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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02:04:44瀏覽1193|回應0|推薦4 | |
因著「人民的名義」而走紅的「達康書記」,在劇裡不講人情的作風,被他太太歐陽菁指責為「過於自私」。那麼,這種「只重個人名聲,不照顧親人」的作風,是否真的可以被稱為「自私」? 照理,達康書記的不講人情,應該是「不徇私」,剛好是「大公無私」才對啊!怎麼會被解為自私?但總有人批評:「你這只顧個人名聲的心態,只知想著自己的官位與前途,難道不也是一種自私?」如果此說可以成立,那徇私與不徇私,豈不都成了「自私」?那怎麼才算是不自私呢? 我想我們先不談「是否自私」,而該先談「是否枉法」。自私不自私,是個人道德問題,但違不違法,或有無違背法律的精神(玩法),則是基本的公務員的倫理問題。如果「照顧親人」是違法或玩法的,違背的公平原則,那就一定是不對的,就不必再問背後的心態是否自私。公務員的第一原則是「守法」,權力是因職務而有,違法濫權或行使權力不公,那就是枉法瀆職,違背基本的工作倫理,就一定是不對的。此時硬要扯「自私」的問題,其實是混淆視聽,淆亂是非,轉移焦點,打迷糊仗。 所以,我們先把問題的層次釐清。達康書記遵法守紀,守住為官的底線。這一點沒有問題,無可指摘。 接下來,進一步問,就心態而言,這是不是一種自私? 好,那就退一步說,單就這「想著自己的官位與前途」的心態而言,總不能說不是自私了吧?對,這的確是一種功利心態,也就是私心。但問題是,孔子亦曾說過,「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下一句是:「如不可求,從吾所好。」)計算功利,是人生在現實上很難免除的問題。所以,客觀來說,功利心態並沒有不對;若說不對,是以「功利」凌駕於道義,以功利為根本,才是不對。換言之,人生於世,很難不為己之生存而謀畫,於是多少有點私心。問題在於私心不能凌駕於公心,私心不能為主幹。罵人自私,其真實的意義,是在指摘人「以私害公」、「私而不公」,而非單論其私心本身。 孔子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孔子從不否定人之求富貴的私心,而只是提醒「合不合道」,不合道,則不可取。此即「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齊宣王也跟孟子說,他有「好色」、「好貨」(貪財)的毛病。孟子也沒有說好色好貨不好,而是要他「與民同之」。就是推已及人,讓百姓「內無怨女、外無曠夫」,且得到基本生存溫飽的保障。 可見,依孔孟之教,追救富貴的私心不必否定,重要的是不能「以私害公」。論語裡說「政者正也」,為政者必須公正,不搞陰謀,不陽奉陰違,則在「為人民服務」的同時,也追求個人的晉升,並沒有什麼可議之處。 既然追求個人晉陞無可非議,那愛惜羽毛,重視個人名譽,就更應當沒有問題了。但是,我們仍可聽到許多這樣的指責,例如:「你根本不愛我,你只是把我當作你實現所謂『愛情理想』的工具。」「你所謂的關心,只是想博得別人說你是個『好爸爸』的美名。」「你什麼都不要,就是要『名』,根本是假清高。」之類的。這些批評,其實只有在特定條件下才能成立。在什麼條件呢?就是「名實不副」的情況下,批評才能成立。換言之,這些批評,其實是在批評「虛有其名」、「沽名釣譽」。也就是說,是批評假的名譽,批評只重表面不重實質的「名不副實」的情況。 本來,所謂名譽,是「實至而名歸」的,它本身似不該成為一個追求的對象。所謂「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老老實實做人做事,自然有好口碑,好名聲。但是,以名譽作為一個鼓勵人做實事的誘耳,似也並無不可。自古至今,從國家到私人機構,各種大大小小的獎勵機制,不都是這麼做的嗎?只要不本末倒置就好。愛惜羽毛,無可厚非。 由此看來,達康書記並無可批評之處;說他「太自私」,其實是一種詭辯。 當然,從道德境界來說,達康書記的「不以私害公」、「想要有好名聲」,大概還不是最高的,比不上焦裕祿、孔繁森、雷鋒等人的「公而忘私」、「捨己為公」之精神。但我們今天需要的是公私分明,認真做事的好官,而不必要官員都要是道德楷模。官員也是人,與其要求官員,不如勉勵自己;「道德」本來就是自我要求,而非是用來要求別人的。 最後,孔子作為中國的聖人,道德境界當然比較高。孔子固然不反對人追求富貴,但他老人家也說過:「君子謀道不謀食。耕也,餒在其中矣;學也,祿在其中矣。君子憂道不憂貧。」意思是說:「一個人只要管所做所為對不對就好,實在不必去管能不能升官或出名。老想著升官出名什麼的,最後可能落空;老老實實做該做的事,則該有的名譽、地位也總是會有的。一個有智慧的人,應當在意自己的行事以及社會上的種種規矩合不合乎道義,而不必管自己到底能得到什麼。」這當然是比較高的人生境界,是比較深刻的人生智慧,就留給「達康書記」們去參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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