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社論 2011.07.15 解嚴24周年的歷史教訓 今天是台灣解除戒嚴滿24周年,許多人恐怕早已忘了這個日子,年輕一輩更不知戒嚴滋味。解嚴已久,但戒嚴時期究竟有多少人受難,至今連一個可信的統計數字都不可考,第一個政治受難者電子資料庫竟然還是由當年的政治犯建置而成,顯示政府實現「轉型正義」還有待努力。
台灣自民國38年5月20日起,實施長達38年的戒嚴。雖然後期的各項管制略為開放,曾有官員辯護「戒嚴令只實施3%」,但不可諱言,戒嚴的「軍事統治」嚴重剝奪人民的自由和民權,造成不少冤抑。尤其政府擔心人民不服軍法審判而上訴的案件太多,立法院竟在「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中,增列解嚴後不得上訴的規定;直到解嚴後陸續制定「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等,才讓人民有獲得平反或補償的機會。
回首那段嚴苛歲月,之後固然因政府道歉、法律補救,稍微撫平受害者的創痛,但只限於特定案件,且政府多是處於被動受理的角色。有時縱然被害者或遺族極力申請,仍難還原完整的歷史,一般民眾亦無從全面了解真相。
要達成轉型正義,政府有更積極的責任,應以充分人力整合資源,揭露完整真相,以期不再重蹈錯誤。根據媒體披露新聞,政治犯張茂雄發表他花了15年時間,用「兩指神功」敲打出來的戰後政治案件及受難者數位資料庫,等於狠狠甩了政府部門一巴掌。學者吳乃德批評國家檔案「很難使用」,也是真相難以大白的原因之一。
政府對還原歷史太過消極,甚至心態上趨於粉飾太平。例如,先前對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的裝置藝術,被質疑有美化之嫌,因為「人權園區」的目的本來就是要呈現當年關人監獄的殘酷樣貌,以警示後世勿重蹈覆轍,這才是「還原真相」的意義。
「不能從歷史中記取教訓的民族,永遠會被歷史教訓」。解嚴已24年,人民要的是真相,不是被掩飾或被美化的歷史,政府對此「轉型正義」的任務應深自檢討才是。
【2011/07/15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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