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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12:00:57瀏覽1077|回應1|推薦3 | |
許多身障朋友抱怨,到台北市公家單位辦公甚至看病,都找不到身障停車格。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統計,消防局、區公所、公民會館及警察局等,身障格位都不足。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松德及林森院區更是連1個身障機車位都沒有。 根據身心障礙法,公共停車場應保留2%身障停車位,未滿50格,至少保留1個。但潘懷宗統計,消防局除了大直、東湖分隊,大多數的分隊都沒有汽、機車身障格位。警察局士林、松山分局也完全沒設。北市7個公民會館中,只有大同區有1個身障汽車位,文山、南港區公所也沒有殘障機車位。 聯合醫院公關主任陳家傑表示,為方便身障者,未來只要出示身障識別證,即可停在一般停車格內。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畢幼明表示,各分隊腹地不大,且多半是消防人員出勤,少有民眾洽公,若有身障朋友前來,有值班人員負責安排停車。 警察局後勤科長黃啟澤表示,士林、松山分局目前改建施工,完工後會按規定設置。民政局副局長陳其墉表示,區公所及公民會館未設置身障車位,會要求改善,並在網路上增加引導資訊。 若發現無障礙設施不符規定,可洽25317576轉16,或打1999。 【2009/11/20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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