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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水思源:生逢亂世的祖先
2012/05/22 16:55:48瀏覽1406|回應1|推薦3
一、定義:
1. 倒房:
 a. 民俗上,以祖先沒有親生子嗣為準,無論他/她有無領養子女,所以有的天線族會形容成祖先倒房。
 b. 法律上是以監護權為準--民法第一○八四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之權利義務。」
 c. 最佳方式是,對我們有生育、養育、教育之恩的長輩,一律盡孝道。他們往生之後一律視同祖先。 
2. 多姓氏祖先:
 a. 祖先對我們有養育之恩,我們卻不一定是該祖先的親生子女和後代,可能是該祖先再娶、再嫁的子女或收養子女的後代。所以有的天線族形容成祖先和我們的姓氏有多個。
 b. 法律上誰對我們有監護權,不論是生身父母或義父母,就是我們的父母。
 c. 最佳方式是,同上一條。 
3. 嬰靈:
 大藏經查不到"嬰靈",當成祖先即可。大約1970年前後才出現"嬰靈"這名詞,嬰靈之說與正信的佛教信仰無關,請參考:嬰靈作祟之說有根據嗎?詳細閱讀第一章各節。不論任何年紀死亡的親人、胎兒,都是亡魂,都可以誦持第一階段法門一引渡。
 a. 民俗上定義很混亂。一說是未滿16歲就往生;一說是未滿20歲就往生;另有一說法是懷胎到12歲以下兒童往生才算數。
 b. 法律認定12歲以下是兒童,12~18歲是少年。18歲以上有刑事責任能力,20歲以上是成年人。
 c. 最佳方式是,從懷孕21天起的胎兒(該靈魂與生父母的親屬關係確定;第28天起,六根出生、六識入胎)到老年人之間的任何狀況之下往生的親人,一律視同祖先。
二、渡盡各姓氏歷代祖先的方法:
  不是無疾而終的人,都是痛苦往生,而此痛苦會一直停留在亡魂的六根、六識裡,末學在肉眼看不見的亡魂有寫出原因。第一階段法門一這篇就是為了救拔這群痛苦的餓鬼道眾生而寫。
三、沒有人願意生逢亂世:
  只要政治不清廉,被惡人所害,或是遭遇戰爭而逃難、傷亡,一般人就會認為自己生在亂世。
  遇到亂世是不得已的,是痛苦的。只有一心向道的人才會無視自己的痛苦,把別人的痛苦放在心裡,力圖解決之道--佛陀和他的道心堅定的各代四眾弟子就是如此。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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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anchen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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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2012/06/21 11:46
Dear Alan 大,

當靈魂投入 母親子宮內的受精卵的時候 , 他還保有他之前所有的意識直到出生嗎 ?
他有可能離開母親的受精卵一會兒嗎? 上一次看Mikaela的文章, 他還有說 , 有兩個
靈停在他那裡 , 還說本來要當他兒子 .
另外 ,以前人在有身孕時, 如果要搬動任何家具,
都要拿一隻綁紅帶的掃帚去拍打要處理的區域 , 並且跟胎神說 , 不要停留在那裡.
持戒!一起來持戒!演博居士(alansu90) 於 2012-06-22 12:08 回覆:

1. 一般來說是沒有。但是我看過一篇報導,有一個嬰兒出生時沒有哭聲,而是像對著無形中的人物用某種語言聊天,當她發現產房的醫生護士滿臉驚訝時,隨即恢復成啼哭的嬰兒。

2. 靈魂是否暫時離開母胎,應該是不行,因為五官成形的時候,靈魂已經在胚胎中,六根和胚胎連在一起了。

3. 用綁紅帶的掃帚拍打要掃的地方,應該只是習俗。這習俗讓打掃時美美的,應該ok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