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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掌‧找愛(03)
2006/10/05 16:13:45瀏覽972|回應5|推薦7

  季嵐愣著。

  從麗和小雪凝視著自己的目光中,讀得出兩人惡作劇似的期許,她也認為達到這樣的目標應該不會太難,可是,愛情這件事情能兒戲似地打賭嗎?

  嘆口氣,季嵐眼光焦聚一下子變到遙遠的彼方,開口:「妳們還記得小溫嗎?」

  「小溫?」麗詫異地複述。

  小雪似乎想起來了,回答:「大學時,半夜在女生宿舍門口對妳唱情歌的那個?」

  「哈,我想起來了,」麗笑道:「記得妳氣得兩個禮拜不理他,是因為他害妳很尷尬吧?」

  「我倒覺得重點是,」小雪沈吟著:「那天妳根本沒有在宿舍,所以沒有被感動到。」

  「不,」季嵐搖搖頭,「事情鬧大以後,他告訴我,唱情歌的原因是和同學打賭,所以不在乎我有沒有聽到,這表示『唱情歌』變成『勇氣與愛』的證明,『我』只是這個賭約的附屬品,他想表達的對象並不是我,而是『賭約』。」

  麗和小雪兩人異口同聲的說:「不懂。」

  「簡單來講,」季嵐解釋著:「就是感情如果拿來打賭,就變質、不再是愛情了。」

  聽完季嵐對「小溫事件」做的註腳,麗和小雪相望一眼,彷彿可以看到雙方眼中的無奈,不知該怎麼回應,直到隔壁桌的老同學將煙點起,裊裊的白霧飄上酒吧咖啡色的天花板時,麗才歎道:

  「妳想得太複雜了,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賭約只是促使笨男人提起勇氣的一種方式而已。」

  小雪倒是想到另一個方向:「妳是因為這樣才討厭小溫的?」

  「沒有啊!」季嵐還記得小溫那種熱情滿滿、亂衝動一把的有趣個性,「我從來沒有討厭過他,只是把他當朋友那樣的欣賞而已。」

  小雪做出評論:「妳太挑了。」

  「雖然我也覺得小溫配不上妳啦,」麗應著:「不過,我得給妳忠告:不能把感覺放在最前面。」

  「愛情本來就是很感覺的東西啊!」小雪頂回麗。

  「別傻了,」麗摸摸自己的戒指,反對道:「麵包絕對比愛情重要!」

  「妳這樣才不對!」

  ……

  接下來的同學會變成「愛情與麵包何者重要」的辯論會,而原本爭議的中心──季嵐,早就因為忍受不了臭煙味的瀰漫而藉著「睡覺時候到了」離開。

  然而,離開爭論不代表心境就因此平靜,那未曾確定的賭約竟像小石頭似地落在心湖中,激起陣陣漣漪,逐漸擴大成波瀾,讓剛過完二27歲生日的季嵐開始替自己的「未來婚姻」做打算。

  於是,她開始計畫。

  首先,列出「必要條件」。

  高齡產婦的界線是34歲,她會想生小孩,所以不能超過這個年紀,但也不能「剛剛好三十四」,所以,往前推兩年,32歲。

  再來,結婚後不可以立刻生小孩,至少要兩年來確認雙方是否真的適合,省得結婚後有小孩不好離婚,因此,要再往前推變成30歲。

  可是,人不能一認識就結婚啊!季嵐深信自己是「慢熟」的人,絕對要認識久一點才能將人看透,所以,交往期至少要兩年,也就是28歲就應該要認識「另一半」了!

  想到這裡,她忽然發現,自己竟然只剩下一年的光陰來交男朋友!

  天哪!

  瞪著紙上胡亂塗鴉的28歲,季嵐忽然覺得心慌意亂,過了純純的二十七個年頭後,居然要在短短的一年內找個男人當結婚對象,這可能嗎?

