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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騙電話的人必遭天譴...假使不是在現在..必然會發生..
2009/01/08 10:45:22瀏覽965|回應0|推薦6

打詐騙電話的人,並遭天譴,不是在現在,必然會發生...

用這句話或許可以表達我對打詐騙電話的人之厭惡。

我認為做每件事,必然要花費成本,即使不可避免會有所謂「外部性」的問題,但我認為如果政府願意積極處理,這樣不負成本,享有收益的「外部性」行為是可以被避免的。

昨天中午又接到一通自稱是「台北刑事局王立雅」的女生,打行動電話給我,行動電話還有顯示來電:02-23313915。

以下是我與他的談話內容:

女:我們已經掌握充分資訊,證明你可能涉及一件詐欺案..

我:什麼...你是哪裡..

女:我這裡是台北市刑事局,要告知你已經涉嫌一件詐欺案,我們已經開始進行調查...

我:有寄發相關通知單給我嗎?

女:我們不會寄發任何通知單,通知單是要由法院寄發...

我:不會寄發通知單,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詐騙集團..

女:我有來電顯示,你如果不相信等下可以回撥...你涉嫌情節很明顯...

我:等等..我們先就程序上來講清楚...刑事局不是政府單位嗎?任何政府單位做事都應該依據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當要作行政處分,除非有明顯立即的行為,都要以書面的方式通知當事人,難道刑事局連這樣的基本要求都沒有嗎?如果沒有的話,要嘛就是現在的主管太爛,要不然就是你是詐騙集團..

女:我已經跟你說,我有來電顯示,如果你不相信,你等下可以回撥,你涉嫌重大,難道你不想聽案情嗎....(口氣越來越不好...已從可能涉嫌到涉嫌重大...)

我:你們程序不合法,等補正相關程序後再談,我自己的權益我自己很清楚,不必你費心..

女:你如果沒有犯罪,幹嘛這樣緊張,心虛了是吧...(X...到底是誰心虛...)

我:我不想跟你廢話...等你通知單送達,我會主動與你們單位聯繫...

女:不會有通知單..我們直接派車拘提你到案說明...(靠...這是KGB還是那個特務機關阿)

到了學校以後,因為同班同學在警專服務,他說警察單位才不會無聊到拿起電話亂打..如果真的有到案說明的必要,都會寄發通知單,尤其現在詐騙集團猖獗,許多公務機關為了避免麻煩,一定會加強要求依相關行政程序書面通知的規定,以書面為憑。所以,警察單位進行調查,一定都是接受檢察官的指揮。如果真有必要,會由檢察官先寄發書面通知,再由警察打電話給你。

記得去年也曾經接到類似的電話,現在回想起來,兩個女生的聲音似乎是一樣的...第一次接到電話的時候,我質疑她為何沒有顯示來電,她楞了一下,再打第二次,有顯示來電,案情內容與這次接到的一樣,她表示要跟我核對基本資料,我拒絕...口氣一樣很不好...後來我打電話給165反詐騙專線...並將顯示來電提供給他們,他說那是透過國際電話轉接,他們會去查源頭,不過聽我警官朋友說,依據目前的技術,很難查...僅能夠憑藉民眾自己的警覺心....除非是打電話來時,附近剛好有電信警察,可以試圖追查來源...

從這點來看,的確不難瞭解,為何詐騙電話會一直存在,因為這些詐騙集團就是認為民眾對警察、檢調單位有畏懼心...

