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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7 08:17:00瀏覽412|回應4|推薦2 | |
這篇文章曾經於2006年PO在蕃薯藤的女人私日記上。 * * * * * * * 媽媽是虔誠的天主教徒,我和弟弟剛出生十天大時就在襁褓中受洗。從小每個星期天都必須上教堂望彌撒,暑假時更是每天下午必須去教堂主辦的道理班聽道理。天生反骨的我,對於家裡沒有宗教自由充滿怨懟。其實那時候根本不了解什麼是信仰,只知道別的小孩睡覺或玩耍時,我們必須或跪或坐在教堂裡重複唸誦饒舌難懂的經文,而且不能講話或走動。在那個好動的年齡,無異是受罪。 媽媽對教會是全心的奉獻,每天都有慈善工作讓她無瑕顧及其他。星期一四在孤兒院作義工,星期二是婦女會,星期三是探望病人,星期五到安養院替老人洗澡做飯…。加上三不五時的義賣會和募捐活動,媽媽的忙碌,讓我和弟弟覺得孤兒院的孤兒比我們都幸福,因為他們可以吃到媽媽親手做的菜,我和弟弟卻必須在家忍受佣人阿巧慘不忍睹的大鍋湯菜飯。弟弟常戲稱豬吃的東西和我們吃的沒差多少,只是少了一道加熱的手續罷了。 媽媽聽我們抱怨久了,知道無論怎麼教訓我們「人在福中不知福」,我和弟弟都不會了解。媽媽決定暑假帶我們一起去孤兒院作義工。 那家孤兒院專門收容智障兒。我和弟弟第一次看到他們,嚇得不敢出聲,只怕那些長相怪異的小孩會來攻擊我們。但是相處久了,我們了解他們只是比普通小孩緩慢不解事而已。有些小孩雖然不能說話也聽不懂話,但小孩間自然有溝通的方式。除了不能下床的重度腦性痲痺小孩外,我們都很自然的玩在一起。 我和弟弟很快發現一個簡單的拋球動作,都可以讓那些智障兒高興的笑個不停。他們的興奮,也感染我們,讓我和弟弟一直重複做著同樣動作來逗他們開心。許多小孩喜歡聽我和弟弟唱歌,只要我們一開口,他們就搖頭擺尾合著節拍不肯讓我們停下來。有了熱情的聽眾,我們唱得更起勁了。一天下來直到聲音啞了都不罷休。 爸爸覺得我們單獨和智障兒玩耍不是件妥當的事,他怕這些沒有保護自己能力的小孩會被我們當成正常人對待而受傷或跌到。我和弟弟再三向他保證我們知道這些小孩和別人不一樣,他們是生著病的,我們一定會小心,爸爸才免為其難答應我們繼續陪媽媽去作義工。去孤兒院就不必去教堂聽道理,這個交換條件簡直太棒了。 暑假快結束前,一群富太太的參觀訪問團來孤兒院慰問孤兒。她們把我和弟弟當成院童,拉著我們的手直呼﹕「好可憐的無父無母孤兒。」媽媽氣得牽著我們的手就走,那是我們最後一次陪媽媽作義工。 當晚爸爸回家聽到媽媽氣沖沖的告狀後,捧著肚子笑得前仰後合,轉頭看著玩得髒兮兮的我們,他揉著我們的頭髮說﹕「要是我不認得這兩個小鬼,我也會把他們當成孤兒院童。」我和弟弟望著爸爸傻笑,因為我們不覺得當院童有什麼不好。整天聚在一起玩耍不必上教堂,而且還可以吃到媽媽煮的菜,這有什麼可憐﹖雖然他們的伙食很差,經常吃醬瓜配白飯,但偏食的我最喜歡吃醬瓜,媽媽說防腐劑太多不准我天天吃,那些院童看來比我幸運多了。 初中上教會學校,有許多作義工的機會。我是天主教徒,所以任何義工活動修女們都自動把我的名字放上去。我心裡雖然不平,但覺得同學們都是富家嬌嬌女,要她們去一定會替大家增添麻煩,也就沒什麼好抱怨了。高中功課雖然繁忙,但我仍然替媽媽到孤兒院送東西打掃清潔。不覺得自己在行善,只把它當成清理自己臥室一樣是必須做的例行公事。 來美國後有了自己的生活,就逐漸淡忘了這些事。但每次回台灣,媽媽仍然會要我陪她去醫院探望絕症病患或去其他的孤兒院當義工。直到我女兒出生,媽媽就連女兒一起帶著去。 女兒有言語遲緩症,但她和院童的玩耍卻比和正常小孩來得投入。她對於自己能讓那些「生病」的院童開懷大笑非常得意。她的快樂,讓我了解到「憐憫心」應該是天生的。 我和爸爸一樣很擔心女兒不了解這些小孩是非常脆弱的,他們完全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但女兒似乎非常清楚他們的狀況,就像我和弟弟當初也非常瞭解我們和他們的不同處。 每次女兒去孤兒院,都會帶著她的小皮包,說要把她的零用錢捐給小朋友,因為她覺得那些小孩的玩具好少,而且大部份都髒兮兮黏答答的不好玩,她要求看護媽媽們用她捐的錢替孤兒買新玩具。