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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疏卷二十六~分別瑜伽品第六(八)F
2011/12/22 21:12:48瀏覽35|回應0|推薦0

果已成滿受者。謂現在受。果未成滿受者。謂未來因受。



(謂初是宿業所得現在果受。後是能感未來異熟業煩惱相應受。未來果之因。故言未來因受。)



彼果境界受。亦有四種。



一者依持受。二者資具受。三者受用受。四者顧戀受。



於有餘依涅槃界中。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領彼對治明觸生受。領受共有。或復彼果已成滿受。又二種受一切已滅。唯現領受明觸生受。



於無餘依涅槃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永滅。



(無餘永滅。謂無餘依中。此明觸生受亦滅。或可如上所說共有受等亦滅。)



是故說言於無餘依涅槃界中一切諸受無餘永滅。



爾時世尊。說是語已。復告慈氏菩薩曰。善哉善哉。善男子。汝今善能依止圓滿最極清淨妙瑜伽道。請問如來。汝於瑜伽。已得決定最極善巧。



吾已為汝宣說圓滿最極清淨妙瑜伽道。所有一切過去未來正等正覺者。已說當說。皆亦如是。



諸善男子。若善女人。皆應依此永猛精進。當正修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頌曰。



(有五行頌。即分為五。初一頌。顯依法瑜伽違順得失。次有一行頌。顯有所得失。次有一行頌。顯化生離染德。次有一行頌。為欲說法失。次有一行頌。捨著立生德。)



於法假立瑜伽中。若行放逸失大義。依止此法及瑜伽。若正修行得大覺。



(此即第一顯依法瑜伽明違順得失。謂於十二部教。假安立法所說瑜伽。止觀道中。若行放逸。失大義利大涅槃果。若依此教。即依止觀。若正修行。得大菩提。)



見有所得求免難。若謂此見為得法。慈氏彼去瑜伽遠。譬如大地與虛空。



(第二顯有所得失。謂依止觀推尋見有所得。若執此見。為所得法。免生死難。去瑜伽遠。譬如大地之與虛空。故思益經曰。若以心分別諸法皆邪。不以心分別諸法皆正。)



利生堅固而不作。悟已勤修利有情。智者作此窮劫量。便得最上離染喜。



(第三化生離染德。謂諸菩薩利益眾生。大悲堅固。而不作是念。我能利益。彼是所利。無有能所。悟如是理。便能勤修利有情事。乃至窮劫便得最上離染喜樂。)



若人為欲而說法。彼名捨欲還取欲。愚痴得法無價寶。返更遊行而乞匈。



(第四為欲說法失。若人為求名聞利養。為人說法。名為捨欲還取欲。言中說法名為捨欲。心貪名利名還取欲。…..若有人欲取空而說法者。彼名捨有還復著空。是愚痴人。獲得如是法無價寶。不解教意。反生空執。)



於諍諠雜戲論著。應捨發起上精進。為度諸天及世間。於此瑜伽汝當學。



(第五捨著利生德。應捨諍論諠雜戲論。發起增上勇猛精進。為度世間。勤修止觀。)



爾時慈氏菩薩曰。復白佛言。世尊。於此解深密法門中。當何名此教。我當云何奉持。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此名瑜伽了義之教。於此瑜伽了義之教。汝當奉持。



說此瑜伽了義之教時。於大會中。有六百千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百千聲聞。離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淨。一百五十千聲聞。諸漏永盡。心得解脫。七十五千菩薩。獲得廣大瑜伽作意。



(此即第二歎教勝利。有其四種。一發菩提心。二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三諸漏永盡心得解脫。此之三利。如前已釋。四獲得廣大瑜伽作意。人法二空名為廣大。….瑜伽作意義。當菩薩無生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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