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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00:36:59瀏覽353|回應0|推薦3 | |
文、會談資料整理/吳牧青
上期內容請見︰ 重回本質,藝術說話! —文化政策論壇系列(1) 王俊傑︰ 當前在全球化的影響之下,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腳步是不可能停止的,我們關心的是文化政策的「過程」和「方向」,到底文創產業對文化發展的真正助益在哪裡?現在的文化政策,正朝著兩個極端走︰一個是「不想播種,只想直接收割」,當它以國家機器運作時,便以簡單的數量化來進行控管;另一個則是「去除菁英化,走向大眾通俗化」;我舉一個例子,在上周參與另一個對談的場合,我頭一回聽到台灣有「芭樂節」這回事,我們通常都對童玩節、黑鮪魚祭、糖果節這樣的節慶活動耳熟能詳,就在幾年前,幾乎每一個鄉鎮都要推出一個特色產物的節日,這樣的造節運動就是將節慶化、娛樂化和文化綁在一起形成一種假像,它試圖去構成「這也是文化」,用來模糊文化的領域,而國家的文化預算經費大抵上都投注在這樣的活動上面。 因此,我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是否能導向一個比較健康的文化政策方向,提出很大的疑問,雖然這個風潮似乎已經很難被抑止,但我仍然必須提出一個質疑,就是文化作為一個根基的同時,它的本質到底是什麼?它的原創性是什麼?而目前所見,執政當局似乎仍不認為原創性是最重要的。 湯皇珍︰ 我必須要講的是,我們不要朝著文建會所謂文創的方向走下去。對於「文創」這東西怎麼出來的,我個人非常清楚,那是在2002年游上任行政院長的時候,(現在他已經不在位了)丟出了所謂挑戰2008國家重點發展計畫,那是個大金庫,那個金庫丟出來以後,文建會非常緊張,因為那時候他們並不曉得要怎麼去訂一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所以就在一個禮拜的時間,連忙掰了出來去拿到這個經費。從那之後,我們就順著那時趕出來的政策,不斷地去談論那個文創。 而當時我跳出來去質疑那樣政策的同時,往往就會面臨「妳湯皇珍是不是為什麼個人利益來挑戰?」或是用「你們都是小孩子,不要吵糖吃!」這樣的回應粗暴以對…可是我們必須回過頭來檢視文化官僚的體制,它是「官派」、「常常變動」,當他們一上任就丟出一個所謂政策白皮書,給的東西看似都是利多,但仔細一看這究竟和前後任的官員所給的政策有什麼樣的關係、轉變和連結,最可怕的就是沒有任何一個單位、機制去檢驗文化政策的整體性和連動性。或者用最簡單的話來形容,就是當你做得不好的時候,我們就要把你「弄下台」(湯皇珍以狀聲詞來表達這個字眼)。有這樣的機制嗎?沒有吧。 而身為一個文化工作者,我認為我們理當有權力來全面檢驗這樣的文化政策執行過程。你們能覺得不急嗎?這樣官派和經常變動的體制,就好像是上氣不接下氣,隨時更換一套導航系統的無頭馬車。我們能對此不緊張,不對文化政策的透明性和有效性提出質疑嗎?難道我們無法建立一個透明而有效的第三機制去提出和當前文化政策的督責和對話嗎?如果不能這樣,我們就永遠只能順著政府文化部門的邏輯在跑。 吳牧青︰ 剛剛皇珍用一個狀聲詞表示「弄下台」的同時,我就回想到,過去可曾有任何一個文化官員為文化政策的錯誤而下台嗎?雖然說「下台」是一種最表淺的政治責任的處理方式,但這似乎也突顯過去所有主理文化事務的官員們都十分地安穩,也從未面臨足夠的行政檢驗和監督。 我另外可以舉一個例子,在台中東海大學後門那一側,當地政府為了要塑造一條藝術街,把那邊的一條街道妝點得煞有其事,從人行道到街燈和路樹,但因為沒有任何的軟體配套措施,所以當地的房價和租金是跟著受惠了,但進駐的店家仍多以服飾精品店為主,你看不到藝術工作室或是青年SOHO族進駐,從這可以反映文化建設對於台灣,多半還停留在硬體的建設,更何況文化往往不是從表面的建設而產生的。 