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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關於大陸配偶領取身份證年限問題
2011/04/12 15:43:23瀏覽1477|回應2|推薦2

請各位大陸配偶轉發 , 謝謝 !! 大家一起努力 !!

                                   關於大陸配偶領取身份證年限問題

        近年來 , 由於兩岸經濟的頻繁往來 , 有了很多派駐大陸工作或者出差的機會 , 因此有幸被派駐或者出差到大陸的人是越來越多 , 而這些人當中 , 很多人為單身 , 所以很自然的情況下在大陸會找到與自己有緣並且可以共組幸福家庭的另一伴 , 由於雙方有很多時間去了解與認識彼此 , 自然這部分所結合的婚姻是非常可靠的 , 加上雙方文化水平不低 ( 大多在大專以上學歷 ), 在價值觀世界觀的取向上基本上沒有多大區別 . 因此我們稱這部分所結合的家庭為實實在在且真正意義上的 ------ 兩岸真婚姻家庭 .( 當然這裡不否定還有其他類型的兩岸真婚姻家庭 )

        看著一對對走進結婚的禮堂 , 一個個幸福家庭的建立 , 但是隱藏在裡面很多複雜而現實的問題已經浮出水面 . 所以此次陳情 , 熱切期盼陸委會 , 總統府 , 立法院委員們能夠幫忙就情況認真的研討下 , 如何給予這部份大陸配偶家庭以政策上的放寬及幫助 . 詳細內容如下 , 分三部份 :

                                         第一部份 兩岸真婚姻家庭的現況

        目前絕大多數兩岸真婚姻家庭都是跟隨派駐的一方而長駐大陸 , 因為大陸配偶不能為了領取台灣身份證 , 就忍心撇下另一伴獨自在台灣生活半年之久 . 現行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政策是在台灣依親居留滿 4 年 , 每年必須住滿 183 天 , 才能取得長期居留証 , 待長期居留滿 2 年 , 每年必須住滿 183 天 , 才能申請定居 , 領取台灣身分證 . 當這些法規遇到這部份兩岸真婚姻家庭的時候 , 就存在著很大的缺陷 , 國際法中沒有像我們兩岸這種特例 , 因此台灣對待大陸配偶的政策上是不可能完全照搬國際移民法 , 這是對的 , 但與此同時 , 台灣不能因為部分民眾對大陸的不了解 , 而牽怒到我們這些兩岸真婚姻家庭 . 因為此法規已經行不通 , 且已經落後了 , 跟不上兩岸家庭的發展形勢了 . 而改進此法規是目前最迫切的需求 . 問題已經出現 , 我們需要解決 . 所以希望陸委會能夠從實際情況出發 . 修改並且放寬對待我們這類婚姻家庭的大陸配偶政策 .

                          第二部份 放寬兩岸真婚姻家庭大陸配偶政策之理由

        理由一 , 前段已經提到過 , 政策跟不上現行的發展 , 也就是說當初政府所制定的政策那時候根本沒考慮到兩岸交流會越來越頻繁 , 也不會考慮到如此多的派駐大陸的機會 , 當然更不能預料到出現這樣的兩岸婚姻形勢 , 根據目前的形勢發展 , 有關注兩岸發展形勢的人 , 就會明白 , 也能預測到在未來 , 兩岸不僅經濟上交流越來越成熟 , 在文化 , 以及其他領域也會越來越深層 . 所以對於大陸配偶政策取得身份證的問題上所呈現出來的社會矛盾也會越來越尖銳 . 這一點請大家真的不要忽視 , 也不要覺得是多此一舉 , 在後面一段會詳細解釋出來 . 所以解決這個的唯一辦法就是改進政策適應形勢 .

        理由二 , 陸委會應該都知道對於兩岸經濟上的政策目前有多少相關政策都已經改進了 , 這的確是台灣政策的一大進步 , 連大陸人來台灣投資之類的 , 這些都能夠做到放寬 , 並且能夠制定相關措施進行管控 , 為何對大陸配偶這一塊抓住緊緊不放 , 我們清楚台灣部份民眾誤會大陸配偶也只能說明他沒有真正了解過 , 或者就是以個體印象代表整體形象 , 從而誤解大陸配偶 . 但這些情況 , 只有你開放了大陸配偶領取身份證的權利後 , 他們才能更進一步接觸到 , 其實大陸配偶跟原有的固有認知是不同的 . 倘若不開放 , 民眾認為政府都不以肯定的態度去接納大陸配偶 , 試問 , 民眾會還會以平常心對待嗎 ? 沒有同等的身份權 , 大陸配偶與台灣民眾溝通的機會都沒有 . 每一位求職過的大陸配偶都知道 , 用人單位問你的第一句話 , 有台灣身份證嗎 ? 大陸配偶回答 , 說沒有 , 然後解釋一通台灣對待大陸配偶的一些相關法規政策 , 用人單位會聽的霧煞煞 ~~ 有合法居留証 , 沒有台灣身份證去台灣找工作 , 能不能找到 , 當然遇到一些開放的用人單位 , 回答是 ok, 但是這些工作相對來講 , 你沒有挑選的餘地 , 甚至以你沒有身份證 , 而藉機降低你的薪水 , 試問 , 同樣生活在台灣 , 難道大陸配偶在台灣生活的水平就應該比台灣本地民眾低等嗎 ? 我們敬愛的總統府幕僚們 , 陸委會行政院官員們 , 氣勢宜人的立法院委員們可否認認真真摸著自己心來換位思考一下 , 宣揚人權平等的台灣 , 你們忍心看著這群為愛走天涯的大陸配偶過這不平等的生活 ?

