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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30 02:09:00瀏覽664|回應4|推薦2 | |
這篇文章曾於2007年二月PO在蕃薯藤的女人私日記上. * * * * * 從小就生得一身反骨﹐我對高壓的讀書政策只能為反抗而反抗。升上初中﹐就要馬上開始準備高中聯考。每天一連串的大小考﹐必須進了大學才能結束這籠罩整個青少年期醒不過來的惡夢。對一個十三歲的小女孩來說﹐大學是如此遙遠可望而不可及的天堂之門。 把讀書當藉口﹐放學後和幾個好同學一起泡在家附近的咖啡屋裡。叫一杯冰咖啡﹐桌上攤著參考書和筆記本﹐把奶精用吸管一滴滴加入咖啡中﹐望著它慢慢散開來﹐溶出一副如晴空下雲彩飛揚的圖騰。深褐色的咖啡逐漸轉成淺褐色﹐才加上濃厚的糖水﹐攪拌均勻吸上兩口﹐然後心滿意足的打開課本。 轉著手中的原子筆﹐眼睛盯著密密麻麻的鉛字﹐腦袋裡卻一片空白。忽然咖啡廳的擴音器﹐柔柔的傳出Poppy Family的成名歌曲“Which Way You Goin’Billy?” 抬起頭看到女經理倚著唱機對我們微笑。她是聯考的逃兵﹐知道我們讀書的苦﹐放上一些輕柔音樂來和緩大家煩躁的心情。 我們對她感激的點點頭﹐眼光轉回書本上。沒讀上幾個章節﹐抬頭看看四週﹐音樂已經換成Jackson Five的專輯。Michael Jackson童稚的嗓音﹐高聲的唱著“I’ll Be There” 。女經理已經不知去向﹐有的同學已經趴在桌子上睡著了。 我的熱門音樂啟蒙﹐是在羅斯福大廈地下室的「我們咖啡屋」。 同校男生部的學生也經常到這家咖啡廳裡耗著。當時男生部和女生部分開兩地﹐隔著一個台北市上課﹐除了校慶以外﹐老死不相往來﹐也不允許往來。但在咖啡屋裡﹐我們穿著同樣的制服﹐不注意到彼此也難。一樣的課程進度﹐類似的大小考試題﹐沒一會兒﹐就大夥兒擠在一起互相借閱作業試卷。還有一些男女生是從小一起玩大的鄰居兼小學同學﹐一個介紹一個﹐整個咖啡廳的常客都變成朋友。 「我們咖啡屋」是以藍調抒情熱門音樂為主的咖啡屋。當時繁重的功課﹐讓我們在那裡一耗就是一整天。咖啡廳供應簡餐﹐但價格昂貴﹐不是我們這些學生負擔得起的。中午時間﹐就輪流出去吃麵﹐書包還留在桌椅上。女經理知道我們不鬧事﹐只是來吹冷氣唸書﹐只要我們湊滿四個人一桌﹐儘量不要多佔位子﹐她也不會趕我們。有時唸累了﹐就去替她當臨時DJ﹐幫她挑選音樂放唱片。 男生部有位比我們大兩屆的大哥哥﹐他妹妹是我的小學同班同學﹐大哥哥是「我們咖啡屋」的元老﹐他的音樂癖好眾所週知﹐嫌咖啡屋的唱片種類貧乏﹐他把自己收集的唱片帶來放。謹守著只能播放輕音樂的原則﹐他讓我們聽到剛出版的「學生之音」。大哥哥將音樂分類成鄉村歌曲﹐民謠﹐藍調﹐爵士音樂﹐黑人靈魂音樂﹐電影主題曲… ﹐每天依著不同的主題輪流播放。可惜「我們咖啡屋」不能讓他用麥克風同時介紹音樂的背景與作曲家的生平﹐否則這些音樂嚮宴可能比中廣的「熱門之音」更熱門。 當時嘻皮風仍然是主流﹐憂鬱頹廢的曲調﹐非常符合在聯考壓力下喘不過氣的我們。光聽音樂唸歌詞無法宣洩我們的不滿﹐大哥哥開始籌辦網羅咖啡屋常客的舞會。 那時跳舞是被嚴厲禁止的﹐週末假期警察伯伯們還會騎著摩托車抓家庭舞會﹐如果不幸被逮到﹐就得進警察局少年組等著被父母保釋。當時我們唸的是有名的貴族學校。超高的升學率與學生優良的品行是學校的金字招牌。