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3/14 10:14:47瀏覽895|回應0|推薦2 | |
檢舉搞錯人衛生局挨批擾民
中國時報 陳秀玲 101.3.14
一位陳小姐日前遭到衛生局舉發於「無名小站」網站,以會員帳號「OHGOSH123」刊登販售隱形眼鏡等藥物,要求陳小姐親自說明,否則將逕行依法究辦,她不滿市府僅憑一支電話就要她專程請假說明,向市議員陳情。
警方調查後發現,電話的前一位使用人是一位因喪父而賣隱形眼鏡貼補家用的的十八歲女學生,她已因違反《藥事法》第廿七條,遭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表示,瞳孔放大片、角膜變色片屬於「醫療器材」;痠痛貼布、OK繃、耳溫槍、保險套、衛生棉條、血壓計等屬於「藥物」,須在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場所才能販售。有位十八歲女學生因為父親去世,家境困難(低收入戶),在網路上販售隱形眼鏡貼補家用,卻連累陳小姐被衛生局約談。
陳小姐向潘懷宗陳情,指衛生局只憑一支無名小站帳號註冊電話,就要她到場說明,實在太草率。她說,該電話是配合中華電信網路服務於民國九十九年九月申設,前一位使用人正是這名十八歲女學生。
潘懷宗認為,衛生局查證不夠嚴謹,一昧依法行政要民眾到場說明,根本就是擾民,要求衛生局未來檢舉民眾時,先將證據蒐集齊全,以免浪費民眾寶貴時間。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表示,網路查緝違法販賣商家十分困難,且大部分遭檢舉業者都希望能親自說明,於是通知陳小姐到場說明,未來會要求相關人員處理方式更細膩。
|
|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