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重要的觀念,為什麼在之前郵局是由交通部所管轄,而不是民營,一來除了他涉及民眾日常事務之外,另一個重要的職責就是肩負行政程序法裡公文送達的重任,即使現在資訊發達,公文要以書面送達這樣的要求依舊存在,而且是要求以掛號方式,以確保當事人能夠收到相關通知。任何未經此程序的處分,當事人都可以主張該處分無效...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如果警察或檢調單位,假使他已經追了這個案子很久,必然不會想因為程序上的瑕疵,影響辦案進度..必然會以書面通知的方式進行。所以對於那些表示不可能以書面通知的單位,你有將近百分之百的比例可以認定他是詐騙電話...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詐騙集團也知道民眾的警覺心比以前高,所以會採取階段性的手法,不再是以散彈打鳥的方式,而是針對特定商家進行。採取集團作戰,一人假扮檢察官、一人假扮警察、一人假扮法院書記官,偽造公務機關通知信函,以親自投件的方式投到特定商家,接續馬上有自稱檢察官或警察的人上門,表示你涉嫌重大...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人多會慌張...此時可能就真的必須依靠當事人的鎮定,先透過一0四查號台詢問在地檢調單位,是否真的有這個案子,或者可以打電話給管區警察要求協助....

一般人面對這種情況,即使知道他是詐騙集團,也都傾向消極因應。但我個人認為,如果姑息只會讓他們的氣焰更加囂張,那就全面宣戰...畢竟對公務機關而言,難道詐騙電話即使是透過國際電話方式轉接,真的如今的技術沒辦法克服嗎?除非他們是吃定反正民眾似乎都有足夠警覺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於這樣的消極作為,更需要民眾自覺,起來對抗這些無賴....

在確定相關法律規定及程序以後,日後接到相關電話,不必怕,如果有時間的話,跟他玩,如果沒時間,直接掛電話...心情不好,罵他出氣,心情好,陪他練肖話....作任何事都要付出代價,姑息只會讓這些人渣更加肆無忌憚...

發稿時間

2008/10/16 上午 09:06:40
標題警察局電話遭冒用,來電顯示有詐!歹徒扮假警電話查案!
 

警察局電話遭冒用,來電顯示有詐!歹徒扮假警電話查案!
過去的詐騙手法是歹徒隨機撥打電話,進行「亂槍打鳥」式的詐騙,但隨著民眾警戒心提高,舊式手法不易得逞,因此近一年來的詐騙手法,歹徒必定會先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待卸除心防再行騙,而這些取得信任的手段包括透過購物平台取得消費者的購物資料,再撥電話與消費者核對資料,由於購買細節資料都正確無誤,讓人誤以為真的是購物平台來電。
另一取得信任的手法就是「竄改來電顯示」,歹徒利用國際電話層層轉接,將真正的來電號碼覆蓋,取而代之卻是警察局、銀行、郵局或其他公務機關的電話號碼,當事人若未經過冷靜查證,會因誤信而匯款被騙。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自97年8-9月間,因為該局總機電話號碼遭歹徒冒用,並謊稱刑警辦案,要民眾配合電話指示到銀行匯款,或將存款領出交給冒充法院書記官的歹徒保管,接到電話向警察局詢問的民眾,甚至有人親自到警察局請求調查。花蓮一名郭小姐,日前接到某銀行通知其帳戶有異常提領情形,隨後又有一名自稱是桃園縣警察局的張警官來電,但因她堅持一定要親自到案說明,歹徒騙不下去了,只好把警察局地址及電話告訴她,次日她緊張焦慮的坐了4小時的火車趕到警察局,才發現是歹徒所設騙局,好險當初堅持一定要當面向警方說明,雖然被惡整一場,但所幸並未依歹徒指示前往匯款,避免了金錢上的損失。
歹徒在假冒檢察官或警察辦案的詐騙手法中,利用民眾對公務機關的信任心理、對存款遭盜領的不安心理、涉嫌詐欺洗錢的恐懼心理,佐以話劇般的角色扮演(不同歹徒扮演銀行人員、警察、檢察官等角色),結合已取得的個人資料核對、來電顯示,讓接到電話的民眾更加相信其真實性,因此警方呼籲,民眾在接到此類電話時,務必要保持冷靜,並可在家中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電話查證,並將此訊息告知親友,以增進並提高防詐騙之共識與警覺。

引用來源:刑事警察局http://www.cib.gov.tw/crime/crime02_2.aspx?no=490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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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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