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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事件
2012/02/12 18:21:55瀏覽1059|回應0|推薦36


友寄的暴行固然可惡,但更可惡的是那個惡魔的聲音,經紀公司的惡意包裝和媒體秃鷹的見獵心喜,模糊了公義的真理。

昨天看了一部新的偶像劇,有一幕是傲慢的女主角穿著婚紗搭了計程車,她要走的路線司機告訴她會塞車,她執意要司機走,並要求司機開快點,結果塞車了,在車陣中女主角下了車,司機要她付錢,她大手一揮說:你擔誤了我的婚禮,還要跟我收車錢,誰理你呀?

大家有沒有想到什麼樣的情境?在劇情裡,在媒體的包裝之下,那些公主,依然過著公主般的生活,難到看的人,不會憧憬那樣的生活嗎?是什麼力量讓我們的社會變的如此,不就是這樣的媒體傳遞的道德觀,讓許多人變得無知與墮落,所以,該躂筏的是這股邪惡的力量啊!

當大家不斷的反xx,反誰誰誰的同時,其實只是發洩長期被媒體強壓洗腦霸凌的情緒,我承認一開始我非常的不滿ma開記者會的傲慢,但試問,是誰給了他們傲慢的機會與權力?社會態度決定了這些人的去留與罰則,但這件事,真正該檢討的事呢?

政論節目訪問友寄,是在訪問還是公審?媒體逾越了本份,煽風點火的讓問題延燒,探討問題只在個人而忽略了問題本身,當事人願意和解給做錯事的人機會,媒體卻不斷的將當事人往火裡推,好嚴苛的標準呀!這些人做錯了就做錯了,社會態度與司法會還給受害者公道,該檢討的是媒體傳播的價值觀,警政司法機關的選擇性辦案卻鮮少被提及。

換個角度看,或許我們可以說,幸好受害司機遇上的是ma幫,所以社會態度讓這四人與司法還受害司機一個公道;但如果,遇上的不是ma幫,而只是不良少年或混混,或是一般惡霸,他能得到支援、得到公道嗎?社會上絶大多數的受害者只能打落牙齒和血吞,弱勢者只能和解甚或賠償才能了事,有些甚至賠了性命還無處申冤。

所以,這事件不能當個案處理,要當公案通則,要檢討媒體傳播的價值,要警政司法給人民公道,要社會價值還人民義理,這才會是有法治,有自由的民主國家,可以讓我們安和樂利生活的社會環境。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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