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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5 10:16:58瀏覽1335|回應0|推薦5 | |
第五屆忠誠扶輪社盃–國小學童繪畫寫生比賽簡章 一、目 的:為國小熱愛繪畫之學齡兒童,提供一個盡情揮灑的舞台,並藉由此次的比賽來引導小朋友於課餘時間,走至戶外接觸大自然,可以從事有益身心的正當休閒活動。 二、主辦單位:台北市忠誠扶輪社、新馨社會關懷協會、台北市議員潘懷宗 三、比賽時間: 四、比賽地點:士林官邸花園 五、參賽對象:台北縣市各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分國小一、二、三低年級組,四、五、六高年級組,名額各組各一百五十人 ( 含現場報名 ) ,額滿為止。 六、繪畫主題:以自然景觀做為寫生的題材自由創作。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傳真: 2832-1285 )。報名表格請向學校或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忠誠扶輪社 ( 電話: 2531-3922 ,傳真: 2531-7076) 索取或至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網站下載 (http://tcc9104.tcc.gov.tw/) 。 個別報名或團體報名均可。 八、參賽辦法: ( 一 ) 參賽同學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至 8 時 50 分辦理報到並領取畫紙 ,未辦理報到將喪失比賽資格。 ( 二 ) 參加團體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由團體指定一人統一辦理報到,請勿個別報到。以免產生作業混亂。 ( 三 ) 參賽者須詳實填寫畫紙背面表格資料,以方便通知領獎,未填寫者無法參賽。。 ( 四 ) 請自備畫具等必須工具,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為八開畫紙格式,繪畫用具不限,未蓋主辦單位戳記不列入評審,參賽者須在比賽場地內自行創作。 ( 五 ) 於報到完後開始繪畫, 11 : 30 前交卷,逾時交卷不受理 ,帶隊老師及家長不得協助作畫,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並需於比賽開始後離開比賽場地,以維持比賽場地秩序及公平性。 ( 六 ) 得獎作品除公開張貼於潘懷宗議員服務處外,亦會公佈在潘懷宗議員網站。 九、評審標準: ( 一 ) 內容、創意占百分之四十。 ( 二 ) 構圖占百分之三十。 ( 三 ) 色彩占百分之二十。 ( 四 ) 字體占百分之十。 十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評審人員依公平公開之原則負責評審。 十一、頒獎時間地點:特優及優等獎將於比賽日後兩個月內, 於忠誠扶輪社週二中午 之例會中進行頒獎,詳細頒獎日期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邀請得獎人及其家 長或老師共同出席領獎,佳作由潘懷宗議員服務處通知至服務處領獎。 十二、得獎名額及獎勵: 分低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每組均產生 特優一名 各頒發獎學金 6,000 元及獎盃乙座。 優等二名 各頒發獎學金 3,000 元及獎狀乙面。 佳作五名 各頒發獎學金 1,000 元及獎狀乙面。 十三、 凡參加比賽之同學由主辦單位頒發參加獎紀念品每人乙份。 ( 事先報名者每人一份,現場報名者送完為止 ) 十四、附註: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均屬於創作者本身,待頒獎儀式結束後全數發還給參賽人員,但主辦單位有權作文宣使用,未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不予發回。 詳情請見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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