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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07:47:55瀏覽961|回應0|推薦0 | |
太上感應篇(65)-3. 淨空法師講述 講記小組整理 「如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 這一段有兩個意思,一是正明罪報,二是別明餘殃。 在今天的社會,惡緣多,善緣少,我們六根所接觸的境界,無一不惡。在這樣的環境下,內有嚴重的煩惱習氣,外有惡緣的誘惑、勾引,豈能不造罪業!造罪業時無知,果報現前時,恐怖也來不及了。我們非常幸運能學習佛陀的教誨,應當生起高度的警覺、畏懼之心,想到果報之可畏,自然就不敢造作罪業了。念念有畏懼之心,才能防止造罪;念念能想佛菩薩勸我們修善業之教誨,自然能獲得善果。以惡的心、惡的念頭、惡的行為,想希求善果,豈有此理! 故應當在起心動念、言語造作上做一個總結,然後才真正明瞭善不可不修,惡不能不斷!若還繼續迷惑顛倒,隨順自己的妄想、分別、執著,《感應篇》中所說的這些果報,決定不能避免。 「如是等罪」,就是總結造惡這一大段的內容,這是《感應篇》最重要的教誨。 「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司命」指神明,如前「同生」、「同名」、「三尸」、「灶神」等神明。 人有命運,命運是由過去生中所造善惡業力做主宰,而不是由司命之神主宰。若能斷惡修善,命運就好;隨順自己的煩惱習氣,無惡不作,命運就不好。佛菩薩不能為我們增減絲毫,司命之神也沒有權力增減。正如世間的執法人員,不可以隨意獎懲任何一個人。當一個人對社會有貢獻時,才能獎勵他;反之,當一個人造作惡業時,才能依法懲罰他。 「隨其輕重」,指依據各人所造惡業的輕重。「紀算」指壽命,這是懲罰之大者。人行善就可以延年益壽,如前文所講種種善行,利益社會、利益眾生的事業,皆為善行。如果幫助眾生覺悟,明瞭因果的道理和事實,幫助眾生轉迷為悟,這是大善,必定延年益壽。 長壽,是一切眾生所希求的。如果自己不努力積德累功,壽命長而身體不健康,反而是苦報;壽命長又健康,才是福報。 「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子孫遭受先人的牽累,看似子孫不幸,其實父子、兄弟、夫妻都有過去生中的緣分。一個人修善積德,自然有過去生中修積善業的人到他的家中來投胎,做他的子孫,這是善與善感應。反之,一個人造作不善,必定有一些不善的冤親債主,到他家中來投胎,做他的子孫,這是惡與惡感應。由此可知,「死有餘責,乃殃及子孫」,子孫也不是冤枉受先人之殃,必有業因。然而,他們如果遇有善緣,受到善知識的開導,信受奉行,轉惡為善,前途還是光明的。 所以,司馬光說,留財富給子孫,子孫未必能守;留書籍給子孫,子孫未必能讀;最好是積德累功,後代一定有好的果報。 又諸橫取人財者。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 以下是重申偷盜與殺生的果報。此段是屬於盜。盜決定是負債,負債當然要償還,因果通三世。 「殺」與「盜」是世出世間最大的惡行,是一般人很容易犯的過失。太上非常慈悲,經過上文詳細的開導,最後又特別重複強調。殺是欠命,盜是欠債;欠命的要還命,欠債的要還錢。 「又諸橫取人財者。」「橫」是蠻橫霸道。以種種不正當的手段,逼迫他人,使他人心不甘情不願,卻又不敢不將財物奉獻出來。現代社會上,這類事例隨處可見。自己有一點權勢時,是否也會仗勢欺人?往往自己做了,而不自覺,也不知道嚴重性!受害人心有不甘,縱然這一生不能報復,待來生「因緣相遇時,果報還自受」,這是千古的名言。 「乃計其妻子家口以當之。」自己造作罪業,還牽連家親眷屬。為何會牽連家親眷屬?因為所橫取的財物,家親眷屬也隨著一起享用。享用不義之財的人,將來都要受牽連、受果報。不義之財,若人家送給我們也不能要;接受不淨財要受牽連,受惡報。出家眾應供時,要考察供養的錢乾淨不乾淨?不是淨財,不可收。尤其供養的數量較多時,更要問清楚錢的來源。 「漸至死喪,若不死喪,則有水火盜賊。」「漸至死喪」,即家破人亡。這種事古代有,現代更多。有些人經營很大的公司,用種種不正當的手段欺騙顧客,沒過幾年,他的公司就倒閉、破產了,他本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只是花報,果報是生生世世要償債!而炒股票也是不正當的謀利手段。現代社會中,一個人如果有能力,有機會騙人,把別人的財產騙到自己的口袋中,世人都會說他本事大、有智慧、非常高明。有誰懂得,他在造三惡道的罪業呢! 「若不死喪」的話,也常常有災難跟隨著他,例如「水、火、盜賊」等災難。 「遺亡器物疾病口舌諸事,以當妄取之值。」「遺亡器物」也很常見。「疾病」指生病;「口舌」指遭受別人的批評、誹謗、侮辱。 當今許多富貴人家,在世界許多風景區建有別墅,但是很少去住,甚至終生連一天也沒住過,這也是「遺亡器物」。三十多年前,我在台北講經,有一位居士帶我到陽明山一座非常豪華的別墅住了一天。建那麼大的別墅,主人居然沒有時間去住,僱請兩個人住在裡面,為他照顧房子。這兩個傭人有福報,住那麼好的房子,還有錢拿。而主人一生中,在那個別墅只住過一個晚上。這是造罪業,為何不拿這些錢去做善事?世間苦難的人很多,為何不去幫助他們?不去做真實的功德?而這些富人死時,任何財物也帶不走。 那為什麼會遭受災難、損失?因為他們在過去生中,以威勢、強迫取得別人的財物,現在抵償了。 此段文雖不長,已說明果報的廣泛、複雜。我們回想自己的一生之中,在生活、工作、人事上遭遇的種種不如意,那些都是自己過去生中所造罪業的果報。唯有真正明瞭業因果報的道理與事實真相的人,才會真正回心轉意,不再起惡念。知道起個惡念,就是為自己找麻煩。惡念尚且不起,更不會有惡行,菩提道上才會一帆風順。 >>>續載中… (此《太上感應篇》講記取自淨空法師啟講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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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