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表示,市內門牌沒有明確規定,民眾自行釘製,不僅雜亂,更有礙市容觀瞻。位於北市和平東路一段一處大樓門口,就釘了10個門牌,潘懷宗要求民政局檢討改善。
市府民政局表示,部分大樓的門牌張貼位子不正確,並有住戶自設門牌,這些問題在未來「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中將有更明確的規範。同時針對集合住宅或公寓大廈等門牌張貼方式,一併檢討。
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依照「台北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釘辦法」規定,門牌應張貼於正門左上方或明顯易見位置,但民眾申請門牌張貼後,往往因裝修、裝潢或個人喜好等因素,不慎遺失、拆卸,造成門牌紊亂。
黃呂錦茹指出,現行門牌編釘辦法並未規範住戶不張貼門牌的罰則,民政局已訂定自治條例草案,增列不張貼制式門牌的罰則,並得按次連續罰,讓規範更加明確。
潘懷宗表示,門牌的功用是方便用路人辨識方位,尋找地址,便利行使公權力,但不少市民自設門牌,隨意釘掛門牌,甚至因戶數太多就把門牌貼一堆,實在不好看,也失去辨識效果。
他建議,大樓門牌設置可將多戶合併,也就是只要設置一張門牌即可。其次,對民眾自行設置門牌的問題,也要儘速立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