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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4 21:46:25瀏覽1467|回應0|推薦7 | |
勞動部近日又開始調查金融業工時,金融業已聯合陳情這是『責任制』,各國都不會比照生產線員工責處『逾時加班』、『短付加班費』。現在更要求週休二日,提高加班費給付標準,七日強迫休假一日之新規範。服務業怨聲載道,運輸業已表明無法調班,休假日就不加開班車。要增加僱員,增加之成本若不能漲價,企業又如何經營下去?一位頗具歷史之餐廳老板說:我們服務業有淡旺季之分,休假日常是旺季,以前我們旺季加班,淡季補休,現在失去彈性。另一位中小企業主說:現在我們只好凍結人事,緊縮業務。國定假日增加七天,加班費又加成,我們負擔不起這樣多的休假及加班費。近日有人檢舉台北市一位路邊停車收費巡查員逾時11個小時工作,巡查員說我自動延長工時多賺一些錢,有錯嗎? 像這些論件計酬或責任制的勞工如何管制他們的工時?工作八小時後到外面兼職如何管制?下班後將工作帶回家繼續加班怎麼管?還有人下班後去補習、進修也要禁止嗎? 管制工時的用意是怕員工過勞,問題是『過勞』未必是因為加班太長,下班後飲宴應酬、唱卡拉OK、打麻將、玩電動都會熬夜過勞,政府有能力管嗎? 逾時工作,該如何調劑身心,是個人的事,公司也自會斟酌照顧。一家著名的IC設計廠,當他們有專案進行或趕訂單時,會責成員工完成任務前不得回家,但是要吃、要喝,公司無限制供應,並配有舒適的盥洗設備及按摩椅。大陸『華為』廠更是員工桌下都有一具折疊躺椅供隨時休息,醒來即工作。台積電為趕10奈米的研發進度,有所謂『夜鶯計劃』。我用這些特例,旨在說明科技的時代,就是比速度,否則企業就要淘汰。 勞動部有能力巨細靡遺的照顧全國勞工嗎?政府的角色是輔助企業均衡的發展,而非天天抓企業的小辮子。聰明的企業負責人及員工,都知道員工與企業發展共存共榮之現實。勞動部該嚴查的不是這些上市、有規模的公司,他們的員工自主性也很強,公司真有不合理要求,自會舉報。勞動部應去查處那些地下工廠。 台灣勞工地位與經濟發展結構有關。1960年代台灣農村勞力過剩,政府推動工業生產,招募國內外投資廠商多屬勞力密集型裝配業。但是1980年代農村過剩勞力多已外移,工資快速上漲,工廠漸呈勞力不足,勞工流動率提高。工廠也要建教合作以招攬員工。社會意識抬頭,『勞動基準法』正是這時候誕生。 1990年代以後,大陸經濟開始發展,台商在缺工狀況下逐漸西進。台灣經濟結構也已改變,勞力密集裝配廠多已外移;轉型以科技廠及服務業為主。 今天實施的勞基法是1984年制訂,三十年來台灣經濟背景已截然不同,目前服務業就業人口佔六成以上,即使工業部門生產內涵、勞資關係、管理型態多已大幅翻轉。如: 1)員工多不打卡,彈性上班採責任制。 2)工作場所不固定。 3)勞工論件計酬。 4)員工與企業主是合夥關係,非僱傭關係。 科技時代重速度、重變化、重彈性。我們不是要國際化、要放寬管制嗎?勞動部卻還在抱獨守殘,用一套不合潮流的邏輯思維及管理制度在管勞動問題,既無法提昇勞工福利,反阻撓了台灣的經濟發展。 若是針對少數黑心商人,目前台灣與過去最大不同在台灣已是一個民主、法治、開放的社會。勞工權益受損也有申訴管道與法律救濟,我們需要用鬥爭手段製造社會對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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