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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1 14:37:31瀏覽733|回應0|推薦4 | |
【忠於本份‧平凡人生】文集《產經篇》 三、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 中、日、韓三國擱置釣魚台、獨島之爭議,並已於2012年底啟動三國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中國均為台、日、韓最大出口市場,若中、日、韓FTA先於ECFA完成,將進一步減損台灣在中國市場之競爭力。 中國一年進口石化產品763億美元,台灣、韓國、日本各佔15%~20%;中國一年進口機械產品1,177億美元,台灣佔5.8%,韓國佔9.2%,東協14%,日本21%。東亞自由貿易區形成之後的東協及日、韓出口中國石化及機械關稅為零,區外的台灣卻要課6~8%關稅,試問台商將如何自處?
中、日、韓、東協十國,外加紐西蘭、澳洲、印度等十六國,更進一步共同發起「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已於2013年1月展開談判。 以中國為首的RCEP十六國、35億人口;RCEP之GDP加總逾23兆美元,佔全球28.4%。RCEP若組成,將是世界最大的經濟貿易區,超過目前最大的歐盟3.9億人口,及13兆GDP。中國李克強總理近日已宣布RCEP將於2015年底結束談判。 美國領導發起之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美、加、墨、智、秘,以及澳、紐、星、馬、越、汶萊、日本等,共十三國、8億人口,GDP合計28兆美元,佔全球29.3%,也正積極進行中。 基於中國龐大經濟與政治勢力之現實,各國均視兩岸在ECFA下之「服貿」與「貨貿」協議簽訂與否,作為台灣簽訂FTA以及將來能否加入RCEP及TPP的入門資格。 因此兩岸簽訂經濟貿易(服貿及貨貿)協議之目的: 1.為爭取台灣產品在世界最大消費市場─中國能保有公平競爭之地位。 2.融入全球區域經貿整合組織,如RCEP、TPP等,避免台灣地位日益孤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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