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社群網站為保護未成年學童交友安全,限制13歲以下兒童不能註冊。但北市不少國小,甚至幼稚園,卻把臉書納入作為教學、互動平台。小朋友無法完成註冊,只好以假身分申請,議員質疑入學童於罪。
北市府教育局長林奕華表示,站在交友安全立場與保護眼睛思考,將要求國小以下各校教師,最多僅能透過臉書與家長溝通,不能用於教學用途。
有家長向議員潘懷宗投訴,就讀小學的子女班級導師,以臉書當作班級留言版公布作業、點名與發布看上課資料等資訊;但小朋友上網後久而久之就跟同學玩起網路遊戲、偷寶物,臉書頁面還不時有色情、交友廣告視窗跳出,反成為學習與交友陷阱。
潘懷宗發現,臉書聚有社群互動功能,為確保兒童交友安全,2009年臉書中文版安全守則中明定,「年齡低於13歲的兒童,不得使用臉書」,13歲以下兒童也無法註冊成會員。
但隨機瀏覽北市各國小網站,不僅各班成立粉絲團已成趨勢,有些班級甚至利用臉書公布作業內容,「學童如果不用臉書,連作業是什麼都搞不清楚?」而離譜的是,竟連永春幼兒園都鼓勵小學童要「臉書打卡上學趣」。
文章轉載自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620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