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系校園特約記者高淑芬╱台北報導】 每逢開學之前,學生為了尋找暫居的蝸牛殼,總是費盡心思;租屋業者為了搶搭租屋的搶錢熱潮,花招百出行銷房子,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崔媽媽基金會提醒,除了要看書面契約,「口頭的承諾,也是契約的形成」。 某校十多個大學生,看到了某租售網頁寫得天花亂墜,雖然察覺了一些異常,但是價錢比目前居住地點還便宜,紛紛掏出三千元訂金,還忘了簽下任何租屋文件。 後來在電話中商談租屋細節,對方一下表明須繳交一年租金才可劃房位,一下子又說網路費、停車費要另外加錢,說辭反覆不一。再者附近還在施工,環境的噪音問題,卻沒有主動告知房客。種種狀況和原本理解的租屋資訊有所落差,受害的大學生大嘆:「房東的誠信有問題」,但由於訂金已繳,正煩惱是否可以拿回。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服務部主任馮麗芳表示,「口頭的承諾,就是契約的形成」,因為房東沒有遵守先前的承諾,雖沒有文字記載,但是學生可以根據多人狀況佐證,不但可以要回訂金,還可根據民法249條:「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獲得賠償。 馮麗芳提醒,租屋族應先確知屋主的身分,例如可要求出示房屋權狀和身分證。如果廣告有多個租屋訊息,卻只有一個聯繫的電話號碼,那麼可能是仲介,在租屋上容易發生問題,可先選擇排除。假若無法過濾,則應親自和對方了解細節,從彼此的對話大略就可以知道,這房子適不適合承租。 「不看契約書」,是許多同學都會犯的大忌。崔媽媽基金會表示,正確的做法應詳細閱讀契約,簽定時應注意起訖的日期,押金、租金等數字要格外注意,修繕的責任歸屬、提前解約要怎麼處理,詳盡的說明才足以保障彼此的權益。 學生租屋是一大商機,不管是網頁、報紙還是房產仲介公司,都可能有誇大不實的廣告嫌疑。崔媽媽基金會建議,實際走訪眼見為憑,再清楚了解租屋細節才簽定契約,以免付出高額的違約代價,後悔莫及。 崔媽媽基金會為了協助學生租屋更順利,製作了《學生租屋手冊》,網址:http://www.tmm.org.tw/pub/rent_00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