院裡的執事都會給女兒開一張收據讓她保存著,對沒有金錢概念的女兒來說,那張寫了字的收據比鈔票好玩多了。 女兒的同情心,也表現在得皮膚病的野狗野貓和在人群中行乞的乞丐上。她對野狗還是有戒心的,那些骯髒脫毛的狗群,看到人們就貲牙裂嘴低吼挑舋,讓女兒手中握著餅乾而不敢靠近。我不鼓勵她去接觸野狗,因為她是無法分辨哪些狗對人類有攻擊性。 女兒真正了解什麼是乞丐,是在通化街夜市。沒有雙腿的男人,匍匐在骯髒的街道邊,吃力的抬起頭,用乞求的眼光看著過往行人。女兒看到他,驚得站在路邊張大了嘴。她低聲的問我這個叔叔怎麼了,我告訴她因為沒有雙腳,這個叔叔無法工作,所以必須以乞討為生。她盯著他看了許久,忽然蹲下身去問這個男人雙腳截斷處還會不會痛。乞丐無法了解她的英語,大概更驚訝會有一個小女孩問他問題,他只看著女兒不發一言。女兒站起身來,向我要錢想捐給這個叔叔。我正猶豫著該如何給她一些機會教育,女兒誤以為我的猶豫是不想給她錢,就急急的說她要的Hello Kitty皮包不用買了,她想把買皮包的錢給這個叔叔。 掏出五十元銅板遞給女兒,她接了過去,蹲下身,把錢放進乞丐的手裡,嘴巴裡嘟噥了幾句話,就站起來,拉著我離開了。 我問她和那個叔叔說了什麼,她說她要他拿這個錢去看醫生。我摸摸女兒的頭,想立刻帶她去Hello Kitty店裡面買一個最漂亮的皮包送她,但我告訴自己必須不動聲色,讓她了解捐助窮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義行,那是每個人都應該做的事,雖然我並不確定那個乞丐真的很窮困。 一天晚上帶著女兒陪媽媽去公館夜市,經過台灣大學門口行人地下道,看到一個四肢健全的乞討者,雙腳「穿」著特大號圓滾滾的石膏,手上的繃帶塗滿紅色類似血跡的染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正想踏上樓梯離開地下道,女兒扯著我的手臂說﹕「可不可以給我一點錢捐給這個叔叔﹖」捐錢給假殘障是我絕對不幹的事,通化街夜市的乞丐可能比我還有錢,但我容許女兒捐錢給他是因為同情他沒有雙腳。這個四肢健全的假乞丐連作假都不用心的去作,他根本不值得我們把同情心浪費在他身上,事實上許多行人經過他身邊,都拋給他極度厭惡與不屑的眼光。我正想告訴女兒這個乞丐是假的是來騙我們錢的,媽媽忽然扯著我的裙子,示意我住口。她打開自己的錢包,拿了一個五十元銅板遞給女兒,讓女兒自己把錢放在乞丐的鐵碗裡。 我不解的望著媽媽,媽媽笑著說﹕「妳女兒這麼小年紀,根本分辨不出乞丐的真假。如果妳告訴她這個乞丐是假的不要給他錢,她會因為無法了解而開始對所有窮困乞討的人抱持懷疑的態度。久而久之,她天生的憐憫心就因為怕被欺騙而逐漸隱藏起來。妳省了五十元,但卻讓女兒失掉憐憫心,划得來嗎﹖」 媽媽的話讓我呆望著因為做了好事而滿臉笑容的女兒說不出話來。懊悔著我一廂情願的正義感,差點鑄成一個錯誤。 記得小時候我也經常把口袋裡的零錢捐給乞丐,媽媽從來沒有阻止過我。不知道幾歲時,我開始注意到假乞丐的存在,捐錢時也比較謹慎了,但我從來不覺得自己被欺騙或同情心被濫用。現在真的很感謝媽媽當時從未阻止我把銅板放進假乞丐的鐵碗裡。 現在的社會越來越冷漠,不能和陌生人講話是全世界先進國家教育小孩的準則。但小孩的世界裡不是黑就是白,不是好人就是壞人,他們無法了解灰色地帶的含義。這個規則的背後意義就是「陌生人都是壞人」。但現實社會上真的是如此嗎﹖我很樂觀的認為,好人還是比壞人多的多。太多次在書店的兒童部門,看到小孩爭執吵鬧,我出言阻止,他們卻說﹕「妳是陌生人,我們不能理妳﹗」轉過頭,他們繼續大聲的喧譁吵鬧。在溫州街的小巷裡看到中高年級的小學生們一起玩耍,一個機車騎士不幸摔倒在地上,小孩們站在原地圍觀著,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呼叫大人的協助。這,是我們願意見的下一代嗎﹖ 憐憫心是須要小心的呵護才不會隱藏消失。就算是浪費了那五十元銅板,又何妨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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