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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公民意識的公民運動,龍應台沒有說出的事
2014/04/21 00:06:04瀏覽122|回應0|推薦1
「民主與公民不服從」: 民主與法治是共生的,否則無法無天最後就會沒有自由也失去民主。這是一個民主政治的基本遊戲規則,歐美民主很自由,但也很“法治“,因為法治如同所有公民間的契約或公民與政府間的契約,簽了契約不買帳的話最後就會退回到非民主的叢林法則。

這個道理很簡單,但做起來很難,連民主先進的歐美也是經過一兩百年的民主摸索和教訓甚至戰爭才有現在的和諧又可行的民主政治,其他的非歐美的民主國家就無如此平靜,遠的不說,就說前年埃及的茉莉花革命,當時拉下了強人莫巴哈克結束獨裁統治迎接民主法治,但隨之而來的並非從此過得幸福快樂,而是從此政治動盪,經濟力下滑,街頭暴動,甚至幾乎發生內戰,原因就在於民主是民主了,但卻不遵循多數決與自律法治精神這樣最基本的民主制度律則。台灣也一樣,民主使得人民有了權力,若不遵循基本遊戲規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代議多數決或公投等民主體制的運作,而是動則霸占主席台和暴力佔領國會,台灣將淪為第三世界的動亂民主。名為公民不服從,實為暴力獨裁政變,太陽花包裝成美麗又時尚的“參予式民主“外衣,結合純潔學子又極度暴力的准政變式抗爭來對抗政府的某單一政策,造成效果有餘,正當性與合法性皆不足的窘境,對此龍應台一語中的:行動一百分,卻思想貧弱。

「正當性與合法性皆不足」: 太陽花原本訴求程序正義的服貿,但卻以不程序正義的方式來抗爭,首先就陷入正當性自我矛盾的處境。他們說是政府先不法學生才起義,然而學生首先卻先越過了所有的民主救濟程序(可以遊行抗議可以訴諸於論可以罷免可以訴諸公投)而直接佔領國會,以自己的少數的訴求直接凌駕於2300萬經選舉產生的代議制民意,首先就失去了正當性與合法性。而他們所控訴的“政府先不合法“或“程序不正義“以作為學生正當性之依據,但事實上30秒服貿既合法程序也正義,因為政府“依法“依據兩岸關係條例與Ecfa和對岸簽訂服貿協議基本上就是合法的,而審議過程雖然動盪但也合乎程序,原因在於原本服貿在兩岸關係條例中只需立院“備查“,但黨團協商結論可到立院“逐條審議逐條表決“,但由於反對黨拖延耍賴,長期杯葛不審議違反黨際協商在先,執政黨就回到服貿協議上原本的法律位階逕行通過,這個過程雖然令人不堪也非常粗躁但卻是合法又合程序的。

說到這一定會有人極不認同:這麼粗躁30秒怎麼會合法呢?然而除非先修改兩岸關係條例不然此過程並無違反程序正義。若要追究粗躁30秒就必須回到這九個月來的服貿審議過程,這樣一來譴責的對象必須是民進黨,因為拖延耍賴、杯葛不審議的就是民進黨。但學運卻匪夷所思的完全不追究民進黨的責任,民進黨立委還幫忙看門,因此抗議的目的就必然淪為政黨的政治算計。既然正當性訴求完全無說服力學運訴求又轉為可笑又荒謬的代議政議已死。

「代議政治已死與獨裁復辟」: 口口聲聲說代議制失靈,馬英九獨裁。但總統和立委皆是由選舉罷免法產生。總統代表最高民意行政權,立法院代表最高民意立法權;在政黨政治運作下,政府和執政黨皆是多數,且是絕對多數,即所謂剛性政黨;這兩位帆庭神除了代表自己之外還有什麼法定權力代表別人或全民。若對總統政策不滿意或質疑,反對黨可以倒閣、罷免、公投、重新改選等民主方式在爭取多數支持的情況下改變現狀。但以佔領國會方式取代代議制就是直接破壞民主體制、凌駕強姦全國最高民意,這不是暴力獨裁甚麼事暴力獨裁?以此非法方式逼迫代議士服從其提案,或是訴求所謂先立法再審議,指揮總統、行政院長這或那;而其訴求最後又是要回到聲稱已死的代議制來審議這個兩岸監督條例,這樣不就又回到當初他們所反對代議立法。這樣的訴求既反民主極度法西斯又反自我主張,真是徹底的混亂矛盾。更諷刺的是學運內部的決策小組卻是未經選舉產生的寡頭領袖,這才是真正的獨裁。

(轉自維基百科)"盧梭相信,一個理想的社會建立於人與人之間而非人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係。與約翰•洛克一樣,盧梭認為政府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認可。盧梭聲稱,一個完美的社會是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雖然他沒有定義如何達成這個目標,但他建議由公民團體組成的"代議機構作為立法者",通過討論來產生公共意志。"

台灣經過此太陽花之亂證明了,台式民主離啟蒙還有兩千年的距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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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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