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健保以口計費不公平?
2010/05/11 17:08:44瀏覽465|回應1|推薦3

引用文章二代健保 消基會嗆保費不公

健保是論口計費,怎麼不公平的說法呢?
那請問,健保給付時是依家戶還是依個人的醫療行為給付?

我同意,健保是一種社會保險,是一種「稅」,怎麼收費可以有一套自己的標準,但用這種理由,我想很難說服我、更別說是單身貴族或雙薪的頂客族。

這次調整收費結構,無異是要多收費,所以消基會的疑慮是多餘的。不多收費,花錢請專家研究調整收費,怎麼會划得來?﹗

其實,要多收保費就明著來嘛﹗搞這種小動作,老實講是多此一舉。因為怎麼改,都有人會受到影響,就會產生新的公不公平的問題,而且怎麼講都會有道理,不是又落入滯礙難行的框架之中。

而且,我認為最大的不公平現象是健保局人員不論營虧,都可以領高額的年終獎金,而這個問題,健保局從來沒打算修改。至少也訂一個最基本的目標,依達成比例核發才公平啊﹗(雖然我還是認為健保局會訂一個極低的標準,讓我的建議變成笑話。不過,至少有最低限制了。)

其實,過度的醫療給付也是健保的黑洞,而我認為有些僅是長期延長生命跡象的醫療給付,就是多餘的,但基於人性的考量,卻又很難割捨。但是要捨才會有得,讓醫療資源用在可以回復『生命活動』而不只是維持『生命跡象』,即醫好更多人而不是讓更多病人繼續當病人。因為一個人生病了,一個家庭還要多一個人照顧,往往經濟的困頓發生在這個照顧的人,因為牽絆而沒有辦法好好過生活。放棄,不失一種解決之道。

其實,今年起陸續有一些醫療改革,合不合理,沒生病的一般人是不會懂的,但是,據我的了解,這樣的改革,已經讓一般商業保險大發利市,肥了一堆保險經紀人,但苦了誰?還不是貧病者。

再講回來,健保未來會給付看護費嗎?那可是單身者未來的需求啊﹗如果會,小小處罰一下單身者就合理,但不是單身者就不能請看護嗎?

所以,又回到健保的基礎,以口計費,我認為才公平。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eswu2&aid=4023454

 回應文章

陌生南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又搞不懂了?正常啦—
2010/05/11 17:30

住院醫療險 「急診待床」不給付

2010/05/08 

【經濟日報╱邱金蘭】

小林(化名)爸爸85年5月跟保險公司投保住院醫療終身健康險,11月又投保一張終身壽險,並附加住院醫療日額保險及防癌險附約。

90年8月10日小林爸爸因肺癌呼吸困難,到醫院急診就醫待床,一直等到隔天才離開醫院;幾天後,小林爸爸又因「小細胞肺癌併腦轉移、心因性休克」住進加護病房,出院後身故。

小林爸爸依約向保險公司申領住院醫療保險金、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出院療養保險金等給付,但保險公司卻以「急診待床」不屬住院為由,只願融通給付一天的住院醫療保險金,不願給付兩天保險金。

保險公司認為,根據診斷證明書所載,小林爸爸是「急診入院待床」,並未辦理住院手續,已融通給付一天住院醫療保險金,無法給付兩天的保險金。

保發中心調處認為,急診待床的目的可能是因等待安排病床,也可能是醫師認為仍須觀察。因此急診就醫待床到底算不算是「住院」,仍須視病患是否接受住院治療而定,除非小林能提供有實際接受住院治療及醫師認為需入住醫院證明,否則保險公司融通給付一天的住院醫療保險金,尚屬合理。

從這個個案可提醒保戶注意,如果是單純的留在急診室觀察,沒有接受任何住院治療,就無法爭取住院醫療保險金給付。

有些「急診留觀」是醫院認為有住院必要,通常在急診室期間,醫師便會進行住院期間應有的治療等處置。如果是這種情況,通常可以視為「住院」,保險公司也會融通給付。


不認識你、不認識我,
我就是陌生南人﹗
歡迎你來認識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