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事件(9):「中華基因」與「幫會DNA」 紅柿(Andy)
去年十月底瑞士法廷把汪傳浦的銀行帳簿的匯款資料送到台灣。本來大家都以為政府會積極分析違法佣金與匯錢的流向,幾月之內就會發表新的發展。但是出乎意外,陳水扁政權經過五個月到2006年3月的現在還不發表任何消息。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陳水扁曾經說過;就算會動搖國本,也要調查到底,現在好像不查了?
拉法葉弊案和尹清楓被殺案,本來就很難查到真相的。原因是涉案的嫌犯不肯招供。甚至於沒有涉案但知情的軍官與國民黨官員也不肯說。為甚麼沒有涉案也不肯說,當然必有原因。這一章裡我們檢驗一下已知的事實來做一些簡單的結論。至於未能查清的疑問,則要留待以後的進展。
◎台灣不是中國的領土
拉法葉案與尹清楓案裡解不開的疑問實在很多。海軍要買法國的總價12億美元的軍艦,花費兩倍以上的25億美元,做出決策的高層當然就是涉案的人。這一筆軍購裡應該有13億美元不明去向才對。可是到現在為止我們只能從「光華二號」契約所記載的違法佣金找出5億美元,其餘的8億則無法追查。我們也知道,這一筆錢是由台灣,法國與中共三國的貪污高官分享,可是誰拿多少,如何分配等則完全不明白。在台灣方面郭力恆已經被捕入牢,還有一些軍官被彈劾,但他們都一致不願招供,這到底是為甚麼?就算一些軍官分得了一點錢,他們招供就可以從輕處罰;但是沒有一個人敢出來說明。
貪污錢還算小事。做出決策的最高負責人是誰,有多少人參與做決定也不清楚。軍人的本份就是悍衛國家。軍人貪污收賄,政府高官收賄,許多國家都發生過。但是軍人把防衛國家的武器裝備偷偷送給敵國,讓敵人用我們的武器來攻擊我們,這是前所未有的自殺行為。
悍衛國家為本分的軍人,尤其是做決策的高層軍人怎麼能做出賣國家的「自滅決策」?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中國人不是台灣人,台灣不是中國的」。做出拉法葉決策的高層完全沒有保衛台灣,保護台灣人民生命安全的意願,也沒有和中國打戰的意願。外省人就是中國人,他們把貪污的錢分配給中國的高官,而且把武器奉獻給中共。他們有「大家都是中國人」,「四海皆兄弟」,「中國人不打中國人」的大中華思想。「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不是同胞就可以掠奪強姦殺人」,大中華思想就是這樣殘忍的。所以郝柏村以及其他決策人員以為把武器送給中國是中國同胞當然可以。「台灣人的錢可以予取予求」,毫無罪惡感。
「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台灣不是中國的」。這是郝柏村等人與中共高證明給台灣人的。這就是拉法葉弊案的第一個決論。台灣人啊,陳水扁啊,民進黨員啊,快覺醒吧!
◎「中華基因」是漢民族固有的思想
中國人與法國人有個世界公認的共同點,那就是自私自利,傲慢鴨霸,貪多無厭的性格;但是雙者之間也有不同點;那便是中國人殘暴無道的霸權思想。凡是持有「中華基因」的人才是中華同胞;沒有「中華基因」的族群就恣意蹂躪,破壞消滅。從中共對西藏與新疆的殘暴統治就可以知道,「中華」的真面目,就是「漢民族才是中華」,其他民族必定要服從隸屬。中共的五星旗就是最好的證明;一個大星表示漢民族,其他四個是付屬的。
台灣不屬於中國,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外省人和大陸的中國人都不認為台灣人是中華同胞。台灣只是中華民族掠奪蹂躪的對象。外省人認為中共不是敵人而是同胞,台灣人則不是。這就是中華思想。
世界各國都有「華僑」。他們都會接受「台灣來的中國人」和「大陸來的中國人」。依他們的看法,凡是「中華的子孫」就可以接受;持有「中華基因」絕對優先於「中國」國藉。這就是「中華基因」的精神。中國人最自私。「自己」優先一切,然後是家族,同姓同族,同鄉人,同民族,國家可有可無。華僑可以隨便接受任何國家;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要對「自己」有利就可以。凡是有「中華基因」就是「漢民族」,其他的西藏,新疆,台灣都是「異民族」,是征服的對象。所以郝柏村等人把武器奉獻給中國毫不覺得慚愧;八百個飛彈瞄準台灣,住在台灣的統派毫不覺得這是對他們的威脅。這證明中國人認為「台灣人沒有中華基因」;這就是第二個結論。
最近在網路流傳「中國人吃嬰兒」的照片,相信很多讀者都看過。饑饉荒年的時候吃人肉,我們都聽過。但是「中國人把嬰兒和中藥一起燉,當做長壽補品吃」,這種駭人聽聞的事實,在人類歷史是獨一無二的。這就是「中華基因」。
◎「幫會」就是「中華基因」當中的DNA
中華基因的特點是個人優先國家。歷史證明;中國大陸的歷史中有過很多不同國家。這些國家,「易姓革命」就是鬥爭建國,消滅敵國的歷史。朝代是殺人滅族造成,不是繼承相傳的。所以中國人不像法國人那樣重視「國家的絕對性與連貫性」。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仇敵,是打擊消滅的目標,那有甚麼和平統一?