如果被抓﹐只有去跳河了。 大哥哥氣定神閒的保證﹐說不可能被抓﹐因為舞會場地就在他班上同學的家裡﹐同學的爸爸是某某部長﹐以同學生日當藉口﹐他父母已經答應了﹐並在當天把家空出來﹐只留管家和女佣在場處理餐飲。 第一次參加舞會﹐我們幾個小女生緊張興奮的手腳發抖﹐每天下課研究該穿什麼衣服。舞步是會一些﹐爸媽愛跳舞﹐從小我就抱著他們大腿跟著跨步。但是流行的快舞就不行了。在家看電視跟著學﹐合著節拍扭動﹐姿勢好不好看就顧不得﹐動作不要大﹐就可以藏拙。至於比較複雜的吉特巴﹐就只能等以後慢慢再學。 好友艾琳家裡有一個愛聽熱門音樂的姐姐﹐爸爸是船長﹐經常往返美國﹐家裡收藏了許多學生之音和美國原版唱片。為了熟悉舞會裡的音樂節拍﹐趁她姐姐不在家﹐我們窩在她臥室聽唱片摸索著該配什麼舞步﹐不想在男生邀舞時﹐還得尷尬的問他這個音樂是跳什麼舞。 原版唱片的音效比翻版的學生之音要好太多了。聽著聽著﹐我們忘了要學舞﹐從披頭四﹐卡本特﹐比吉斯﹐到重金屬樂團以及鄉村歌曲﹐我們拿著唱片封套﹐跟著唱片一起唱﹐不懂的生字就查字典。唱個兩三遍﹐歌詞就記下來了。那幾年﹐我的英文成績特別好。 高中考上第一志願﹐爸爸告訴我是到了自己管自己的年紀﹐只要不拿紅字回家﹐不被學校記過退學﹐還有大學時要考上公立學校﹐他和媽媽就不過問我的行止。 我早就自己管自己了﹐幾次小考成績單和家庭聯絡簿都是自己簽名﹐和男生部的同學幾乎每個週末都去跳舞﹐怎麼爸媽都不知道﹖想必他們真的認為我是去同學家唸書。不必偷偷摸摸把便服藏在書包裡出門總是比較心安理得﹐所以我玩得更瘋了。 高中時流行熱門音樂演唱會﹐高凌風的卡士摩合唱團是初一時就很喜歡的﹐還有張艾嘉﹐黃小寧﹐比莉與妮可﹐孟加﹐王珍妮… 都是舞台上的常客。中華體育館是少數幾個能辦演唱會的地點﹐那時青少年比較單純吧﹐所以也沒聽過有人鬧事。每年舊曆新年後﹐總有幾場大型演唱會。所有壓歲錢都花在門票上了﹐為了離舞台近﹐花大錢買票最貴的票都不心疼。 哥哥那時正在唸大學﹐他們學校流行彈吉他。為了趕時髦﹐我也跟著哥哥學彈吉他。哥哥沒什麼音樂細胞﹐沒幾個月他就把吉他轉送給我﹐大概自己面子放不下﹐就藉口不肯和我一起學了。成了班上唯一會彈吉他的人﹐我參與各式熱門音樂活動更見頻繁﹐但那時校園民歌開始流行起來。 穿著制服背著書包到臨近幾所大學體育館禮堂去聽民歌演唱會。迷惑於楊弦的「迴旋曲」與年輕人唱自己的歌的熱忱﹐我開始隨著民歌手的呼籲﹐審視自己一直愛不釋手的「靡靡之音」。但怎麼想怎麼聽﹐就是不覺得英文歌曲有什麼不對﹐反正是音樂﹐好聽順耳就行﹐為什麼要被批判成靡靡之音呢﹖為什麼因為別人說不好﹐說是崇洋媚外﹐我就應該停止欣賞我所喜歡的歌手的創作﹖只因為他們不是中國人嗎﹖披頭四的「Imagine」﹐賽門與賈芬科的「Sound Of Silence」詹姆士泰勒的「You’ve Got A Friend」都有著發人深省的歌詞﹐曲調優美更是讓人白聽不厭。決定忽視那些激進份子的批判﹐西洋歌曲和民歌我全部都聽﹐只要是好聽的歌曲就行了﹐音樂是無國界的。 移民到美國洛杉磯後﹐發現對收音機裡經常播放的流行歌曲非常陌生。想來這是文化差異﹐一些我喜歡的美國歌手﹐在美國反而不受年輕人歡迎。每當美國同事翻著我抽屜裡的錄音帶﹐臉上都是一付不解的表情。我喜歡的抒情歌曲﹐他們卻認為是Bubble Gum Music﹐毫無深度可言。不甘心被當成沒水準沒知識﹐我開始聽他們喜歡的音樂﹐發現他們所擁護的樂團﹐個人風格非常重﹐樂曲的編寫複雜得多﹐情緒上的層次也比較多﹐不是很容易隨口跟著哼唱的﹐只適合閉著眼睛體會﹐讓想像力帶著感官去馳騁。