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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綠,請反省】[轉載]廖元豪:誰是台灣人?誰說了算?
2008/04/01 03:52:21瀏覽783|回應0|推薦2
也算是剛好,馬英九勝選,我也因為長期的熬夜與顛倒,身心都有一些狀況。
不管是部落格更新、回應、網摘的整理與閱讀都呈現荒廢。

自己對民進黨乃至泛綠,還是沒有完全放棄期待。
理由?跟我這次會投給謝長廷的四個主要考量差不多,也沒有什麼需要再說一次的.....

只是,這幾年看盡泛綠從別有用心的上位政客到網路寫手再到純樸支持者,太過執著以「台灣人/中國人」的簡化二分法劃分敵我、審判異己,甚至在這次總統選舉走火入魔設計出這一系列醜化中國人的排外廣告,確實是痛心且憤怒。

對民進黨乃至泛綠,還有期待....但是幾乎成了殘燼。

選後,來自綠營支持者內部以及公民或社運領域的朋友,都有不少犀利精準的檢討、建議與反省。
這裡先轉貼長期關注人權議題的廖元豪教授這篇中肯的批判文章,希望對綠營內部改造還有一點期待和使命的朋友,可以一起來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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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台灣人?誰說了算?
廖元豪

「負面選舉」一向被大家厭惡,但每次選舉又不可能避免負面攻訐,這次總統大選自然也不例外。

這次馬謝交戰過程中,雙方陣營所冒出最惡質的語言,我認為是張俊雄以行政院院長身分所說的「我希望馬英九是台灣人」。這句赤話赤裸裸把民進黨(或包括綠營)這些年來最惡劣、最不民主進步的一面展露無遺。它撕裂台灣這個「共同體」,讓人毛骨悚然。其可怕的程度,遠非莊國榮的「X女兒」所能比擬。

張俊雄是在立法院面對蔣孝嚴質詢「馬英九沒有美國籍、日本籍,請問他是哪裡人」的時候,回曰:「馬英九是『中華民國國籍的人』」,但是否在政治上主張一中,是否認同台灣,才是最重要的。在蔣孝嚴「在這裡長大就是台灣人」的追問下,張俊雄說:「『若』馬英九本來就是台灣人,也認同台灣,我非常感謝、非常歡迎!」

這段話為什麼惡質?因為,在張俊雄的邏輯下,一個人有中華民國國籍,加上在台灣長大,都不足以被認為是「台灣人」。這個「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還得加上「認同台灣」,才是台灣人。

但怎樣才叫「認同台灣」?原來,如果主張「一中」,就不算認同台灣,也就不配當台灣人。

他的話凸顯了兩種心態:

第一,人的政治立場、政治主張,會決定他算不算是台灣人。而「認同台灣」才是政治正確,足以當台灣人的標準立場。

第二,怎樣才叫做認同台灣,可以由我(張俊雄)來決定。

這兩種想法,都完全牴觸民主政治ABC的基本概念。但是,它們卻是許多民進黨人士朗朗上口而不以為意的觀念。更糟的是:這是由行政院院長所說的話,而不是一般市井小民隨口亂說。

為什麼「行政院院長」說這句話,比一般人民更可怕呢?因為那象徵了國家公權力的「官方」說法:官方「認證」結果,「你們」不是台灣人!江霞雖然說了比張俊雄更惡質的話(不用把那些那些從國外回來挺藍的藝人「當人看」!),但被批評的人盡可當她潑婦罵街,不予理會—老子(老娘)是不是台灣人,是不是人,不是江霞決定的!然而,行政院院長懷疑你不是台灣人,表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五十三條對行政院的定位)的首長,在法律上宣告你的身分有問題。這對「非我族類」造成的被排拒感,不是江霞之流的人所能比擬的。

從「認同台灣才是台灣人」來說,它完全忽視了憲政民主國家的「公民權」(citizenship)其實是以「身分」為中心,而與個人的思想、言論、立場無關。憲法第二條規定中華民國的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第三條則規定凡是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都是國民。這其實是典型的民主憲法規定,即使將來有一天我們重新制憲,還是會有相似的條文—如果將來新憲法仍是民主體制。民主憲政不容許區分「認同台灣的國民」與「不認同台灣的國民」;也不容許政府依據不同政治立場劃分不同階層的公民權。「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不僅有言論思想自由,採行特定政治立場的自由,更有永遠做國家「頭家」(主權者)的權力與權利。在自由主義的憲政民主下,「國民」只有「守法義務」,但並沒有抽象、一般的「愛國義務」。

因此,就算有人「不認同台灣」,政府也不能否定這個人是個「台灣人」,更不能拒絕承認這個「不認同台灣的國民」完整平等的法律地位。張俊雄與某些泛綠人士,把「台灣人」與「台灣國籍」(目前就是中華民國國籍,應該沒爭議吧)區分,本身就是種族主義或政治偏私主義的展現。1993年好萊塢電影「李小龍傳」劇中有段種族歧視的台詞,是李小龍的岳母對他說的:「你(指李小龍)是美國公民,但不是美國人!」這是標準的種族歧視(黃種人即使出生在美國,拿了美國護照,依然不是「美國人」),你們懂「種族歧視」這四個字嗎?

