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年輕時的我也還不知道
2006/01/17 22:08:09瀏覽2317|回應13|推薦44
年輕時的我也還不知道,有更多的人,認為結了婚必定天長地久 

歷經社會洗禮,臺灣法律塑造出來的「特殊婚姻關係」實在令人吃驚不已。婚姻法將人的尊嚴與需求放到底層,使得「拒絕離婚」變成保護「想離婚的一方」、懲罰「不想離婚的一方」的利器。不幸的是,想不想離婚,與是否是婚姻中的弱勢或犯規的一方,根本無關 

臺灣的法律規定,只有當對方外遇被抓、患有不治之惡疾等等慘事,才能順利離婚成功。這豈不是逼迫兩人,到撕破臉了才能分手?法律要求人滿20歲就應負擔民法的「成人」刑責,卻不讓已經成年的你我有面對人生「選擇錯誤」的機會。所有的違約都可以找到對應罰則,為什麼「終身履約」的婚姻卻不能只是處理違約、沒有退路?

幸而層出不窮的賓館八卦事件,雖考驗著現代女性(男性) 的隱忍功夫,也讓人看到可能面對的醜惡,更了解,再多的狗仔,都防止不了「註定會發生的事」! 

網路聊天室與交友俱樂部出現後,「出軌可能性」從四面八方湧入,兩性互信何以為繼?我們因此更加戰戰兢兢。然而我相信這不是「第三者」或「網路」的問題,而是生活真實的面貌。珍惜兩人關係的,自然自行約束,而那留不住的心,出走只是遲早的事。 

此外,我們可能還要學習,硬要留住不在乎兩人關係的對方,是把自己的人生甚至下一代的人生,當作賭注。

願你們都感到幸福!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bertineproust&aid=153510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梅花居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東西方文化背景不同
2006/01/28 23:35

東方人認為:有什麼大不了的,何必離婚?

西方人認為:離就離婚,有什麼大不了的?


■♀醫楊曉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ow about this?
2006/01/21 20:19

"He's remarrying her for his money."



■♀醫楊曉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Dear酷媽&了客
2006/01/21 20:13
哈哈, 我會努力往這方向研究

■♀醫楊曉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Dear 月橘:
2006/01/21 20:12

Dear 月橘:

我期待當有一方想要退出時, 能夠被尊重; 當有一方感覺被欺凌或失去安全時, 能夠被保護, 在臺灣婚姻法上, 議題沒有從"人的尊嚴"作發點(如美國分居六個月可以申請離婚), 既尊重人因現況改變而作的決定, 又給予適度的思考期, 杜絕衝動的可能性, 比起一定要傷單(吵到動手)等狀況, 應該人性些罷...

聽你之言,妳弟弟夫妻的確很努力的, 我舉的例子只是那些悲慘的, 當然要為彼此體諒成熟分手的前夫妻們給予熱烈掌聲



了客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哈哈....
2006/01/20 18:02

哈哈....

I like it..!!



123酷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妳換上漫畫?
2006/01/20 03:03
酷媽看到妳這漫畫
哈哈大笑~

七月,一片金紅豔豔。

月橘‧阿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寫錯了
2006/01/19 21:02
家弟是育有一女二子。
阿那的緩慢發聲與喃喃低語

月橘‧阿那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和平離婚吧!
2006/01/19 21:01

家弟與妻二度結婚二度離婚,育有一女三子。

就我們的觀察,夫妻二人的暴力,沒有絕對的是與非。

當他們選擇離婚時,沒有人阻止,身為父母親及兄弟姊妹的家人,只有一個共識,就是協力照顧這三個孩子成長。

家弟對於生命或許負面思想多於正面思考,但面對家人無私地照顧他的兒女,我深信他內心是充滿感激的。

家人對於孩子的媽媽,也無所限制,可以自如來去,探望孩子,親子關係是無法斷絕的,只要是真心愛子女,實無須將大人世界的愛恨情仇波及純真的小孩。


阿那的緩慢發聲與喃喃低語

■♀醫楊曉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還好
2006/01/18 12:36

友人事件都已過去, 有的選擇自由去唸書(其實是被迫放棄孩子), 有的求救後決定繼續在婚姻中觀望, 更有努力爭取終究能自力更生的例子

不是歧視男生, 我比較知道女性的真實例子



123酷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種情形我知道
2006/01/18 10:34
老公當然有故意刁難的意思
孩子監護權的問題更麻煩
在美國通常是判給母親
因為大多數母親都未就業
有時間照顧孩子
但是父親就要固定支付贍養費
而且還不能隨時見到小孩
台灣的男人除了不爽付錢
可能還牽涉到孩子從父姓的尊嚴問題
對感情更是不懂得善後處理
當然也有可能另有內情
家務事常是外人難斷

其實妳的友人真想離婚
建議她先爭錢
否則寧可什麼都不要而換求自由身
至於孩子
等他們長大自會來找媽媽
就看她要什麼又能犧牲什麼

七月,一片金紅豔豔。
頁/共 2 頁  回應文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