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陌生南人的寄事錄
(
新版
)
首頁
文章創作
個人相簿
訪客簿
作家簡介
加入好友
|
推薦此部落格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作家:陌生南人
作家
陌生南人
文章推薦人
(0)
其他創作
‧
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
加班費到底要不要繳所得稅?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利用網路辦理,不受時間及空間限制
‧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免稅額及扣除額注意事項
‧
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於線上登錄回復確認試算內容或繳款最方便
‧
未透過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短漏報仍罰
‧
2011報稅不可不知的事
‧
報稅的季節又來了﹗你該注意什麼?
‧
《在籍台商回國1天 海外所得盯上》
‧
收到綜所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應如何處理?
最新創作
‧
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事業單位的切割線?
‧
2019日本東京輕井澤
‧
那種感覺回來了?
‧
24歲就接手沉重家業是?
‧
考績過後
Google AdSense
字體:
小
中
大
未透過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短漏報仍罰
2011/04/28 09:14:36
瀏覽
427
|回應
0
|推薦
0
稅務新聞
類別
稅務新聞-綜合所得稅
主題
未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雖有查調所得,如有短漏報所得,仍應受罰
內容
本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雖有查調所得,惟如以人工書寫或採二碼條碼方式而非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有漏報所得,無免罰規定之適用,仍應受罰。
本局舉例說明: 轄內A君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漏報其配偶薪資所得36萬元,被補稅並處罰鍰。A君主張至國稅局查調所得清單未列有該筆所得,致漏報該筆所得,實非故意,請准予免罰。本局以A君雖有至國稅局查調所得,惟係以人工書寫方式申報,而非透過網際網路申報,與免罰規定不合,駁回其復查之申請。
本局進一步說明: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納稅義務人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結算申報,其經調查核定短漏報之課稅所得,符合下列情形,免予處罰:
(一)屬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或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依法應彙報稽徵機關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不包括執行業務所得格式代號9A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財產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之所得資料。
(二)屬納稅義務人依規定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或稽徵機關查詢,而該機關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
本局籲請納稅義務人釐清觀念,符合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始有免罰適用;並請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之所得,仍應誠實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
聯絡人:03-3396789分機1689 黃瑞鳳
日期
2011/4/27
發佈單位
法務二科
聯絡人
黃瑞鳳
聯絡電話
03-3396789分機1689
(
休閒生活
|
雜記
)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eswu2&aid=514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