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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15:46:21瀏覽2045|回應1|推薦34 | |||||||||||||||||||||||||||
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序 部長吳清基 http://www.gender.edu.tw/news/news.asp?keyid=258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民國93年 本白皮書之規劃,主要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宗旨「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並參照《憲法》第7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教育基本法》、《婦女政策綱領》及《婦女教育政策白皮書》等法令政策規劃之。其架構依組織與制度、資源與空間、課程與教學、教育人員、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及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6個面向分析檢視性別平等教育之現況及困境,據以建議改善方法及時程表。為協助相關人員整體瞭解本白皮書之政策精旨與時程建議,特將各章節內容,編製「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摘要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啟動時程表」附於每一章最後,彙整各章摘要表及啟動時程表。 本白皮書於編擬過程中,除召開多次包括整體請益諮詢會議、主題諮詢會議等外,特於北、中、南3區分別諮詢相關學者專家、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代表,並依架構篇章分別以書面向多位學者專家諮詢,據以調整本白皮書內容使更為具體可行。全文近5萬字,為中央與地方政府及各級學校規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之重要參據。 本白皮書能順利規劃並完成,首先要感謝世新大學羅燦煐教授接受本部委託研擬草案,並向團隊成員 摘自--http://www.gender.edu.tw/upload/news/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 願景與理念 –摘錄 一、願景 (一)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二)建立民主、平等、正義及友善之教育環境,培養具性別平等意識與實踐能力之公民。 (三)構築安全友善之生活環境,建立追求社會正義及自由民主之公民社會。 二、理念 本白皮書依據《性平法》,以學校為主體,並擴及家庭和社會;以人為核心,以教育為手段,回歸教學與課程;並以事件處理和輔導矯正為救濟。各級政府及學校應在健全組織之運作下,提供充沛資源與人力,協助達成目標。 (一)組織與制度 健全周延的組織和行政是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的堅實骨架,而組織是否運作順暢、行政是否具有效率和活力,必須仰賴其間所有相關人士的能力和熱力。本章以建構各級政府與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稱性平會)之組織與行政運作機制,提升所有人士的性別平等素養與知能,並整合各相關法令,加強橫向與縱向之連結,以發揮綜效為目標。 (二)資源與空間 資源與空間是支撐性別平等教育的基礎建設。從性別主流化的觀點而言,資源除了經費之外,還包括人力、時間、空間、資訊等面向;除了考量其額度與數量之外,還須考量各面向之分配與運用效果是否符合性別平等原則。校園空間屬於特殊形式資源之一,其間之安全、健康等基本議題均與性別平等教育息息相關。本章旨在充實並整合各種資源,提升校園之安全及友善程度,使學校發揮最大之性別平等教育功效。 (三)課程與教學 課程是性別平等教育的實質內容,亦為達成教育目標的具體策略與手段,更是教學時師生互動的重要媒介。因此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健全發展實為性別平等教育發展之基礎工程。近程目標在於積極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與教學研究,建立各級學校具體、周延、可行且統整之教育目標與課程系統,以及教材之核心 概念,並應積極、持續促進中小學課程之法制化與教育評鑑機制。長程目標則是在建置專責單位的基礎上,促使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發展成為常態,在合理的資源與制度的保障下,使其能在創意、多元、彈性的機制運作下,永續發展,適應社會變遷。 (四)教育人員 教育人員涵蓋教育行政人員與教師,在全球化與少子化之衝擊下,教育人員素質之提昇應有結構性之改變。在職進修與知識管理的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將成為提升教育人員素質之主流。因此營造一個開放、多元而接納的友善校園文化,並建立足以激發教師自我進步與熱忱的機制,實為性別平等教育人員水準提升之重要關鍵。近程目標在規劃有系統且完整之在職進修,積極提升在職教育人員之性別平等意識與素質,除提供系統化且能符合需求之研習課程外,並重視教師之自我進修知能培養及資源與機會之提供,同時落實相關研習評鑑及人員考核與升遷制度之配合。長程目標則為檢修相關法令,以促進教育人員任用、培育或儲備制度之建立。 (五)校園性別事件防治 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旨在透過教育宣導、介入處理及追蹤評鑑等三級防治策略,由個人而學校而社會,達成下列目標:提升社會成員個人之身體與性自主知能,並培養相互理解及彼此尊重之性別民主素養;賦權學校及社區成員之防治知能,建立防治社區之概念與實踐;構築安全友善之生活環境,建立追求性別正義及個人尊嚴之公民社會。 (六)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教育是全面而連貫的,家庭、學校和社會之關係密不可分。性別平等教育的推動亦不例外,以學校為基礎,擴及家庭和社會,才能收整體之效。並以扎根家庭教育,落實終身學習,偕同學校體系促進學生適性發展,培養現代公民之性別平等素養與行動力為目標。具體作為包括各級家長會和社教機構切實連結與整合相關資源與人力,以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並鼓勵媒體善盡社會教育角色,積極宣廣性別平等觀念。 課程與教學 一、現況檢視 (一)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設計與實施 1997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諮議報告書,將性別平等教育列為教育改革項目;同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公布,各級中小學依法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1998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研議將兩性教育議題納入課程綱要,並於2001年公告實施;2004年,《性平法》公告實施,其中訂有「課程與教學」之專章(第三章),2005年,將「兩性教育」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始在正式中小學教育體制中逐漸受到重視,並進行教學。