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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葬通知貼墳上 引反彈
2008/03/19 11:06:13瀏覽890|回應0|推薦0

遷葬通知貼墳上 引反彈
關渡里長紀松鶴手指北投第二公墓說,殯葬處在每個墳墓前貼公告,不僅無法達到效果,也對先人不敬。他建議,遷葬日期延後,補償也能更彈性。
記者錢震宇/攝影

台北市政府遷墓,卻把公告貼在墳墓上,引起民眾反彈。位於關渡馬偕護校下方的北投第二公墓將闢建為公園,北市殯葬處要求墳墓所有人,在5月19日前將所有墳墓遷走再發包施工。

此舉引起民眾不滿,認為殯葬處把公告貼在墳墓,既不尊敬先人,家屬也無從得知,要求市府延長遷葬日期。

市府殯葬處副處長劉立方表示,遷葬依法公告3個月,且之前已告知包括區公所、里長辦公室等單位。劉立方說,民國72年訂定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後,規定下葬要申請,當地因沒人申請,所以之後的墳墓都是濫葬,依法市府可以取締。

她表示,殯葬處編列5300萬元執行北投第二公墓遷葬,民眾遷葬後不但祭祀方便,也不會影響都市景觀。協調會上民眾若提出合理訴求,市府可以接受,從寬認定,但她承認,公營的靈骨塔位確實不足。

關渡里長紀松鶴不滿地說,殯葬處給的遷葬日期是2月20日至5月19日,但遲至3月3日他才收到通知,趕緊張貼公告在里內各處,仍有不少里民反映,根本來不及因應,一時也不知遷到何處。

紀松鶴表示,他不反對公墓做為公園綠地,但市府也要為民著想,規畫遷葬後,家屬要把骨灰搬到哪裡。

紀松鶴說,市府規定72年以後下葬的,屬於濫葬不予補助,但有些民眾是在72年後修繕,或是下葬資料已遺失,殯葬處也不補償,實在不該。

一名阿嬤則說,他的親人葬在北投第二公墓,但名冊中卻找不到,市府馬上就要遷葬了,她擔憂亡故親人要流離失所。

有民眾說,公告貼在每座墳墓上誰看得到,除非來掃墓,而且現在要後代遷葬,市府也應提供地點才對。

市議員潘懷宗得知這問題後非常重視,建議殯葬處改在公墓出入口貼公告,而非貼在墓碑上,今晚7點30分將在關渡國中大禮堂召開協調會,為民眾爭取權益。

【2008/03/18 聯合報】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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