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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6 15:33:53瀏覽640|回應0|推薦0 | ||||||||||||||||||||||||||||||||
第六屆忠誠扶輪社盃–國小學童繪畫寫生比賽簡章 一、目 的:為國小熱愛繪畫之學齡兒童,提供一個盡情揮灑的舞台,並藉由此次的比賽引導小朋友於課餘時間,走至戶外接觸大自然,可以從事有益身心的正當休閒活動。本活動為公益性質,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主辦單位:台北市忠誠扶輪社、新馨社會關懷協會、 三、比賽時間:100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四、比賽地點:士林福林路官邸花園 五、參賽對象:台北市、新北市各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六、繪畫主題:以自然景觀做為寫生的題材自由創作。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0年4月30日止填妥報名表逕寄或傳真至 潘懷宗議服務處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10號, 電話:2834-8959,傳真:2832-1285 報名表格請向學校或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忠誠扶輪社 電話:2531-3922,傳真:2531-7076索取. 個別報名或團體報名均可。 八、參賽辦法:(一)參賽同學請於上午8時30分至8時50分辦理報到 並領取畫紙為辦理報到將喪失比賽資格。 (二)參加團體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由團體指定一人統一辦 理報到,請勿個別報到。以免產生作業混亂。 (三)參賽者須詳實填寫畫紙背面表格資料,以方便通知領獎 ,未填寫者無法參賽 (四)請自備畫具等必須工具,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為八開畫紙格式,繪畫用具不限, 未蓋主辦單位戳記不列入評審, (五)於報到完後開始繪畫,11:30前交卷,逾時交卷不受理 格,並需於比賽開始後離開比賽場地,維持比賽場地 秩序及公平性。 (六)得獎作品除公開張貼於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外,亦會公佈 在潘懷宗議員網站。 九、評審標準:(一)內容、創意占百分之四十。 (二)構圖占百分之三十。 (三)色彩占百分之二十。 (四)字體占百分之十。 十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評審人員依公平公開之原則負責評審。 十一、頒獎時間地點:特優及優等獎將於比賽日後兩個月內,於忠誠扶輪 社週二中午之例會中進行頒獎,詳細頒獎日期時間 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邀請得獎人及其家長或 老師共同出席領獎,佳作由潘懷宗議員服務處通知 至服務處領獎。 十二、得獎名額及獎勵:分低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每組均產生 特優一名 各頒發獎學金 6,000 元及獎盃乙座。 優等二名 各頒發獎學金 3,000 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五名 各頒發獎學金 1,000 元及獎狀乙面。 十三、凡參加比賽之同學由主辦單位頒發參加獎紀念品每人乙份。 十四、附註: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均屬於創作者本身,待頒獎儀式結束後 全數發還給參賽人員但主辦單位有權作文宣使用,未得獎 作品主辦單位不予發回。 十五、如遇颱風來襲時比賽順延,比賽日期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下雨比賽是否照常舉行,視雨量大小決定,大雨順延小雨照 常舉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主辦單位詢問確認。
(得獎通知將寄至通訊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 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或至http://tcc9104.tcc.gov.tw/網站下載。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10號1樓 電話:2834-8959 傳真:2832-1285
或至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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