部分大專校院亦隨之相繼成立性別研究室(中心)、性別研究所等,顯示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逐漸受到校園的重視。《性平法》的公布實施,除了反應國際性別主流化思潮,更回應台灣社會上性別多元現象。期能引發社會大眾對性別議題的覺知、信念與行動,並且教導學生探究多元文化社會中的性別議題,學習瞭解並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獨特性,從而包容、尊重與關懷其他性別少數族群。2006年,原有九年一貫課程之「兩性教育」亦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除釐清性別平等教育能力指標之內涵,進而解讀能力指標重點意涵與發展教學示例,期能提供教科書編輯者及各級中小學教師進行轉化式課程發展時參考。除羅列國中小學生應學習的主要概念與次要概念,以建構性別平等教育整全的課程架構之外,並試圖從知識概念連結後期中等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的能力指標做有效銜接,建構十二年一貫的課程系統。然深究目前實施的現況,可發現性別平等教育在中小學之實施常僅流於形式上的作法,並未能完全落實其實質的效果,而大專校院之相關研究與教學仍未見積極擴展,性別友善校園文化營造常見困難。性別偏見、性別歧視與性別刻板印象,仍充滿校園文化與課程教學中。 (二)性別平等教育之執行單位與教材主題 目前《性平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每學期或每學年至少進行「四小時」性別相關課程,而《家庭教育法》第2條所定家庭教育範圍包括「兩性教育」,同法第12條亦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或活動,此等相關內容與「九年一貫課程」性別議題之能力指標等,造成課程之教材重覆與實施時間難覓的現況,也常發生課程間無法聯繫的情形。加以管理單位於中央政府有內政部與本部之分,於學校有學務處、輔導室、教務處等不同單位負責,課程評鑑時亦分別由不同單位辦理,因此所呈現之內容與方向差異頗大。此外,相關教材內容研究不足,亦無系統規劃,偶爾委託承辦單位編輯,或要求學校教師自行編纂,因此缺乏專業社群之對話與討論,致使教材概念系統紊亂、無法統整,教學品質參差不齊。 進一步檢視課程內容,發現以下幾項值得關注之問題。自《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平法》公布後,校園性別事件相繼浮出枱面,在媒體大肆渲染下,加上相關人員對《性平法》之精神與內涵了解不足,法案宣導多停留在以「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為主,忽略教育面向之預防與推展。多數學校無論在教師進修或課程教學也只關注性騷擾或性侵害犯罪防治,而其內容亦侷限在弱勢者受到侵害的預防,忽略積極面之輔導與教育、以及性別多元的關懷。 同時,性別平等教育常被窄化為只要尊重、和諧即可,甚至認為性別平等教育就是性教育或是兩性交往、婚姻諮商與家庭和諧之議題,因此常被安排在親職教育、家政與公民科之教學,部分教師往往以家庭傳統倫理課程內容作為性別平等教育之內涵。 具體建議 (一)初級預防策略:以教育宣導為主 1. 提供相關經費及人力資源,協助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建立多元教育宣導模式,提升學校整體作為防治社區之功能。針對學校成員及家長之預防教育,應強調:多元文化素養及性別平等意識、人際互動敏感度及對他人身體及性自主之尊重、身體╱性自主意識、風險意識及自我防衛效能。相關處理人員之儲訓教育內容,應涵蓋:辨識校園性別事件之敏感度及專業知能、輔導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當事人之專業知能、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專業知能、及橫向分工之行政協調效能。地方政府及學校之初級預防措施,應涵蓋:依據《性平法》之精神,檢視修改相關學則及辦法;建立事件處理與預防教育之雙向回饋機制;開設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相關課程或融入現有課程(大專校院可納入通識課程中,中小學採融入課程教學)。 2. 研發相關課程:針對學生不同身心發展階段與狀態,及多元文化背景,研發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相關課程、教學與教材;擴展校園性別事件防治之視野,含括性別歧視、性少數歧視、性╱性別霸凌等事件之預防教育。 3.建立校園性別事件預防教育人才庫,協助相關預防教育之課程研發及教育宣導。 (二)二級防治策略:以提升介入處理效能為主 1. 研發相關機制或制定相關辦法,協助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以外之校園性別事件,提升學校於處理過程中對校內外相關資源之整合及協調知能。建立跨部會的整合機制,以保護處理人員之人身安全及工作權益。並實質獎勵參與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之成員。針對校園性別事件之差異性,建立符合比例原則,且能關照當事人身心發展及文化差異之多元化處理模式,如:事件處理及懲處方式之多元化(如:針對未成年之行為人,應著重教育輔導),校際通報之彈性化(如:通報內容應涵蓋行為人的教育輔導成效)。 2. 提供相關經費及人力資源,協助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早期辨識並有效因應校園性別事件,提供事件當事人及時且適當之行政協助與專業服務。應兼顧事件性質及當事人需求之前提下,啟動符合比例原則之處理機制,並確保當事雙方在處理歷程中之人身安全及相關權益(如:受教權、工作權及隱私權等)。 3. 培訓相關人才,並建立人才庫,積極儲備各級學校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相關專業人員。定期進行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之在職進修,並建立獎勵措施及退場機制。另行建立相關專業人才庫:如:校園性別事件處理之諮詢服務、輔導諮商及再犯防治教育等人才庫。 (三)三級防治策略:以追蹤評鑑為主 1. 提供相關經費及人力資源,協助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落實校園性別事件受害人之後續協助及加害人之教育輔導。維護事件當事雙方後續人身安全及受教權益,並確保處理程序之合法性及處理結果之公正性。 2.建立評鑑指標及制度,提升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校園性別事件之處理效能,評鑑主題含括:辨識、因應及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績效;整合相關資源及橫向行政協調之能力;對當事雙方後續協助及教育與獎勵學校成員參與調查處理之績效;建立事件處理及預防教育相互回饋與落實校園作為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社區之績效。
高雄市立HCHS 98學年上學期 --性別平等教育工作執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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