第二點「我(們)決定誰台灣人」,則是更可怕的。何謂「認同台灣」本來就是模糊抽象的概念,但民進黨與深綠人士,總是自認有權決定什麼樣的行為、思想才是「認同台灣」或「愛台灣」。就跟美國當年惡名昭彰的麥卡錫時代,到處拿放大鏡檢驗美國公民的政治思想,並用「非美國人」(un-American)來指控政治異議者與社會主義者,完全相同。

他們這些人,自認取得界定「認同台灣」以及「台灣人」的標準,同時也就掌握了指控他人「不愛台」與「非台灣人」的權利。何謂「認同台灣」,永遠「與時偕行」隨他們擺佈,沒有固定的標準,端視當時敵我而定。

例如,在排除了「國籍」做為「台灣人」的標準之後,他們以什麼為標準?
是「省籍」嗎?那為什麼他們可以宣稱陳水扁是第一個台灣民選的總統,李登輝難道是外省人?為什麼謝志偉比蕭萬長更被當成是台灣人?為什麼沈富雄被當作賣台者?

是政治立場堅持反對「一中」嗎?那為什麼謝長廷可以承認「一中憲法」,馬蕭卻不能主張「一中市場」?

是住在台灣、長在台灣,留在這邊打拼,才叫台灣人嗎?那為什麼海外的「台僑」與「華僑」都可以回來投票選總統?為什麼長住在台灣相夫教子的新移民女性,要一再地被包括謝長廷羞辱?退一步來說,為什麼海外歸來特別投綠的人,即使隔天也要回僑居地,卻不會被批評為「不是人」?

其實搞了半天,「台灣人」或「認同台灣」,只有一個真正標準:政治上支持民進黨者,就是台灣人。就好像鹿鼎記裡頭,韋小寶跟俘虜來的俄羅斯大兵賭骰子有贏無輸一樣,因為「按照中國規矩,是中國人贏。中國人的點子大,就算大的贏;中國人的點子小,就算小的贏。」所以呢,要讓「他們」把你當作台灣人,血統、政治主張、居住地的「正確」都不重要,唯一的標準就是「挺民進黨」!

這種「誰是台灣人」的認同遊戲,其實不是國族主義,甚至也不是種族主義,而是包裝在國族/種族主義之下的政治權力運作。他們根本不在乎你是否「認同台灣」或「愛台灣」,他們只是把所有對自己不利的人都叫做「不愛台灣」。

這樣的反民主惡質思維,其實正是民進黨對台灣所造的最大之孽!如張俊雄之流的人,成天拿著這種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話去指控別人、打擊異己。什麼叫做撕裂族群?當這個社會有一大群人,發現自己無論如何不會被政府執政黨當作「台灣人」的時候,他們就開始會憤恨「台灣」這個符號,並對「愛台灣」這個詞感到反胃。當這個社會的另一群人,發現用這個口號去罵人、排擠人,可以得到快感,而且這種作法還會被當權者肯定之際,他們更學會了這種惡質的遊戲。

所以呢,為什麼張俊雄的話比莊國榮更惡質?因為它不只是沒氣質、沒教養、沒水準,它早已蔓延一種敵意邏輯,成為民進黨每次選戰的主軸。他們發現只要一搬出這個遊戲,至少在氣勢上、言詞上就處於不敗之地。馬英九或其他「藍軍」候選人必須努力證明自己是「愛台灣的台灣人」而不得;而民進黨候選人、黨工、助選員的「愛台」則是天經地義不容懷疑。為什麼?回顧一下韋小寶的邏輯吧。

類似的遊戲,以前在國民黨威權時期玩過:凡是「國語」說不標準,或是不那麼認同「黨國教條」(反攻大陸、三民主義統一中國、蔣總統萬歲、台灣應該實施戒嚴、台獨跟共產黨是同路人...)的人,其實都不算是「中國人」!因此可以被下獄、屠殺、驅逐、解聘。現在,國民黨遭到報應,同樣的遊戲換成民進黨政治人物來玩「誰是台灣人」!跟完全不鳥「民主」的國民黨不同的是:他們居然把這種最反民主的遊戲,稱之為台灣「民主」的展現?

這種觀念經由民進黨在一次次選舉中的推廣,教壞了許多台灣人(支持民進黨的「愛台者」),欺負了許多台灣人(因各種原因沒有支持民進黨的「中國人」),而且更羞辱了「台灣」這個詞—認同台灣,變成一個純粹的政治鬥爭!這一次還會有效嗎?還是說,台灣人民會用選票告訴他們,我們不買這一套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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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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