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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3 15:20:17瀏覽3446|回應3|推薦2 | |
95年9月24日,信義鄉投60線0.8公里處一部遊覽車因轉彎下坡時剎車失靈,不幸衝出道路下方,遊覽車車上有人受傷」,經查該部遊覽車(正賢通運公司、車號FF-107)載有大陸旅遊團32人,及本國司機、導遊各1人共34人,前往東埔旅遊於返回信義途中,在信義鄉投60線0.8公里處發生車禍,造成司機陳谷銘(男、47歲、台北縣人)輕傷前往當地吉龍診所就醫,另2名大陸觀光客雖無外傷因身感不適,由信義分隊救護車送往竹山秀傳醫院觀察。
96年1月14日台十八線阿里山公路六十四公里處發生一起遊覽車事故。因為故障暫停在路旁修理時,車子突然往前滑動,車內部份乘客受到驚嚇,緊急跳下車,結果造成九人頭部挫傷及腿部擦傷,其中四人傷勢較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事發當時,還好車上領隊及時反應,坐上駕駛座,踩住剎車,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95年12月3日下午4時42分左右,一輛隸屬於高雄縣鳳山市八方通運公司的遊覽車,搭載高雄市鼎金國民小學45名家長會的家長、學生及志工,在準備踏上歸途時,於台南縣楠西鄉南188鄉道梅嶺路段失控翻車,最後墬入二十多公尺深的溪谷,共計造成車上22人死亡、24人輕重傷,其中有四對夫妻同時罹難,另外亦有四位小孩在事故中喪生。事故發生後隔天,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明進至現場勘驗,指出肇事現場有三條長條43.1公尺的三道括地痕,並認定車上的輪胎一部分為再生胎,且磨損狀況十分嚴重,並認為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但事後經公路總局調查,該車所有的輪胎皆非再生胎。該遊覽車的車齡已達18年,駕駛執照被吊銷,身亡的見習駕駛不具駕駛資格。經檢警根據證人證詞初步判斷,當時應是駕駛開車,但由於車內證人說詞不一,檢方解剖見習駕駛的遺體以確認當時的駕駛者。 96年6月24日傍晚6時30分左右,一輛隸屬於台灣租車旅遊集團、車號A5-171的遊覽車,搭載新竹縣美商嘉康利公司員工及家屬29名,於陽明山中山樓參加開幕大會後的歸途中,行經仰德大道、永公路口,因煞車失靈先是企圖擦撞山壁及路邊護欄減速不成,之後追撞下山的白色鈴木轎車,白色鈴木轎車再迎面撞上上山的銀色豐田轎車,遊覽車則向右打滑失控墬入100公尺深的山谷,造成2人當場罹難,6人送醫不治,共計8人死亡、25人輕重傷。6月25日,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謝榮林進入事故現場勘驗,指出肇事車輛曾經變造車體,上層乘客區無鋼架保護,並且使用再生胎。 台灣的社會總是如此,需要付出龐大的生命代價,才開始思考常常被遺忘的問題。 世雄於梅嶺車禍發生後,就不斷的關切相關的遊覽車管理監督問題,理出了一些頭緒: 【監理單位監督失責】 這些重大交通事故的暴露出監理單位對大型遊覽車的例行檢驗鬆散。目前監理黃牛橫行才成為驗車死角,讓違規遊覽車滿街跑,呼籲政府落實淘汰老舊遊覽車政策。另外,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資料,遊覽車事故肇事原因前5名分別是:未保持安全距離、煞車失靈、酒後駕車、爆胎及擦撞,其中固然有駕駛個人因素,不過,煞車失靈及爆胎造成的傷亡人數遠高於其他,監理單位難辭其咎。目前登記在案的營業大客車總數約2萬5千多輛,其中,7千多輛為10年以上的老車,根據法令規定,車輛5年以上的大客車每半年應驗車一次,而這次在梅嶺發生事故的大客車於9月才通過驗車,照理車況應符合安全駕駛規定,結果卻發現應在驗車時更新行車紀錄器卻沒更換,顯示監理機關人為疏失情形嚴重。有許多老舊大客車為通過驗車,與「監理黃牛」勾結已成為常態,慣常手法有利用法律漏洞兩階段驗車,或以同款、同色車輛換大牌驗車,過重拆椅子、過輕加油、加人稱重等違規情形,但政府單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形同放任,民眾生命安全沒有獲得保障。 【再生胎問題】 交通部95.12.5開會確認,將於1個月內完成法規修正,禁止國道客運和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使用再生輪胎。即日起,遊覽車若行駛經公告的危險路段,不僅要罰駕駛員,也將依公路法對遊覽車公司開罰。 【大型車輛駕駛登記問題】 另外,交通部規定96年元旦起,實施遊覽車駕駛員登記制度,營業大客車也要向監理單位登記,車齡滿5年每年2次定檢,車齡10年以上每年增加1次臨檢,而且必須到監理站檢驗,不能到代檢廠。至於高齡遊覽車的退場機制,交通部研擬從車齡10年車輛開始討論。 【遊覽車肇事理賠問題】 梅嶺大車禍善後理賠!因肇事遊覽車駕駛吳建信無照駕駛不願理賠的遊覽車公會,在政府的呼籲之下,雖然當下有理賠的表示,但根據世雄的了解,依舊是只聞樓梯響,不見理賠金。雖然交通部傾向從嚴認定無照駕駛定義,判定吳建信是「未依持照規定駕駛」。但是仍未有一套完善的制度,聯保制度也有但書,例如吳建信如確定為無照駕駛,聯保就不協助理賠,而96年1月起,業者如違規僱用駕駛經驗未滿3年的駕駛,理賠金額也將降為7成。 【靠行問題多 制度檢討遭擱置】 梅嶺大車禍發生後,由於肇事車輛又是坊間常見的「靠行車」,衍生出難以處理的理賠問題,交通部與公路總局除火速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等相關法規。不過,靠行制度的檢討,則已經確定擱置;官員指出,遊覽車、貨運與計程車都有靠行制度的問題,牽涉範圍太廣,現階段政府沒有能力處理。官員指出,根據公路法與汽車運輸業管制規則,政府仍會以業者為對口單位,一旦有意外發生,政府也有避免業者脫產的機制,不會損及受害者權益;官員低調表示,靠行是業者間的行為,政府立場則是「沒有靠行問題」。相對的遊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智勝說,車行設立門檻太高,才會有眾多靠行車輛,政府不是不知道,只是視而不見,政府希望加強管理,但實務上,業者要管理靠行車輛相當困難,政府想落實管理,就不能漠視靠行制度。 然而,世雄以為我們並不能以此因噎廢食,禁止遊覽車的使用,因為國人旅遊風氣的興盛以及觀光人數的增加,遊覽車已經成為一種重要的交通工具。世雄在乎的是政府如何來解決這些問題,趕緊亡羊補牢。比如說重新檢討大客車的發照、監理、檢查制度,強制裝設車輛記錄器(黑盒子)、遊覽車公會制度的健全、理賠制度的建立以及推動遊覽車納入強制乘客險的範疇。雖然這些制度的修改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成,而且在修法的道路上,遇到立委與不肖業者的阻力相信是指日可待,但是柯媽媽一個人的力量促成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通過,難道我們不能結合受難者家屬與廣大社會大眾的力量,讓大家坐的安心,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嗎? 世雄呼籲,梅嶺車禍罹難者家屬自救團體將於7/8日在高雄夢時代廣場舉辦連署活動,請大家共同支持公路法62條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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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