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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貿協議的重要性(上)
2014/03/24 13:38:48瀏覽734|回應0|推薦1

本文所指的兩岸經貿協議,包括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其下之「投資保障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貨物貿易協議」與「爭端解決協議」等。從ECFA到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服務貿易協議」都遭到民進黨、台聯嚴重的杯葛。民眾也多不瞭解簽訂這些兩岸經貿協議的重要性與必要性。

一、區域貿易協定發展現況

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簡稱RTA,分為「自由貿易協定」(FTA)、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共同市場(Common Market)、經濟同盟(Economic Union)

2003WTO在墨西哥杜哈會議失敗後,各國都重返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定(FTA)。至2010年底全球已簽署RTA計有225個;其中80%FTA

各國與自由貿易協定(FTA)夥伴之間的貿易額佔本國總貿易額之比重:

韓國 34%、中國 25%、印度 23%、日本18.6%、美國38%、歐盟73.8%、東協60%。台灣 0.2%,只完成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宏都拉斯及薩爾瓦多五國簽訂FTA。中國堅持的一中原則是台灣無法拓展國際經貿關係的主要屏障。

2008年國民黨執政,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前提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才啟動了台星、台紐、等FTA之談判。中、星、紐合併佔台灣貿易的26%

二、區域貿易協定之發展趨勢

20016月中台簽訂ECFA之後,日本駐北京大使丹羽一郎就說:「除非日本和中國簽FTA,否則日本會沉淪。」因此開啟了中、日、韓於201211月啟動中、日、韓三方FTA的談判。20133月,日本安倍晉三首相又宣佈要加入TPP

韓國已完成韓美FTA,並計劃提前在2014年完成中韓「服務」、「貨品」之FTA;且將繼續完成與歐盟及日本之FTA。屆時韓國將成為世界第一個同時完成與美、日、歐及中國四大經濟體完成FTA的國家,加上與其他國家之FTA,估計韓國將會有80%出口享有優惠待遇。

中、日、韓三國擱置釣魚台、獨島之爭議,並已於2012年底啟動三國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中國均為台、日、韓最大出口市場,若中、日、韓FTA先於ECFA完成,則會大幅減損台灣在中國市場之競爭力。

東協(ASEAN)已分別與中、日、韓、印、澳、紐簽署FTA,即所謂的「東協+1」。中國積極推動中、日、韓與東協之間的FTA即「東協+3」,日本側重在中、日、韓外再加入印度、澳洲、紐西蘭的「東協+6」。

中、日、韓、東協十國,外加紐西蘭、澳洲、印度等十六國,共同發起「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已於20131月展開談判。

以中國為首的RCEP十六國、35億人口,歐盟僅3.9億人。RCEPGDP加總逾23兆美元,佔全球28.4%,超逾歐盟13兆美元。RCEP若組成,將是世界最大的經濟貿易區。

美國領導發起之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美、加、墨、智、秘,以及澳、紐、星、馬、越、汶萊、日本等,共十三國、8億人口,GDP合計28兆美元,佔全球29.3%,也正積極進行中。

兩岸簽訂經濟貿易協議之目的:

1.為爭取台灣產品在世界最大消費市場能保有公平競爭之地位。

2.融入全球區域經貿整合企圖,如RCEPTPP等,避免台灣地位日益孤立。

3.吸引外資企業來台投資,以台灣為門戶進入中國市場。

4.促進台灣企業擴大規模,改造經營結構。

各國均視兩岸在ECFA下之「服貿」與「貨貿」協議簽訂與否,作為台灣將來能否加入RCEPTPP的入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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