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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01:08:45瀏覽1482|回應1|推薦45 | |
貿協新村北方的廣場背靠著一排房子,裡頭有幾間小店,營業項目多有重覆,店裡頭的櫃子、木架上雜亂的擺著日用物品、以及各種裝在塑膠罐裡讓人唾涎三尺的零嘴,其中有一間幚人代繡學號、修改衣褲,一間租有漫畫。二塊錢可看上六本,外加同樣數目又長又圓的鳳梨心。邊吃著灑上紅鹽巴的鳳梨心,邊看著四郎、真平行俠仗義的漫畫,當時覺得,天下最快意的事,無過於此。看完書之後,再和同伴互相交換,整個下午就不知不覺的從書本翻動中溜走。那間店裡面經常可看到幾個小孩背靠著書架;擠在矮長木椅上;就著昏暗的光線聚精會神的看著。從這裏可知道!每個人都有閱讀學習的興趣,不同的是──看的是什麼書?看多少的問題了? 這裡是二個村的孩子們消磨閒暇時間最常去的地方,也是每天班上放學隊伍潰散的所在。而每天在眾人四散的同時,總見李女與功課次優的唐女手牽著手,表情堅毅、不為所動的走向回家的路,一時之間,我彷彿也喪失玩興,想要回家唸書了。 廣場三面環路,約半個籃球場那麼大,其中二邊設有籃框,是平常較大男孩打籃球、大家年節亂放鞭炮、或媽媽們曬棉被、菜乾之類東西的地方。有時會放些電影供人露天觀賞,在沒有電視的時期,就不用多說了,當然是全村總動員,外村的也有風聞而至的,塞的到處水泄不通、進出困難,至於內容到底演些什麼,我現在是一部也想不起來。反正,跟同伴擠在一起,湊湊熱鬧,也是蠻好的。 天黑後沒電視、收音機可供娛樂(搬家時留給台中鄰居),下課後到晚飯前,還有些時間,回家後!書包隨便亂擺,就跑出去玩耍,年紀稍大的孩子往往跨村聯誼去了,女生多半在玩踢踢房、捉迷藏,我們則是是騎馬打仗、跳高、玩沙包、射橡皮筋或尪仔仙等,這是非假日時的課後遊戲。 到了吃飯的時候,每家門窗多都敞開,有的甚至把桌子拖到門口,小孩乾脆就端個碗到外面,跟鄰童邊聊邊吃,我的經驗是;經過鄰居或同學家時,最好目不斜視,千萬不要跟正在用餐;尤其是大人的眼睛交接在一起,不然的話── “鴻燕同學!一起來吃嗎!” “喔!我這──吃過了!” “那吃張餅吧?不然拿個包子?” “喔!──謝謝!伯伯” 這樣吃個二三地方,回到家!就算是滿漢全席擺在眼前,也無法再引起一絲的食慾了。 後來!家搬到舊縣議會對面的宿舍,這種情形還是有的!返家途中會經過四維二村,而該村一號正是同學老潘的家,還有幾個,住的也不遠,伯父母打從心眼裏就是“好客”,每次不吃碗麵、十個八個水餃的,你是無法輕易的告辭回家,潘伯伯尤其愛聽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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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