那時我才了解為什麼美國的熱門歌曲作者流行吸大麻吃迷幻藥﹐他們的聽眾也喜歡在現場聆聽時使用興奮劑﹐因為這種熱門音樂完全是感官的接受﹐大麻與迷幻藥有擴大感官的刺激反應。 和朋友同事去欣賞了幾場熱門音樂演唱會﹐我迷上了Pink Floyd。那時CD剛開始流行﹐花了半個月的薪水﹐我買了CD播放機﹐第一張CD就是Pink Floyd 的專輯﹐Dark Side Of The Moon。關了燈在黑暗中聽這張專輯﹐眼前唯一的亮光是音響上的音量指示燈﹐隨著音樂節拍跳動﹐對我有十足迷幻效果。毒品大麻我向來是不碰的﹐音量燈就是我的大麻迷幻藥。 隨著工作東遷西移﹐數百張的CD無法跟著我搬家﹐就挑了幾張最愛帶在身邊﹐其他全部裝箱寄放在朋友的車庫中。 住在洛杉磯最大的麻煩就是隨時隨地都得開車。無時無刻擁塞難行的高速公路﹐聽收音機成為唯一的娛樂。但離開了洛杉磯搬到紐約﹐就沒有開車的必要﹐收音機也成了歷史名詞。那時我的音樂喜好﹐也因為住在曼哈頓林肯中心附近﹐轉為古典音樂和歌劇。 今年聖誕節後帶女兒到久違的洛杉磯訪友渡假﹐下飛機第一件事就是租車。很久沒開車了﹐女兒擔心的問我會不會開。我慢條斯理的調整座椅﹐熟悉各種按鈕﹐綁上安全帶﹐就打開收音機﹐想找回以前喜歡的電臺。 那些陌生的搖滾音樂﹐讓女兒搖頭擺尾的跟著節奏打拍子﹐但我卻迷惑了。熟悉的電臺與主持人﹐卻播放著我從來沒聽過的音樂。等待半天﹐期望有一首歌是熟悉的。從機場開到旅館的一個鐘頭車程﹐我徹底的失望了。 轉到別的電臺﹐搜尋著喜歡的音樂。忽然聽到一首Alan Parson的歌﹐我興奮的隨著歌曲哼唱﹐一邊把這個電臺儲存在一號按鍵上。樂曲結束時﹐我專心的等著主持人的介紹﹐好奇這是哪一個新興電臺。沒想到主持人輕快的感謝聽眾繼續收聽Classic Rock-&-Roll﹐一個專門播放搖滾老歌的電臺。 住在洛杉磯那十幾年﹐我從來不碰搖滾老歌﹐因為它們距離我太遠了。沒想到現在意外的轉到這個電臺﹐當時我喜愛的熱門歌曲都變成老歌。震驚之於﹐我仔細聆聽主持人和點播聽眾的對話。一個年輕人點歌給他的母親﹐一個女孩點歌給過生日的舅舅。那個母親與舅舅可能和我同一年代呢﹗兩個年輕聽眾說他們從小經常聽爸媽放這些唱片﹐所以搖滾老歌對他們有著特殊的意義。 好像發現自己一夜白頭似的驚訝﹐當初認為前衛的樂曲﹐現在是年輕人的懷念老歌﹐感慨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望著身邊的女兒﹐只顧搖頭晃腦的跟著音樂哼哈﹐管它老歌不老歌﹐只要節奏強烈的樂曲﹐她都喜歡。 西洋歌曲汰舊換新的速度非常快﹐只有零星的幾首歌曲能經歷時間的考驗而橫跨老中青三代。但年紀越大﹐對新的搖滾樂接受度越低﹐那些只有節奏的繞口令而沒有優美曲調的RAP﹐總讓我聽得頭大。除了幾首能夠接受以外﹐我只能心甘情願的被年輕小孩們稱為LKK。或許二十年後﹐這些嫌吵的音樂都會變成懷念老歌﹐那時女兒可能會開始翻找我所珍藏的CD拿出來聽。但是﹐但是﹐以後要找一台CD Player可能都不容易了。或許我應該聽姪子的建議﹐把我所有的CD全部轉成MP3﹐才不會落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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