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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7 10:50:25瀏覽1004|回應3|推薦16 | |
朋友來信苦惱地說:『我越來越無法寫文章了,總是情緒太多、文詞太少,手寫不出心裡所想……』。 我從十九歲開始愛上寫作,這可得要歸功於唸書時的 而我,選擇了相信第一位老師的眼光。 「餘情」是第一首有正式記錄的作品,記得當時山服隊的學弟正熱衷於民歌創作,受訓閑聊中就隨手把這首詩的草稿交給他譜曲,至於是寫誰的故事,已經不太記得!接著,往山上途中又為學弟的單戀故事寫了首「月亮花」,從此陷入文字獄中不能自拔……。 早期作品難免有些矯作,花很多時間在斟酌文字的優美。不過還好不是中文系的,也不善於使用艱深字句,所以寫完之後至少自己還看得懂。也許是受了那位不識貨的老師影響,那時並不太願意與別人分享筆下心情,因為總認為沒人可以體會我當下感受,而我又孤癖得不太想跟人解釋。這期間大部份的話題都圍繞在「戀情」上,題材來自同學朋友,朋友的朋友,源源不絕!倒是沒有幾篇是真正寫自己的。 當兵時閑來無事,也寫了不少東西;因為軍中生活平淡無奇,哪也不能去,因此常常一個人飯後繞著營區散步,或獨自躲在屋頂陽台上想事情。這段期間的作品很多是對生活及內心的反省。退伍後忙於工作,作品漸少,中間甚至有四年時間不曾動筆;直到卅四歲重新提筆,才突然領悟到自己為什麼那麼喜歡寫作?而此刻,距離年少多夢年代,己經相遙十五個年頭。 寫作讓我退出現實,成為冷靜的第三者,清楚將每一次發生在週遭的真實片刻記錄下來。而我也終於明白,其實最值得回味的,是當下領悟到的生活哲理,而不是故事本身。 近日老友與我聊起,說他在教兒子寫作時常拿我部落格裡的文章舉例:『你看,阿SIR叔叔文筆不怎麼樣,還不是弄了個部落格把文章貼來貼去!』意思是說,寫作技巧好不好沒有關係,能表達,並留下自己內心想法才最重要。 再怎麼樣的醇醨陳酒 也禁不起一夜狂飲 隔日的 頭疼作噁 讀我的文字 淺嚐即可 這麼多年了,當我再次翻看自己過去留下來的文字,依然有幸能夠沈浸在事件存在時的感動。 而我想問朋友的是,那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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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