         理由三 , 雖然我們都跟隨派駐另一伴長駐大陸 , 放假才回台灣 , 但是我們的健保並沒有因為大陸配偶不在台灣而停止繳費 , 我們享受的時間少 , 付錢的時間多 , 這不是在盡自己做為公民的義務嗎 ? 我們同樣消費在台灣 , 保險該買的都在台灣買 . 因為我們知道 , 我們死都要跟另一伴死在一起 , 絕不分開 . 當然這裡有一點必須承認 , 台灣的福利是比大陸的好 , 所以我們願意在台灣付健保費 , 也願意買保險 , 甚至各種該繳納的稅我們都願意 . 而反觀台灣政策是如何陷我們這幫大陸配偶于不顧 , 我們做好自己的義務 , 卻享受不到同等的權利 , 大陸配偶在台灣必須住滿 183 天 , 就是讓我們夫妻分居兩地 . 就為了實行這個不仁不義的大陸配偶政策 . 請允許我們再一次吶喊 : 我們敬愛的總統府幕僚們 , 陸委會行政院官員們 , 氣勢宜人的立法院委員們可否認認真真摸著自己心來換位思考一下 , 這真的人道嗎 ?

        理由四 , 前面有提到社會矛盾尖銳問題 , 這裡做重要說明 , 如果派駐的一方一直派駐大陸 , 這部份大陸配偶永遠不能領到身份證 , 長期下來 , 回台灣之後 , 小孩子大了 , 漸漸懂事了 , 涉及到一些教導問題 , 我們被台灣部份民眾歧視了不算 , 難道還要我們可愛的後代跟著這樣嗎 ? 這樣幼小的心靈都被這樣的政策埋下深深的陰影 . 試問讓這部分的兩岸真婚姻家庭情何以堪 . 因為不能取得身份証問題的所帶來的矛盾遠不止這些 . 也因為沒有身分證找不到實現自己價值的工作 . 面對低人一等的薪資 , 在台灣拿什麼來養活自己養活家庭 . 看著自己一天天變老 , 上有台灣公公婆婆 , 下有未成年的小孩 , 光靠另一伴的薪資能養活一大家人嗎 ? 久而久之 , 家庭關係必然因為生活瑣事而產生矛盾 , 甚至到最後不能避免的以悲劇收場 . 總而言之 , 這些矛盾來源的罪魁禍首就是大陸配偶政策的不道德不仁義 . 請允許我們問一聲 : 我們敬愛的總統府幕僚們 , 陸委會行政院官員們 , 氣勢宜人的立法院委員們可否認認真真摸著自己心來換位思考一下 , 這樣子真的讓我們在台灣能生活下去嗎 ?

                           第三部份 解決這些現狀矛盾的建議

          修改大陸配偶領取身份証的政策年限 , 以保障兩岸真婚姻家庭生活水平與台灣一般家庭生活水平一致 , 消除社會的部份民眾歧視 , 正視大陸配偶所面臨的現狀 . 促進族群更加融合 . 建議如下 :

1. 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証年限應修改為依親居留滿 4 年可申請長期居留或者直接定居領取台灣身份證 .

2. 在以上依親滿 4 年的條件上 , 若有未成年小孩的家庭取消每年住滿 183 天的限制 . 應該予以放寬領取身份證 . 這是愛護下一代台灣之子的措施 . 希望他們未來能夠在健康的生活環境中成長 .( 備註 : 這部份兩岸真婚姻家庭大多數都是因為兩岸密切交流所產生的婚姻形式 , 裡面包括跟隨派駐的另一伴的大陸配偶家庭 )

        修改是需要不了多少文字 , 但是修改的意義卻極其的重大 , 期盼陸委會行政院官員們 , 總統府幕僚們 , 立法院委員們等能夠給大陸配偶一次平等生活的機會 . 大陸配偶會永遠感激 , 並且教導後代永遠記住各位的大恩大德 .

        感謝能夠看完此篇 !

大陸配偶權益群 敬上

執筆人 Athena

2011/4/12

大陆配偶权益群请参考:http://blog.udn.com/athena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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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thenaqian&aid=5081741

 回應文章

清。
支持
2013/02/05 13:54
我支持4年拿身份证,希望我们能如愿,也希望政府尽快修法成功,我们也希望能受到同等的待遇。

静静
支持4年拿永久居留
2011/10/25 18:10
最近我都在查,有没有人反映关于大陆新娘拿身份证要跟别的国家的新娘一样的公平,为什么我们还要6年,别的国家嫁过来的只在4年,今天终于看到有人发贴了,支持,支持,如果有这方面的活动可以通知我吗?QQ290739737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