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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05:20:41瀏覽614|回應3|推薦24 | |
如果遺忘一個人可以得到平靜,記得一個人只是痛苦,那我願意,但是遺忘是容易的嗎?平靜的幸福又豈是垂手可得的呢? 如果忘了他就可以忘了痛、忘了哀傷,我願意選擇讓他永遠的消失在我的記憶中,就當他從來沒有出現過,但是如果忘記是那麼容易的事情,那世界上怎麼會有失去的痛苦呢? 既然是曾經付出生命的相愛過,就算時間可以沖淡回憶,屬於我的他的影子卻只會更深更深的烙印在我的心中而已,雖然日子是一個人過著,但是默默的背負著他的影子卻是比背著2個、3個人還要沉重的多的多啊﹗ 想要刻意的遺忘卻是更強烈的思念,或許我該放任他在我心目中游走,那我是不是會輕鬆很多呢? 不必急著要他離開,也不避勉強自己忘記,愛一個人、思念一個人都沒有錯。 不勉強,也許反而容易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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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