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0/05 16:13:45瀏覽972|回應5|推薦7 | |
季嵐愣著。 從麗和小雪凝視著自己的目光中,讀得出兩人惡作劇似的期許,她也認為達到這樣的目標應該不會太難,可是,愛情這件事情能兒戲似地打賭嗎? 嘆口氣,季嵐眼光焦聚一下子變到遙遠的彼方,開口:「妳們還記得小溫嗎?」 「小溫?」麗詫異地複述。 小雪似乎想起來了,回答:「大學時,半夜在女生宿舍門口對妳唱情歌的那個?」 「哈,我想起來了,」麗笑道:「記得妳氣得兩個禮拜不理他,是因為他害妳很尷尬吧?」 「我倒覺得重點是,」小雪沈吟著:「那天妳根本沒有在宿舍,所以沒有被感動到。」 「不,」季嵐搖搖頭,「事情鬧大以後,他告訴我,唱情歌的原因是和同學打賭,所以不在乎我有沒有聽到,這表示『唱情歌』變成『勇氣與愛』的證明,『我』只是這個賭約的附屬品,他想表達的對象並不是我,而是『賭約』。」 麗和小雪兩人異口同聲的說:「不懂。」 「簡單來講,」季嵐解釋著:「就是感情如果拿來打賭,就變質、不再是愛情了。」 聽完季嵐對「小溫事件」做的註腳,麗和小雪相望一眼,彷彿可以看到雙方眼中的無奈,不知該怎麼回應,直到隔壁桌的老同學將煙點起,裊裊的白霧飄上酒吧咖啡色的天花板時,麗才歎道: 「妳想得太複雜了,喜歡就是喜歡、討厭就是討厭,賭約只是促使笨男人提起勇氣的一種方式而已。」 小雪倒是想到另一個方向:「妳是因為這樣才討厭小溫的?」 「沒有啊!」季嵐還記得小溫那種熱情滿滿、亂衝動一把的有趣個性,「我從來沒有討厭過他,只是把他當朋友那樣的欣賞而已。」 小雪做出評論:「妳太挑了。」 「雖然我也覺得小溫配不上妳啦,」麗應著:「不過,我得給妳忠告:不能把感覺放在最前面。」 「愛情本來就是很感覺的東西啊!」小雪頂回麗。 「別傻了,」麗摸摸自己的戒指,反對道:「麵包絕對比愛情重要!」 「妳這樣才不對!」 …… 接下來的同學會變成「愛情與麵包何者重要」的辯論會,而原本爭議的中心──季嵐,早就因為忍受不了臭煙味的瀰漫而藉著「睡覺時候到了」離開。 然而,離開爭論不代表心境就因此平靜,那未曾確定的賭約竟像小石頭似地落在心湖中,激起陣陣漣漪,逐漸擴大成波瀾,讓剛過完二27歲生日的季嵐開始替自己的「未來婚姻」做打算。 於是,她開始計畫。 首先,列出「必要條件」。 高齡產婦的界線是34歲,她會想生小孩,所以不能超過這個年紀,但也不能「剛剛好三十四」,所以,往前推兩年,32歲。 再來,結婚後不可以立刻生小孩,至少要兩年來確認雙方是否真的適合,省得結婚後有小孩不好離婚,因此,要再往前推變成30歲。 可是,人不能一認識就結婚啊!季嵐深信自己是「慢熟」的人,絕對要認識久一點才能將人看透,所以,交往期至少要兩年,也就是28歲就應該要認識「另一半」了! 想到這裡,她忽然發現,自己竟然只剩下一年的光陰來交男朋友! 天哪! 瞪著紙上胡亂塗鴉的28歲,季嵐忽然覺得心慌意亂,過了純純的二十七個年頭後,居然要在短短的一年內找個男人當結婚對象,這可能嗎? 可是,如果不在二十八歲前認識男人,就沒有足夠的時間作「婚前交往」,也沒有時間「預防離婚」以及做「非高齡產婦」…… 一咬牙,握拳頭,季嵐在心中發誓,她要在一年內找到男朋友,不然,就乾脆終身不結婚,獻身於偉大的研究工作! |
|
( 創作|連載小說 ) |