求,本法主管機關業於民國 95 年 11 月 30 日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條文。衛生設備若屬同時使用類型(如學校、車站、電影院等),其女用大便器數與男用大便器數之比例增為五比一;屬分散使用類型者(如辦公廳、工廠、商場等),其比例修正為三比一以上。

三、 然而上開新修正施行之建築技術法規,並無溯及效力,僅適用於修正後之新建建築物。不僅在既有私人建築物方面欠缺變更改善衛生設備之誘因;既有公用建築物方面因政府僅以消極宣導方式,而未以積極手段強制要求各機關逐年編列經費全面落實改善。換言之,全國絕大多數之舊有建築物其衛生設備女廁數量仍然嚴重不足。

四、 因此為加速舊有建築物改善男女衛生設備數量比例,本條修正通過之後,全國各公有建築物,應由各機關及地方政府參照修正後之「建築技術規則」,於其年度預算項下逐年編列經費改善之,最遲於五年內須全面改善完成;至於既有之私有供公眾使用達一定程度規模建築物部分,主管機關應提供改善費用補助之正面誘因;並斟酌其空間結構、使用特性、設備狀況、人潮流量等因素,提出適當可行之分級改善實施方案。

根據「建築法」的修正案,五年內臺灣所有的公共廁所都必須改善完畢,達同時使用類型,其女用大便器數與男用大便器數之比例增為五比一,屬分散使用類型者,其比例修正為三比一以上的標準。由於修正條文的效力為追溯既往,因此,不管廁所的定義是「分散使用」或者是「同時使用」,均須在五年內完成(預計是 105 年底)。然而,由於建築法修訂通過且溯及既往,在既成建物之公共廁所總面積不變之下,要達到符合上述法令的規範,恐怕得在女廁「便器」數量不變之下,縮減男廁的面積與便器數量,方能達到法規的要求。

這下子,不就變成是為了讓女男廁所在法律上平等,舊有的比例顯然是較優於男性,因此必須刪減男性廁所,移轉至女性廁所方以達到法律之前平等,這樣一來,臺灣的男性會不會感到權益被法令剝奪而抗議呢?

到底,男女廁所的比例應該如何計算?用如廁時間計算?還是人口比例呢?照理,要是以人口比例來計算,應該趨近於 1 : 1 才對,但世界各國的男女公廁比例皆非 1:1 ,代表用如廁時間的比例計算,實質上會比較公平些。

根據調查,女性如廁時間是男性的 2.3 倍,所以,為了公平起見,男女廁所的比例至少應該是 1:2.3 嗎?但根據世界各國的法令或規章,看起來又不是這麼一回事。

1. 美國陸軍的標準是每 25 名男性配置一個廁所,而每 17 名女性配置一個廁所,換算之下男女廁所比約為 1:1.47 。

2. 英國規定每 500 個男性配置 1 個廁所,每 150 男性配置一個小便池,每 100 位女性配置 1 個廁所。若合併計算,男女廁比例為 1:1.5 。

3. 美國 [1] 和澳大利亞規定,每 500 人男性個配置 1 個廁所和 2 個小便池,而每 500 個女性則配置 6 個廁所。若合併計算,男女廁比例為 1:2 。

4. 加拿大規定,每 1,200 人配置 3 個男用廁所和 3 個小便池,以及 9 個女廁所,合併計算,男女比例為 1:1.5 。

5. 根據國際露營總會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Camping & Caravanning, F.I.C.C.) 所制訂的露營地等級與準則,每 30 名男性及每 20 名女性需配置一間廁所,男性廁所可以兩倍數量之小便斗替代,男女廁所比例為 1:1.5 [2]

根據以上國際的現況,男女廁所的比例大致上為 1:1.5 到 1:2 ,還是小於如廁時間的 1:2.3 ,而臺灣的 1:3 到 1:5 的規格,顯然是優於全世界。

無獨有偶,中國大陸針對男女廁所的比例問題,一樣也是透過法律來解決。廣州市的市政協委員韓志鵬在 2011 年 2 月提交提案,建議廣州市向珠海市學習,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規定男女公廁比例 1:1.5 。

在上海市,為因應 2010 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召開,上海市改建公共廁所,打破公廁廁位「男女平等」的不人性化現象,使男女廁所比例達到二比三( 1:1.5 ),方便女性上廁所的需求。

另外,香港針對女性人口比例增加的情況,為體貼解決女性如廁不方便的難題,在 2006 年初於城市規劃和設計中特別修改了男女廁比例,提出把男女廁比例從當時的 1:1 提高至 1:1.25 。 2011 年 5 月再次調整女廁配置比例,大幅提升至 1:1.5 。香港民主黨議員在 2011 年 5 月甚至更進一步提議,為解決廁所數量的問題,更應該建立所謂的「中性廁所」來完善解決男女廁所不足的問題。

從國際與兩岸三地的男女廁所平權法案來看,先不管其它法案,光是從「廁所」這件事,臺灣對於女權的提升,就已經遠遠超過國際、大陸和香港的標準,的確獨冠全球。



[1] 在美國,美國有 12 個州已於上世紀 90 年代初通過「如廁公平」法案,這些法案要求興建更多的公共廁所,並將女廁所的數量增加兩倍。

[2] 有關國際露營總會的規定,請參見陳盛雄之「露營地設立標準與認證制度之研究—以歐美日現況為例」一文。


怡克納米斯,一個不惑之年的中年男人,靠了一副鍵盤打出了一條「寫路」。崇尚自由經濟,但骨子裡具有強烈的批判性的反骨基因,白天與晚上過著截然不同的生活型態。目前為兩岸財經作家兼大學教員,具有產業分析師和服務業品質專業師專業資格。

已出版書籍:

  1. 發現虛擬貨幣藏寶圖》:華人世界第一本虛擬貨幣專書。 
  2. 巷子口經濟學》繁簡中文版及韓文版,博客來十大趣味經濟學選書,金石堂2008趨勢行銷年度排行NO.22,2010年簡體中文版獲大陸福建省政府選為年度100本推薦選書。 
  3. 搞笑經濟學》繁簡中文版,博客來十大趣味經濟學選書,與亞當斯密之《道德情操論》同獲選為大陸上海市政府2009年50本推薦書。 
  4. 火星人經濟學》繁簡中文版 
  5. 庶民經濟學》繁簡中文版,2010年正體中文本獲香港特區政府教育局推薦。

怡克納米斯信箱:e-mail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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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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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擔心這只代表台灣在立法時欠缺周詳考慮
2012/01/06 02:27

版主:

從國際與兩岸三地的男女廁所平權法案來看,先不管其它法案,光是從「廁所」這件事,臺灣對於女權的提升,就已經遠遠超過國際、大陸和香港的標準,的確獨冠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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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擔心這只代表台灣在立法時欠缺周詳考慮,等到五年後發現這個法律無法執行(或是全台灣比方說有超過九成的建築物仍然不合乎這條法律規定)。
訂一個無法執行的法律不如不訂。
怡克納米斯(bigcrab) 於 2012-01-06 08:23 回覆:

立法院的立法水準,很多都是一廂情願的作法,想必廁所法案未來也是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