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chinanews/20110222/18042246244.html這是新浪網上的一篇報導:「美國為何遲遲不對“排華法”道歉? 華媒析三大原因」 「排華法」是美國歷史上以法律的形式公然進行種族歧視的唯一案例。然而,美國至今不道歉。美國政府曾向日本人道歉,向黑人道歉,向印地安人道歉,向夏威夷土著道歉,但就不是向華人道歉。為什麼?這篇文章舉出了一些原因。其中第三點最有趣。文章說:
第三個原因是,華人普遍缺少爭取自身權利的努力。很多華人第二代,對“排華法案”的歷史沒有多少認識,在過去幾十年,很少華人會提及這段對華人祖輩不公正的歷史。華人傳統陋習,如耽於內耗、一盤散沙、疏於抗爭等,也是重要原因。當年日裔美國人從集中營放出來後,就在民權團體的支持下,通過各種渠道,向國會施壓要求道歉,才得到後來的道歉賠償結果。非裔美國人也是如此,夏威夷土著和印第安土著,爭取自身權益的努力一直延續至今。事實證明,如果不去爭取,道歉永遠不會來臨。
看到了吧!原來美國人的「正義」是要你去爭的,你去爭,他受到壓力,於是「正義」出來了。但在中國人的眼裡,這叫「正義」嗎?不是發自內心的道歉算是道歉嗎?討價還價出來的道歉,與生意上有的討價還價有什麼不同?「爭(蒸)出來的不香」,「君子無所爭」,古有名訓。你可以說「古訓」不合時宜,(不合美國人的時宜),但不能說它沒有道理。因為很明顯,爭出來的,就不是誠心的。
「你不狠狠的教訓他,他就不會知道好歹。」這是暴力邏輯。恐怕在「正義」的外衣下,美國人信奉的,正是這樣的暴力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