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邱名福 建築圈聞人
2010/12/03 17:00:58瀏覽3446|回應0|推薦0

邱名福 建築圈聞人 

2008.3.12

〔記者林美芬/台北報導〕前家格建設老闆邱名福在建築圈小有名氣,去年搶進國寶集團成為股東之一,掌管福座開發;家格建設目前在北部有4個建案還在進行中,包括天母紘琚、典菁品、大安布朗亨及大安薈館。

家格建設成立於822月,至今剛好滿15年,在經濟部商業司登記資本額為25百萬元,檯面上商業司網站掛名的現任家格董事長是曹坤茂。

邱名福在社會上關係十分良好,資金也很雄厚,日前才推出號稱天母最頂級豪宅「天母紘琚」,開出每坪130萬元銷售,也介入專賣陰宅的國寶集團,接掌福座開發。

根據業界人士的觀察,邱名福的人際關係良好,算是相當專業的不動產業者。

2008.3.12

2億贖金按月付? 福座開發董座被擄獲釋 

位於新生北路與德惠街口的欣凱飯店。(記者劉慶侯攝) 

〔警政組/凌晨報導〕前台北家格建設董事長、福座開發董座邱名福,9日晚驚傳在住家附近遭兩名歹徒強擄上車,隨後兩天音訊全無,警方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今天凌晨邱名福於台北市中山區新凱飯店前獲釋平安返家,警方正漏夜了解案情。

疑建設公司糾紛

據邱名福向警方表達,被擄的兩天內,他的眼睛全部遭到對方蒙住,不知身在何處,經簽下2億元本票且允諾按月繳付後才獲得釋放;警方調查,整起事件,可能是過去在建設公司時曾發生糾紛,找他人代為處理,不排除是事後因給付佣金出問題,才遭到強行擄走,至於實情為何有待進一步釐清。

據悉,上周日晚間10時許,自行駕駛座車返回台北市大安區住家的邱名福,先將高級轎車開往住家附近停車位,停好車後便徒步返家。

邱某返家行經馬路時,遭兩名不明男子強行擄上停放於路邊的轎車後座,轎車隨即加速駛離,而邱名福遭擄時因曾大聲呼叫,引起路過的民眾注意,馬上打電話給「110」報案。

轄區警方獲報後派員趕赴了解,經調閱監視畫面,初步研判是起擄人勒贖案件,且因被害人為知名公司董事長,警方相當重視,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與台北市刑警大隊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展開偵辦。

警方專案小組隨即分工地毯式查訪相關目擊者,並針對被害人的人際交往與經濟狀況深入調查,也調閱案發前相關調話通聯;警方發現,案發前被害人曾打一通電話給老婆,當時並無異狀。

已被盯上一段時間

同時,警方調閱附近巷道所有的相關錄影帶,發現歹徒已經守候被害人許久,應對被害人的生活起居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且根據錄影帶與目擊者研判,發現歹徒應至少2人以上,且接應轎車可能不只一部。

令警方擔心的是,兩天以來,警方專案小組雖低調召開多次專案會議,但卻連一通勒贖電話都沒接到,被害人音訊全無,相當擔憂其人身安全,直至今凌晨被害人被送至新生北路新凱飯店前釋放,被害人立即進飯店打電話向家屬報平安。

2008.3.12

小檔案/北海福座 

北海福座。

(記者姚岳宏翻攝自北海福座網站) 

民國82年成立的「北海福座」以公園化墓園規劃,標榜以傳統中國及佛教文化精髓建築奧義,共同打造出備極尊榮的寶塔,坐落台北縣三芝鄉店仔村,佔地22甲,許多名人都在此安息,周邊環境優美,並以傳統地理坐北朝南的好風水福佑子孫。 

北海福座寶塔是依照傳統的風水理論坐北朝南,符合自古對於陰宅寶地的講究,身處群山中的福座寶塔,前有淡水河,面對觀音山,完全符合堪輿學所謂「前有泡、後有靠、左青龍、右白虎、萬象朝拜、筆架在前、權官在印、銀玉滿盤、銀帶纏腰」之說。北海福座內設有大園空難紀念墓園,另外前中央研究院院長吳大猷及一級上將何應欽、周至柔等都在此設有紀念館,竹聯幫精神領袖陳啟禮也與其父親同葬於此。(記者姚岳宏整理)

綁架北海福座董座 北檢起訴9嫌從重求刑


【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三日電)北海福座董事長邱名福今年三月九日遭綁架勒贖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九名被告,檢方認為主嫌曾高陽、歐運忠、褚仁傑、劉建良四人惡性重大,且始終否認犯行,對四人分別求處十二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警方當時調查發現,綽號「木柵猴」的曾高陽先教唆手下綁架邱名福,再用兩面人手法設局出面緩頰,由他以朋友身分假意保全邱名福後,誘逼對方簽下高達兩億元的欠債證明後,才將肉票釋放。

檢方起訴書指出,曾高陽於2006年結識邱名福後即覬覦對方財富,多次向邱名福借款,邱名福前後交付曾高陽兩千五百萬元,後邱名福不堪其擾而躲避,曾高陽不但指示手下多次前往邱名福住處騷擾,最後竟夥同手下共犯策劃綁票。

歐運忠等人在曾高陽指示下,今年三月九日將邱名福綁架,陳嫌等為恫嚇邱,載往台北縣山區,還在地上挖一個大坑,將被害人埋在坑中,只有鼻子以上露出洞外,期間還不時拳打腳踢;歐嫌等人還刻意不與被害人家屬聯繫,再由曾高陽出面,假意斡旋,趁機要求邱名福簽下協議書,允諾「償債」。

警方當時將曾高陽、鄭建宏、褚仁傑、劉建良、歐運忠、郭思豪、阮聖翔、潘明山、黃舜傑等人查獲到案。檢察官認為曾高陽長期向被害人取款,取款不成竟策劃恐嚇取財,進而擄人勒贖,事後還矢口否認犯行,將曾高陽求刑十五年,並對歐、褚、劉三名主要共犯求刑十二年。

7/4/2008 9:06:24 AM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wesome2000.tw&aid=466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