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6/04 20:22:42瀏覽573|回應0|推薦6 | |
最近,因為往返兩岸多次,發現了一個不能理解的現象. 大陸配偶處於依親階段,每次出入境台灣都需要跑一趟移民署.當然跑移民署是對的,但為什麼不根據大陸配偶各自需求允許其多簽這一項.一定要去限制人家逐次簽嗎? 逐次簽除了浪費移民署人力之外,還有也浪費大家彼此的時間.每次回來台灣只有一個禮拜時間,都必須拿著入出境許可證到移民署,排個對,蓋下章,別的又不需要什麼,加上坐車,路程,總還是要浪費我們很多的時間. 從移民署工作人員角度看:我曾問過工作人員,這樣每次來簽一次不覺得麻煩嗎?她說,對阿,其實根本可以直接辦理多簽,不需要每次都來,很浪費他們的時間. 站在我們的角度,至少移民署給我們一個選項,你可以選擇逐次簽,也可以根據需求選擇多簽.我一次繳多次簽的錢不行嗎?這樣不需要每次都要安排個時間去移民署,回台灣的時間很寶貴呢.@@而且,我們每次辦的時候,我先生都會抱怨說怎麼這麼麻煩啦~~我說這是台灣,你的地盤呢~*_* 眾所周知,BABY的台胞證都可以根據爸爸媽咪在大陸的工作時間辦理同樣的一年多簽,或者3年多簽,這樣才是很方便的耶~ 但反觀這個台灣大陸配偶的入境許可證,都還停留在逐次簽,說實話,不但浪費人力,浪費時間,更重要的是,政策落伍了~跟不上時代了~ 所以親親移民署,至少應該修正修正這些小規定了.讓大家都便利些吧~~ 渴望中~~~@@ |
|
(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