中國人在世界各地繁榮,必須經過自己,家族,同鄉同族,族群結幫,組織互助會等的過程。孔子的大學所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這個順序。所以中國人的繁榮當然是結幫互助優先於國家。這就說明「中華基因」裡面不可缺少的東西是「幫會DNA」。全世界的華僑,跑到另外一個地方可以找「幫會」求助,不須國家的扶助。所以「幫派」優先於國家。
幫會就是兄弟會,互相扶助的組織,而組織的團結力遠比愛國心還強烈。中國的幫派組織歷史很久,黃巾,紅巾(白連教)至於明朝末代的「反清復明」洪門會的組織。洪門會的創立當初,漢民族對抗滿異族入侵中原組成的反抗組織。但是年代傳下來就演變成為互助會。因此洪門會也有三合會,天地會,哥老會等的名稱,也有人稱為「紅幫」。孫中山也是洪門會的老大哥。
還有一個大幫會就是青幫。它是以前在上海寧波的船運組織「漕幫」演變出來,以上海為據點的幫會。蔣介石早年是杜月笙幫主底下的青幫會員,所以台灣的國民黨員和海軍軍官裡面現在也有很多青幫會員。
中國人的基因裡面有「幫會DNA」,所以他們到了一個地方馬上就會組織幫會。外省人來台不久就有很多幫派的組成,如竹聯幫,四海幫,天道盟等。這就是中國人明顯與台灣人不同的地方,因為台灣本來就沒有幫會,只有流氓,角頭等地方組織。台灣人不會也不能像中國人那樣。在台灣組織的竹聯幫現在已經發展到世界各地,越南,香港,澳門,中國大陸等地都有。「幫會DNA」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只要持有「中華基因」,各幫派有時鬥爭,有時也會合作。在台灣有一個叫「忠義黨」正式登錄為政黨;而這個政黨是竹聯,四海,洪門,青幫等幫派的綜合政黨。
在世界華僑的社團裡面「幫會DNA」不一定扮演「顯性」角色。很多華僑在經濟活動和一般華僑的生活裡面有時很難看出幫會的存在。但是中國人做生意,尤其是跨國跨都市的大型生意時,常常都有幫會的參與。凡是有「中華基因」的華僑大都認為中國要統一台灣,而絕少人會讚同台灣獨立。華僑,商人,民運人士,法輪功成員,都以為台灣是中國的。他們都以為台灣是「予奪予取」的地方,搶劫掠奪沒有罪惡感。這就是拉法葉弊案的第三個結論。
◎國親兩黨的洪門會員
幫派裡有通稱黑道與白道的兩面機能。一般人比較熟習黑道的恐嚇,販毒賣淫,賭博等人人厭惡的活動;而白道方面的弟兄在政治企業界的活動平常人是看不到的。有關幫派與政治的結合,日本的愛知學泉大學的小林幹夫教授有一部非常詳細的勞作叫做「小龍的現代史:從蔣介石到陳水扁(www.gakusen.ac.jp/faculty/mikio/)」,大家可以去研讀。
加入幫會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查和隆重的宣誓儀式。入會後的弟兄必須嚴格遵守幫會的「三十六誓,二十一則」。這個宣誓與罰則遠比一般國家,民主社會的法律還嚴勵;死刑斬手斷指等規定都很普遍。加入幫會的會員到世界各地的華人區(如一般店鋪或中國餐廳等)就可以發現他們幫會的特殊記號,如龍頭彫刻或暗號字表示幫會的所在地。進入會堂裡面,會員可以擺出一種架勢,或手印來表示他是會員,並且另外也有些方式如排列茶杯或某種奉茶喝茶的手勢來表示他所屬的堂口,身份等。