  可是,如果不在二十八歲前認識男人,就沒有足夠的時間作「婚前交往」,也沒有時間「預防離婚」以及做「非高齡產婦」……

  一咬牙,握拳頭,季嵐在心中發誓,她要在一年內找到男朋友,不然,就乾脆終身不結婚,獻身於偉大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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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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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啊──
2006/10/11 08:11

哈哈,看來麻吉是「少見多怪」型的XD

你講的那個照我看不算「寫作手法」,只是「故事架構(結構)」。

「寫作手法」有對話法、白描(平鋪直述)法、譬喻(隱喻暗喻)法等等,而「故事架構」則有單主線故事、雙主線、網狀結構、塊狀結構等。

至於你說的那篇心得我有看到,是用悄悄話留的吧?用悄悄話留的東西你只能登入後才能看到喔,否則就不叫「悄悄」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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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唷
2006/10/09 11:21

上禮拜看了仙人掌‧找愛第一篇,有回了一篇心得不知小希有看到?

那篇字數很多,不過沒超過2000個字,發出去時也沒被系統洗掉,我是發在訪客簿,用悄悄話,可是不知為何那篇隔天就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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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09 11:15

麗跟小雪的我覺得還好,可能因為他們的愛情觀在電視劇或現實生活中都很多這種人所以習慣了。

小希關於上面問的那個我是想問如果要用寫作手法來稱呼的話要叫什麼?(XX法?)


葉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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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2006/10/09 09:16
 辛苦了,看到麻吉的親身經歷,替你默哀三十秒XD

人會不會因為好面子而賭是一回事,而角色的愛情觀奇不奇怪又是另一回事。

你覺得季嵐的愛情觀很奇怪,那麼麗的呢?小雪的呢?為了錢可以不在乎感情,自古以來許多政治婚姻都是這樣,這樣奇不奇怪?為了愛情可以不管生活,溫莎公爵、李後主為美人犧牲江山,這樣奇不奇怪?

談到愛情,這個非理性的東西,很多就是很奇怪哩!^^

最後麻吉問的那個,我稱為「雙主線故事」。這種故事不好寫,很容易讓其一條線成「廢線」或是「不受歡迎、想跳過去的線」,畢竟小說不是電玩,不能讓讀者「兩邊都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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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小溫講句話
2006/10/06 04:41

主角的愛情觀好奇怪,替那個「小溫」不平一下,應該沒幾個男人會以自己可以被當成賭注的東西、事情,主動去拿來當自己的賭注跟別人立賭約,這地方我認為拿我當兵喝酒的經驗來比喻滿貼切。

酒,是我喝過一次就發誓從此不碰的東西,喝酒對我來說只有害而完全無利可圖,我本身體質也不適合喝酒,喝了酒會頭痛到隔天晚上才好,還每喝必吐。

可直到退伍前才知道自己發的誓有多可笑,這誓對個面臨退伍的人來說根本毫無意義。

在請吃退伍餐之前,那天是假日,我本來打算吃完之後接著繼續去網咖泡,於是準備從網咖去吃飯之前,先跟店員訂了台,請他幫我留,因為跟店員小熟,也在這時小聊了兩句,我跟他說我要去請吃退伍,他還再三問我「確定還會回來嗎」,我當時想,反正到時大家灌我酒我堅持不喝誰能拿我怎樣。於是很肯定的跟他做了確定,請他幫我留台子。

一直到吃飯時,大家都還是平常那樣嬉笑打鬧,場面甚是歡喜,這畫面持續到老闆把酒抱到餐桌上。

不知是我的幻覺還是真有其事,我感覺除了我們4個待退的以外表情全變了,每個都變得從未見過的面目可憎。

而我們幾個待退呢,更是每個都把目光刻意移開桌上那箱參雜高梁與台啤的雜酒,有人還拼命想轉移話題,可是兩邊各懷鬼胎,誰不知道對方在想什麼呢?

我只想說,男人在很多場合中,一些自己的堅持,誓言都是多餘而沒意義的,而且根本由不得你說不,雖然那些場合大部分也都是男人自己營造出來的氣氛。

一如前例,我那天回去也是被扶回去的,回去一樣邊睡邊吐+頭痛,還一邊抱怨為何這麼命苦﹝聽學弟說的,我不記得那時說過啥了﹞。

搞不懂酒這種東西為何有人愛喝呢,我真是痛恨至極。

不過上面都是用來比喻主角的「賭約」,有些東西真的是身不由己而不是真有人拿那來當賭注,我之前也被拿這種事逼過整過,不過不是唱情歌,而是更惡劣的~"~

小希,問一下喔,如果有部小說,故事進行的方式是以兩個主角分開進行,例如第一章是主角甲,第二章是主角乙,這種文章的手法叫什麼法呢?﹝例如漸進法,平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