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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8 21:30:57瀏覽1893|回應3|推薦3 | |
每一戶都要繳水費,但有民眾反應,「基本費」這個項目不符合公平原則,因為不管用水有沒有超過基本度數,都要繳基本費,而且這樣的制度已經十多年,雖然一般用戶的基本費頂多1、2百元,但算一算、也是不少的冤枉錢,水公司光是收基本費,1年就可以進帳16億,現在立法院跳出來了,要水公司修法制定收費法源,不能這樣卡人民的油! 每2個月繳一次的水費單,您有仔細看過嗎?「基本費」這個項目,你知道是什麼嗎?台北市議員用手機費的例子解釋給大家聽。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我這個登記200元1個月,我打不到200元,你算200元,但我打超過了200元,假設是300元的話,那就是收300元了,可是我們台北市自來水處的水費不是這樣子。」 手機費是打多少付多少,但水費可不一樣,以基本費136元為例,沒有用到這麼多,要繳136元,用1度水5元,你就要繳141元,以此類推,若是用了100元的水,就要繳236元,不管用多少,基本費都要繳,有民眾就反應,這不符合公平原則! 光是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1年就可以收到16億的水費基本費,不過市議員說,這錢應該要由「用水大戶」來負擔才合理;而且不只台北市,中央的台灣省自來水公司也是這樣收費,雖然立法院現在要求重修法制定收費法源,但這10多年來,民眾已經繳了很多冤枉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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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