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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2:43:02瀏覽164|回應0|推薦5 | |
到底是不是羅生門事件? 我覺得很清楚,這些事(動作)有發生,但是,『主觀』與「客觀』的認同差異、就是這幾天吵吵鬧鬧的原因。 對於曾國城說,我的肚子比較大,所以擁抱的時候讓她感覺不舒服。。 翁立友的朋友說,他不會啦,他很古意,很老實。。。。 對於曾國城所說的,我一點也不贊成。男藝人跟女藝人見面,點頭,握手都是禮貌的表現。不是舞蹈,為什麼需要近距離。加上力道的擁抱?我絕對相信當下他的意念,動作,都不算禮貌,或適當的接觸⋯⋯而且,他的道歉,也是吊兒啷噹,毫無誠意。名人,事業有成,看起來很古意的人。。。。這些都不能保證他們不會性騷擾。不管鄭家純穿得多暴露,性感,都不是讓你性騷擾的藉口。 呱吉先生說的就對了,這是當事者的感覺。鄭家純有權利對自己的身體發聲。他覺得不舒服,噁心。強姦犯對性服務業的強姦難道就不犯法? 如果,曾國城的女兒,太太,翁立友的女朋友或女性長輩,他們承受雞排妹的情緒時,他們還覺得這是ok的事情嗎?這兩位先生都覺得自己的私德,行為,一點都沒問題嗎?還是說沒有被抓到的都不算犯罪?君子不欺暗室,他們兩個人的行為,我真的很無言。 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誤 知道自己做了這樣的錯誤,不但不認錯,還硬拗。 女權,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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