在台灣很多人都知道孫文是洪門會的「紅棍」會員。另外蔣介石是青幫的會員,所以蔣介石的軍隊裡面,尤其是海軍裡面有很多青幫的會員。監察院的拉法葉弊案調查報告裡面被彈劾的二十二名海軍軍官裡面十一名是青幫的會員。在台灣也有人說郝柏村,宋楚瑜等人也是屬於幫會的,但只是傳說。幫會的會員通常是不會洩露身份的。另外也有人說中共的高官裡面也有,如江澤民鄧小平等是洪門會員,但也不能查證。
最適合幫會的白道工作莫過於仲介業,尤其是軍火商。在拉法葉弊案的調查裡,報紙有明白報導的幫會員是單亦誠。他是海軍士官,退伍之後開始做軍火商。汪傳浦是空軍上尉退伍才開始做軍火商。軍火商必須要靠密切的人事關係;如果是幫派的會員互相扶助就好做了。另外報導也說,劉莉莉的父親國民黨將領,而且劉莉莉又是郝柏村的乾女兒(但是郝柏村也否認過)。莊必聖說,席文對中共方面進行的溝通有兩個人,一個是劉莉莉,另外一個是艾德門關(姚依林的外甥)。這一些仲介人能夠向中共高層溝通是否有幫派相助?如果中共高層也有幫派的會員,那麼這種跨國大生意還有違法佣金,仲介業就很好做了。
◎「幫會」的白道與黑道活動
當然幫會的黑白兩面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的。像拉法葉案的發展過程中,當仲介工作遇到困難時黑道部份可以幫忙「解決」問題。1984年在美國舊金山發生的江南殺害事件是一個好例子。江南是一個作家,因為他著手寫蔣經國的傳記觸及蔣家的忌諱,被竹聯幫的份子殺害。唆使竹聯幫的主謀是誰?到現在還有人討論。為了這件暗殺,國民黨的高官汪希苓中將,陳虎門等人連同竹聯幫的幫主陳啟禮等人一起被判無期徒刑。但是後來陳啟禮被釋放出來又當幫主。據小林幹夫的記載說,當時與汪希苓同席說服陳啟禮赴美行兇的人就是當時的新聞局長宋楚瑜。
竹聯幫,洪門會等的組織現在在台灣還很公開地作一些活動,而且很多泛藍政客也公開表示幫會的成員。據台灣的Taipei Times報紙2002年2月20日的報導說,為了歡迎洪門的新幫主,二百五十名以上的會員相集,而且與會的會員當中有馮滬祥,李慶安,周錫瑋,林郁芳,秦慧珠,陳健治等十幾名反台灣政客參加典禮。李慶安的父親李煥是拉法葉案軍購當時的國民黨祕書長;後來「光華二號計劃」正式簽名的1993年時代被宋楚瑜取代為祕書長。
拉法葉弊案為甚麼不能破案?理由很簡單;關係人不肯招供。連一些沒有多大關係的高層也不肯開口。郭力恆被判無期徒刑,被關在台南的軍事監獄裡還是不肯招供。他們都守口如瓶,因為他們是幫會的份子。不管是洪門或是青幫,會員洩密的處罰非常嚴勵。依據幫會的「36誓,21則」(http://www.waasai.com/blog/f/1/archives/2005/294.html#cmt/) 被認定為背叛幫規的人只有死刑。就算郭力恆被關在監牢裡也逃不過幫會的處罰。
江南暗殺事件的時候,被國民黨(一說是蔣孝武,最近吳敦還說是蔣經國本人應該知道)指令去行兇的陳啟禮,為了自保把一切經過留在錄音帶做證據。據說公開這個錄音帶的是董桂森。而董桂森則在美國的監牢服役當中被捲入一件打鬥事件「被刺死亡」。
郭力恆現在還在台南的軍事監獄裡服役,但是他不肯招供。如果2008年馬英九當選做總統,他就很可能施特赦把他放出來。所以郭力恆是不會說的;如果他招供的話留在監牢中也是會被處死,放出來也會處死。
重要的一點是所有的中國人不一定都是幫會的成員,但凡是持有「中華基因」的人都會反對台灣獨立;因此他們對於搶劫掠奪台灣人不會當成甚麼罪惡。在外國的華僑明明知道台灣有民主也不會當一會事,中共沒有民主也不關他們的事。反正國家是可以推翻的。就算朝代自明朝變清朝,中華民國變成中共,人在外國不管那些。中華思想優先自己之後才有家族,同鄉,幫會,最後才有國家。所以說,對於持有「中華基因」的人來說,沒有這種基因的台灣人是異民族。這就是拉法葉弊案的第四個結論。