郭鎮維︰ 我可以再說一個大家都曉得的例子,那就是誠品。雖然在座的人對誠品的評價可能有褒有貶,但它往往被拿來做為國內的「文化產業龍頭」重要案例,它們經營虧損了18年之後,在第19年轉虧為盈,然後我們的政府就直接想要把誠品的「第19年經驗」拿來使用,可是好笑的是,誠品得以賺錢的原因並不是書店或藝文空間,是它的商場。 然後,大家就知道李安吧,可是如果大家可以坐時光機回去,會發現他就是個在家裡蹲的宅男(若有誤用,向眾御宅族們致歉);再來說《哈利波特》好了,它的作者在寫出這本轟動全球的暢銷書之前,也不過是個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的單親媽媽。 …由上面這些例子,我們可以很清楚知道文化政策的最大通病,在於我們略過了這些過程,就直接想要得到什麼產業或某個文化,好像以為馬上可以創造什麼藝術或商品就直接能拿去賣,我想這就是最該被質疑的地方。 林宏璋︰ 我過去參與過審查的案子多半是跟展覽有關,比較沒有參與文化創意產業審查的例子,不過在許多和前同事(前主委)們參與過和他們的討論,我通常也不改今天所提出的調性,直指一些文化政策的盲點,只是很可惜的,那些發言往往變成會議紀錄後就不了了之,讓我感到非常「頓挫」,所以蠻希望今天開始的這樣一種論壇形式的意見匯集可以在將來形成一股有效的力量,不會再那麼「頓挫」。(笑) 文化之所以有創造力,就正如皇珍所講的,在於它在一種自由、無政府的狀態,那是非常重要的一點。這和我前面所提到「政策」(policy)和「掌控」(policing)恰好是相反的,我覺得文化創意產業就一直在避談這一點,就如同我一直在想,culture creative industry那個creative翻成「創意」是怎麼來的?基本上它很多餘,因為文化本身就具備一定的創造能力。所以我寧願把文化創意產業,拉回到文化產業那樣一個批判力道的角度,去看待它對文化發展的可能。 文建會從閒置空間再利用、社區總體營造到公民美學的這個脈絡裡,我們可以看到的就是政府將文化視為一個「活動化」的概念,然後也就延伸到各位所講的「包商制」和「節慶制」的概念裡面。 前幾年我有個朋友到921受災的鄉鎮去做田野調查,發現當地有很多社區為了要迎合社區總體營造的「文化標籤」,就把很多村里重新命名為「老樹里」或「古井里」等等,這是非常可憐的,又必須要在符合文化觀光的前題下寫出個巨大的proposal,然後最標準的硬體建設需求就是腳踏車道,所以到現在,你們會看見到處都是腳踏車道…。這正好就是我看見文化創意失敗的例子。 林人中︰ 若就一個七年級、小劇團的表演藝術創作者來說,無論是學院還是非學院出身的工作者,最大的困境還是在於文化部門對於藝術團隊的看法還是在一種「品牌行銷」的角度在思考,他們最在意的團隊,可能還是只停留在行之有年或者具有高度國際能見度的這一塊,即便國藝會有著像「新人新視野」這樣的計畫在獎助新晉的表演團隊或是文化局撥出一個空間(圓場,o space)來讓幾個小劇團駐團排練使用,缺乏整體而有效的第三機制,我想還是非常孔急的。 或許藉由這一系列的討論,能夠凝聚出一股力量,而不僅僅是被紀錄下來而已。 湯皇珍︰ 我前一陣子出席另外一個活動,那是法國藝術圈的一個座談活動,題目很簡單,就是「作品不是產品」,我認為今天我們試圖要爭取的,就是如何能在錯誤的政策下,形成一股確實的監督力量,不屬於政府也不被政府操控的第三機制。然而這個機制如果建立起來,無異對許多創作者和年輕的文化工作者都是一種鼓舞。 (下期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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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