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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弘儀別墅違建案 北縣府開罰...2萬!
2010/12/07 12:00:17瀏覽365|回應0|推薦1
更新日期:2010/12/07 10:5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未向北縣工務局申請,在新店市青山鎮社區的別墅增建,經民眾檢舉後勒令停工,鄭弘儀上個月補送資料後,縣府已發給建照;不過,由於是「先行建造」,因此開罰2萬0971元。

台北縣議員金介壽、李肇南上個月舉行記者會,指鄭弘儀的別墅陽台外推、一樓增建平台,屬於A類違建,依法應即報即拆;但縣府10月15日查報,卻一直未拆,質疑縣府是怕被鄭弘儀在節目上修理,所以不敢拆。

縣府工務局則回應,鄭弘儀的別墅建蔽率是40%,實際使用33%,容積率是120%,實際使用66%,兩者均有擴充空間,雖未申請就施工,有違建事實,但屬於「程序違法」,依規定一個月內補件重新審核即可。

據悉,鄭弘儀申請地下一層、地上兩層共三層樓增建,面積為62.6平方公尺。由於當初施工時未申請建照,縣府依其申請面積、混凝土建材等,再參照「北縣工程造價標準表」,估算工程造價約41萬9420元,依造價的千分之50開罰。

北縣府指出,該違建並非從無到有的新違建,而是舊有建築擴增違建,且增建面積及量體並不算大,一切按照規定辦理,罰鍰多少與他本身是否具知名度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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