◎黑道暗殺的「標籤」
幫派的行為有時白道發生困難就由黑道出來「處理」。拉法葉弊案裡也有很多證人不明不白地死掉。報紙說,尹清楓之死是「擋人財路」,郭力恆等幾人想教訓他卻意外弄死了。這一個說法在台灣有很多人認為迫近真相。但如果是這樣,那尹清楓的外甥楊以禮為甚麼會離奇死亡呢?我想事情沒有那麼單純。尹清楓是被人抹黑,才開始自衛性的搜集海軍內部的腐敗證據,這才受到「幫會的處罰」;而且尹清楓處死之後他們還是繼績尋找尹清楓搜集收藏的資料。尹清楓的太太李美癸辦公的地方也受到他們的搜查。再加上監察院的彈劾文中二十幾名軍官(包括軍法部的人員)當中有一半是青幫會員,可知他們企圖湮滅的證據非同小可。而且暗中一定有人指示幫會的人絕對不能洩密。如果沒有一個人敢「違背幫規」說出真情,拉法葉弊案以及尹清楓案都無法破案。
拉法葉弊案發生以後除了尹清楓以外還有很多人「意外」死亡,而且有幾人是「墜樓死亡」。這和莊必聖所描述的「竹聯幫的標籤」,法國興業銀行的James Kuo 的死亡案件一致。證人離奇死亡在法國也發生。法國人安博(Tierry Imbot)與摩里森(Morrison)都死於離奇墜樓。當然誰也不能斷定他們之死與竹聯幫有關,但至少莊必聖的書是這樣暗示的。
離奇墜樓死亡的事件並非限於拉法葉弊案。過去曾經發生過幾位參加獨立運動的人「離奇墜樓」的案件。剛從美國回來的陳文成博士,和沈建德博士的兒子是這樣離奇墜樓死亡的。林義雄的一家人遭到殘殺,至今尚未破案。很多人認為黑道在台灣越來越囂張,泛綠的政府官員與立法委員大都受過黑道的恐嚇。
還有不可思議的事便是陳水扁的態度。陳水扁是台灣人民選出的民進黨總統,但是當選以後他違反民進黨的黨綱繼續堅持「中華民國」,屢次違背民意袒護中國人。兩年前陳水扁被狙擊,差一點送掉生命而且立刻遭受泛藍「自導自演」抹黑,可是為甚麼他仍然保持沉默不敢為自己說一聲冤枉?他不肯開口,我們找不出證據,他有受到恐嚇嗎?恐嚇不一定限於陳水扁本人,他的家屬(像林義雄一家?)可能也在內。
◎拉法葉弊案能破案嗎?
涉及拉法葉弊案的主要人物可能都是幫會的會員。郝柏村,宋楚瑜,被彈劾的海軍軍官,軍火商汪傳浦和單亦誠,郭力恆上校等人都與案件有關,而他們都不肯說明案情。可能是他們都怕「幫規」的處罰吧?對於幫會會員來說,國法不可怕,幫規才可怕;尤其是在台灣,軍法官也有幫會的人,不是幫會的法官也是泛藍,那怎麼辦也不能破案的。
陳水扁曾經說:就算動搖國本,拉法葉案也要辦到底。他自組拉法葉案五人調查小組而且由他當組長。可是從此「有一個宦官,下面沒有了」。在國本動榣之前他已經「扁」了。汪傳浦的匯款資料運到台灣將近半年。政府辦不下去的原因,一部份是幫會的噤口令,另外一部份可能是民進黨也受到威脅?這樣拖延下去,到了2008年馬英九當選總統,拉法葉案就永遠不能破案了。
這一些推論,都是搜集新聞報導,莊必聖的書和他的「法文部落格」,汪傳浦的部落格,其他的網路資訊,Google,Wikipedia,Yahoo,新聞資料庫,以及外國(美法英)新聞和網路資料尋找出的。拉法葉案的研究只能靠些資料加以分析。至於拉法葉案尚未解開的謎團,希望政府能儘快調查好給台灣民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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